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宋第一火槍隊
臨海村,團練秘密校場,趙興正帶著源業平、程爽檢閱新招募的火槍隊。
趙興遞上去的降魔變經過三個月時間,在朝廷顯示出罕見的高效率下,終於完成了定型工作。但定型好的火槍需要進行操練,在京城完成這活兒,實在不合適。因為遼國錦州軍曾遇到過這種武器襲擊,朝廷擔心自己在京城一操練,遼人知道了,認定錦州事件是朝廷私下搞得,那麼朝廷就說不清了。
要在朝廷之外實驗這種秘密武器,也是件頭疼事,誰能保證這武器不洩露呢?樞密院遍天下一找——只能是趙興了,第一他與章惇有關係,章惇留下的樞密院官員全力推薦趙興,認為在趙興那裡秘密操作此事,保密問題可以無須擔心;第二:密州天高皇帝遠,遼人的使節也找不到那裡,所以洩密問題不用擔心;第三:原本這火器就是從海外找到的版本,而密州本來就靠海,離事件發生地錦州不遠,即使遼人發現這種火器,也可以找理由解釋。
最重要的是:朝廷現在的硫磺幾乎都從日本輸入,而趙興這幾年也在開發亞洲硝石儲量最大琉球群島,並假以倭人的名義向大宋輸入純度極高、質量上佳的硫磺硝石。密州恰好使與日本的通商口岸,在密州訓練,不擔心火藥的供給與運輸問題……
種種情況加在一起,朝廷終於決定:新式火槍隊委託密州訓練秘密組建,先檢驗一下火槍的實戰效果,再由朝廷決定下一步行動。
遺憾的是,歷史的慣性是如此巨大,趙興盡力按最優方案設計他的火槍,交到朝廷密探手裡的本就是他進過反覆驗證的東西,但朝廷發下來的火槍樣本卻依舊是用竹竿做槍筒——完全與百年後的突火槍一模一樣。
這種突火槍在宋代士兵口中有個綽號,叫“暴雨梨花槍”,說它噴出的火焰宛若梨花盛開,焰流像暴雨一樣衝敵人噴去……後來,現代人又把宋代人“代表”了,他們在傳說中,又為它前面加了個姓名,叫“楊家(暴雨梨花)槍”,意思是:這玩意是楊家將的獨門絕世必殺技。
現在,趙興已經知道“楊家將”是一段小說,大宋朝壓根沒有天波楊府,他正琢磨著給這套絕世槍法起個更好的名字——不能還把它叫做“楊家槍”。
難道要叫做“趙家槍”?
兵部派來的那位職方司官員也是熟人,就上次拿走趙興火槍的那人——孫琮孫子樞,他站在一個隱蔽的角落,身後跟著一群樞密院官員,聚精會神地觀察著這支軍隊的訓練。見到趙興出現,孫琮隱蔽地打了個手勢,示意趙興把他忽視掉,只管去做自己的事。趙興微微一點頭,轉身走向操練的隊伍。
這竹竿突火槍只是個雛形,樞密院發下圖樣及一副樣本,而後要求密州團練自己的都作院完成複製,但火槍需要火藥卻由朝廷完全控制供給,如此一來,朝廷也擔心洩密問題……
然而,歷史的慣性雖大,趙興的執拗更強——銅火銃是幾百年前的技術,技術門檻並不高,在趙興的有意識引導下,密州都作院製作出的突火槍,又完全與趙興給孫琮的原始版本一樣,槍管從頭到尾採用青銅鑄造。
朝廷採用竹管制作槍管,是因為竹管便宜,可以降低造價。再者,朝廷對火藥的提純度不夠,使用竹管火槍,恰好可以降低對火藥的要求。另外,竹管突火槍是一次性使用物品,類似現代綵球筒,將這種武器交給外軍操練,朝廷也能放心。
孫琮第一次見到趙興拿出來的版本時,心裡一驚,立刻強烈反對,因為這槍與他拿回去的太像了,會令人產生不好的聯想。孫琮一堅持,趙興就妥協,他的妥協方案是:那根銅管繼續保持著竹節的形狀,竹節上的節環被他用銅箍裝飾,恰好用這些銅箍防止炸膛。
