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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傳 忘川(1/12)

作者:裟欏雙樹
【楔子】

“要拿到它,你就得先找到她。”

“我知道她在哪裡。也知道該怎麼做。”

“那你為何還不走?”

“你是唯一一個知道我的想法,卻根本不阻止,甚至連一句規勸都沒有的傢伙。”

“嗯,更正一下,是老傢伙。”

東海,某個很容易被忽略的島上,有個名為“遺珠”的山洞,名字是很美好的,但,它是個監獄。據說,此地無人值守,有進無出。

冬耳盤腿坐在洞中那片懸浮空中的碧水前,不滿地盯著這個矮小圓潤得像一粒湯圓的老頭,他的鬍鬚那麼長,長得都在他座下的三尺蓮花裡繞了幾個圈兒,最後垂到花瓣外了。

他的卻是個老傢伙了。額頭上的無數道皺,都快疊一塊兒了,牙也沒了,撐不起兩片嘴唇,只好整天癟著,說話時,眼皮都懶得開啟,總是眯著,讓人懷疑他是再說話還是在說夢話。

他是遺珠洞裡的囚犯。

關了多少年?為什麼被關?什麼來歷?恐怕連資歷最老的東海老龍王都不知道。

當一個人被遺忘太久時,他的存在便與時間融成了一體,不著痕跡地流動,不會驚動任何人。

他似乎很享受這樣的“被遺忘”。

當冬耳還是個孩子時,偷跑出去遊玩的她,被遺珠洞裡飄出來的香氣吸引,她跑進去,看到這個坐在蓮花裡的老頭,正捧著一隻砂鍋,悠哉地喝著湯,他身-下的蓮花,漂浮在一片流動於空中的水上,清澈通透,綠波輕搖。

她嘴饞,想飛到老頭面前看他喝了什麼湯,可是,怎麼也飛不進那片綠水之上。

溫柔的水,牢籠般不允許任何人接近。

冬耳卻成了遺珠洞裡的常客,她喜歡聽裡頭的“囚犯”——這個身高不超過兩尺半的小老頭說故事,更喜歡他把各種新奇但美味的食譜教給她,回去依樣畫葫蘆,做出來的必然是佳餚中的佳餚。

越長大,冬耳越覺得他是她見過的,最博學也最有趣的老傢伙。

“好吧,我走了。”冬耳站起身,綠水印在她淺金色的眸子裡,“這一走,我不知道還能不能回來。”

“嗯,這是你的選擇。”老頭永遠都是不睜眼的,輕描淡寫地應著她。

“在我離開之前,能不能告訴我,你為什麼會被關在這裡?”她許久前就問過,但老傢伙總用她還太小,說了也不明白這樣的話搪塞-過去。

“好吧。”老頭咳嗽幾聲,說:“因為嘛,我沒有答出一個問題。”

“世上還有你答不出的問題?”她不信,“是什麼?”

“我答不出來我是喜歡吃清蒸排骨,還是喜歡吃紅燒排骨。”他慢悠悠地回答。

冬耳笑彎了腰。她會信才怪。

老頭也呵呵地笑,胖胖短短的手指下意識地撫摸著他常年捧在懷-裡的一個白玉瓷盤,盤底上,開著一枝栩栩如生的並蒂蓮。

“知道你是不信的,小丫頭。”他笑得鬍子都飄了起來,“可是,是真的呢。”

“我要走了。”冬耳轉身。

“丫頭。”他睜開了眼,“當你做不出選擇的時候,答案就不問自明瞭。”

冬耳回過頭,滿心的問號幾乎滴到了水裡。

“我不懂。”她第一次見老頭子睜眼,第一次聽到他說這樣晦澀不明的話。

“凡是做不出選擇的人,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他頓了頓,“只愛自己。”

說完,他又閉上了眼,懶懶道:“洞口那株三葉草下,有個錦囊,你拿走吧。不到不得不看的時候,不要看。走吧,不要再與我說話,我累了,要睡覺。”

好吧,她知道這老頭的脾氣,說不講話了,那是死也不會再開口。

冬耳走到洞口,見到那株四季常綠的三葉草,一個繡工精緻的錦囊,繫著根紅色的繩,靜靜躺在那片綠色之間。

進來的時候,明明是沒有的。

她是拾起錦囊,卻不小心在錦囊的另一面發現一排小字——某某工藝品公司榮譽出品。

這,顯然是外頭的,準確說是人界的東西。

他是囚犯呀,與世隔絕,怎麼會......