對於成本問題,趙興也有說法,他說:密州利用朝廷撥下來的那筆製作款,在當地購買了一些絲綢、茶葉、陶瓷,販到日本,直接換回上萬斤的銅回來。然後直接用銅製作火槍的槍桿,所以新制作出來的銅製突火槍,與朝廷樣本之間,成本差距並不大,還可以重複使用。
孫琮最後還是屈服了,因為他的原槍樣本是從趙興這裡搞到的,若雙方鬧不愉快,事情真相曝光,不好受的是他。人們才不會相信趙興不肯出頭才將此功想讓的說法,只會指責他貪墨了趙興的功勞,倆人私下達成的協議,趙興若不肯承認,他說出來,人們只會懷疑他的人品。
今天,是新槍做好後的第一次大規模實彈操練,趙興在邁向隊前時,已經打定了主意:罷了,這玩意還叫“暴雨梨花槍”吧,至於今後是否還被叫做“楊家槍”,由別人去吧。
三通鼓過後,中軍列隊準備行操。趙興清了清嗓門,高聲說:“現在,我教給你們的是世界第一的絕世必殺技,一槍既出,中者必殺。這種武功實在是居家旅行、殺人滅口之必備手段。
這玩意不復雜,總共七招,一但學會,就是天下武功第一……好了,不多說了,聽著,第一招來了,它叫:‘端著’。
喏,兩臂平伸,把這根管子槍口衝別人別衝自己,平端著槍管,這就是第一招:端著。
第一招使罷,再來暴雨梨花槍之第二必殺招,名叫:‘敲著’——敲啥,敲燧石火鐮,點著火繩……對了,接下來第三招就叫‘點著’,將火繩點完,第二招完美結束。
第四招就叫‘伸著’,要把槍口伸出去衝別人,記住,我再重複一遍:千萬別把槍口衝自己。但如果你非要衝自己我也不反對,請在私下裡時,記住,試之前請叫上都頭,拜託他在你死後把槍撿回來,那是朝廷財產,不能亂丟。
好吧,這會兒,火繩也燃完了,該進行到下一招了,下一招就叫‘噴著’,用火槍裡噴著的焰流去噴射敵人……
這接下來兩招是連續動作,我連著講:銃裡的火藥噴完了,這時槍筒燙的抓不住,怎麼辦?一招名叫‘扔了’——既然抓不住槍管,幹嘛要抓,扔了就是。扔完了之後,沒打上的敵人也衝過來了,所以最後一招名叫‘跑吧’——調轉頭,撒鴨子往自己的軍陣跑。
這套‘暴雨梨花槍’全套必殺技就算是演示完畢了。讓我們重複一邊它的七大必殺絕招,這可是家傳秘技,傳子不傳婿的那種,大家一定要好好珍藏,包你受用終生——來,跟著我複述一遍:‘端著’、‘敲著’、‘點著’、‘伸著’、‘噴著’、‘扔了’、‘跑吧’!”
詳細演示一遍七大必殺技,趙興跟著又解釋了一下為什麼是七招,而不是別的數目——因為天上有北斗七星。所以七招可以吸取北斗七星的力量,以天馬流星的奔勢,如七星墜地般轟擊敵人;它還能吸取日月之精華,藉助天上星辰的力量,增長自己的氣勢,打擊敵人的氣焰。以至於中槍者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這番鬼話演繹完畢,新近選入的火槍兵頓時氣勢高漲,他們個個都自覺腰不酸了,腿不痛了,就像剛補過鈣一樣,自我感覺就是金甲神在世,深具毀天滅地的力量,渾身上下每個毛孔都散發著神威……
趙興一揮手,第一排火槍兵出列,趴到掩體前,噼噼啪啪敲起了火鐮,點著火繩——暴雨梨花槍必殺七招如一演示一遍後,一陣爆竹聲大小的轟鳴,一團白色的煙霧將掩體罩起,煙霧中傳出了趙興重重的咳嗽聲,他一副煙熏火燎的樣子,活像一位新年離的灶君,黑頭灰臉的從煙霧中跳了出來,一邊劇烈咳嗽,一邊威嚴的看著他計程車兵,嘴裡還咒罵著:“這配方誰配的,天啦,我那麼好的配方,往裡頭摻什麼芥末、砒霜?失敗呀!”
早期的突火槍也就是一個大號的噴火禮花,裡面摻的鐵砂子不是單獨裝配的,而是摻入火藥中,當作火藥配方的一個組分,這樣的火藥噴射力並不高,噴出的小鐵砂五六米之外就已經對人沒有傷害。看來,那位密探完全忘了提醒樞密院火藥顆粒化的問題,原先趙興獻上去的火藥配方已經改了不成樣子了。
或許,正是因為工藝達不到要求,所以樞密院乾脆放棄了顆粒化,也因此,槍管變成了竹竿……
趙興咒罵完,正想揪住孫琮吼一吼,回頭一看,原來,當硝煙濃霧揚起的時候,樞密院官員害怕煙霧有毒,早跑的沒影了。
趙興找不著謾罵物件,火大了。好不容易忍著氣將火槍兵訓練了十來日,火槍炸膛事件又發生了數起。趙興忍無可忍,乾脆趁職方司密探不注意,將火藥配方重新換過來。而火槍兵也進行了調整,其中操作最熟練的一百人被當作火槍手進行訓練,淘汰下來的四百人則被當作專業裝填手,平時負責照顧火槍手的生活及後勤,戰時專業裝填。
最終,經過幾輪篩選,定型的火槍還是恢復了趙興心中的模樣,也就是早期的火繩槍:它有一個粗大的支棍支撐槍管,每個火槍兵配備五支火槍,由兩名裝填手輪番裝填,以保證火槍兵能持續不斷的射擊,保持火力密度。
這夥火槍兵的訓練是在極端隱秘的情況下進行了,在此期間還發生兩件事,一件是章惇因為敬獻火槍的功勞,被朝廷重新啟用,可是章惇的官誥竟然在傳遞途中離奇失蹤。朝廷迫不得已,又給章惇發了新的任命,但接下來章惇的表現卻讓趙興懷疑——那官誥失蹤事件是由章惇自己做的手腳。
章惇先是堅決推遲了朝廷的任命——好吧,既然章惇的理由是要贍養父親,朝廷乾脆任命章惇在自己的家鄉蘇州擔任地方官,以便奉養他的父親,但章惇依然拒絕,他還是願以提舉宮觀的閒職做一個鄉野閒人。
樞密院派來的監控人員,其舉動也處處透露出蹊蹺,讓趙興不能不感慨章惇把持兵部多年,潛勢力難以想象的雄厚。那些樞密院官員除了第一次與孫琮一起出現過,而後再也沒去過訓練場。但他們向上峰傳遞的密報封封不落,每次總慷慨的將文稿塞給趙興先審閱。趙興有時把對方的報告改的面目全非,誰知,第二天,那位孫琮竟按趙興的改動謄錄一份,再讓趙興看過之後,當趙興的面將文稿裝入密函,封起來,在當面遞出。
於是,這段火槍的歷史被演繹為:在火槍兵的試驗下,密州都作院工匠不斷改進火槍範本,最終十易其稿,發現目前的形狀最合用,於是定版……
這隊火槍兵是由新來的禁軍組成,它劃入密州團練的序列,卻從來沒有跟密州團練接觸過,一直處於封閉狀態,等到他們都能熟練操控手中的火槍了,又被當作禁軍調回京城,獨留下部分不合格的裝填手,而原本屬於密州都作院的火槍匠工則被抽走不少……當然,這都是後話了。
火槍兵訓練三五天後,趙興已經失去了調教火槍兵的興趣,他只隔三岔五的來訓練營逛一圈,自己則忙著各處春耕問題。
山東是個金銀儲量豐厚的大省,宋代國家財政70%以上的金銀出產在山東,宋代,山東金銀豐富到,農民在地裡翻地都能翻出金塊的程度。但每年因此產生的糾紛,也讓地方官操碎了心。
元祐二年這一年間,密州有記錄的因為地裡發現黃金而產生的糾紛有137起——現代,類似的糾紛已經降低到每年一兩起。
關於密州黃金引起的糾紛,還牽扯到一件著名的公案,王安石當政時,認為對地裡拾金產生的糾紛,應該適用於民間盜竊罪。而舊黨則認為國家實行金銀管制,在自家田裡撿到金銀私自昧下,等同於偷盜國家財物,觸犯金銀管制令,應該適用於搶劫罪,也就是死罪判罰。
趙興比較傾向王安石的觀點,認為無論如何,在自己田裡發現出產,罪不至死,然而,這時大宋官員的觀念是混亂的,因為牽扯黨爭問題,有些官員乾脆對此類糾紛視而不見,當然,也有官員提倡嚴厲打擊,支援鄰里間相互舉報的。
由於上層官場對這一法律存在歧義,所以在實行中,每個縣都的情況都全憑地方官員做主。整個密州為此亂成一鍋粥,趙興不得不奔波於密州所轄州縣四處滅火。
對密州團練內發生的此類糾紛,趙興採取了嚴苛的棍棒教育:凡來告發者亂棍打服,打到他不願再告為止。經過趙興的教育,團練們再也不告狀了,他們發現,如果發現者私底下商量,達成彼此滿意的分贓協議,反是件最省心的事。上面的趙興、張用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他們不僅不捱打,反而各自分錢回家……
出了團練的範圍,趙興就管不住了,他還要聽從地方官員的要求,派出團練效用四處去抓捕,不幾天,牢城營裡塞滿了鬧糾紛的鄉民,令團練們滿的焦頭爛額。都在私下抱怨:“搞什麼搞,灑家少出一趟海,少多少錢?地方頻頻點集,上面的官員也不管管,多大事,私下了結不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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