冬耳跑回去,舉著錦囊問他:“這裡是監牢,你是囚犯,不但出不去,甚至會隔絕一切法術到達外界,你是怎麼做到的?”

老傢伙不睜眼,呼嚕聲綿綿長長。

“還是......”冬兒一皺眉頭,“這裡根本就關不住你?”

呼嚕聲像是在唱歌。

“如果這樣,為什麼你還要留在這裡?”她不管,大聲問。

“因為,我想不出釋放自己的理由。”

他癟了癟自己已經很癟的嘴,繼續睡。

冬耳不甘心地在他面前站了很久,最終還是離開了。

洞口外頭,是一片紅得濃淡相宜,鑲著金線的晚霞,這個時候的東海,像個經了滄桑過了風浪,從洞悉一切人情世故的波瀾曲折裡,提煉出一種寧靜祥和的老者,一眼看去,跳動過速的心,都一下子穩住了。

冬耳愛這片海水,喜歡這樣怔怔地看著它。

千百年來,一直陪伴她的,也只有這片海。

她要找的人,在海的另一邊。

夕陽漸移,像隻手溫柔地撫過冬耳的身\_體。

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長很長,在洞口的地面上,成了一條蜿蜒的龍。

【一】空難

我是一隻樹妖,生於漫天飛雪的十二月,浮瓏山顛。

我在時間裡漂流了成千上萬年,無數的人在我的生命裡來來去去,有些人我永遠記不住,有些人,永遠忘不了。

我在浮瓏山上跟花草鳥獸做過伴,也在人世間跟各樣的人類或妖怪經歷過悲喜苦樂;我當過那個懵懵懂懂的小侍女,也當過那個風光無限的老闆娘;我恨過人,也被人恨過;我愛過人,也被人愛過。

身為一隻不老也不死的妖怪,我大概是活得太長了,長得沒有辦法去總結自己的生命,而我又這麼懶,懶得去撿回遺忘的過往。

所以,就這樣吧,儘量快樂地活著。過去不能追回,未來不可掌控,索性將每個今天視如珍寶。這樣就夠了。

這樣簡單的想法,在我結婚之後,更加明確深刻。

不過,關於結婚這件事,我至今都還有一種難以言表的不真實感。

飛機在雲層裡微微顛簸,我轉過頭,看身旁那個酣睡到流口水的男人,他的臉孔還是那麼出眾,放到哪裡都不會被淹沒半點光彩,哪怕是在這一臉憨容的睡眠下。千百年的時光,沒有在他的容顏上留下任何不良的痕跡,我想,這並不是時間太眷顧他,而是他太藐視時間。這個男人,藐視了太多東西,冒犯他的妖魔,阻撓他的障礙,威嚇他的危險,甚至他身為東海龍族應當遵守的“規矩”。

從我認識敖熾的那天起,我就沒有見過任何可以凌駕於它之上的事物,和人。哪怕他在一場對戰中輸了,輸掉的也只是那一場仗,不是他這個人,那顆倔強高傲的頭,是必然不肯低下的。

我自認為沒有他那麼強硬霸氣,但,我也從不肯輕易低下我的頭。

討厭一個人,往往是因為彼此太相似;喜歡一個人,往往也是因為太相似。

我“討厭”了敖熾上千年,曾經,我是那麼討厭他把我抓到無望海時,那不可一世的姿態;討厭他在我萬念俱灰要放棄生命的時候逼我在痛到骨髓的時光活下來;討厭他像個老太婆一樣嘮叨我,管束我,要我學習各樣我毫無興趣的法術;討厭他孜孜不倦地學人類的樣子,每年都要送我一枚戒指。

而我最討厭的是,他曾在我的生命裡突然消失了二十年,為了他身為東海龍族所應承的“責任”,在完全沒有告知我,甚至是故意欺瞞的情況下。

那一年,他故意說了那過分的話,怒極的我,讓他立刻滾。他第一次這麼聽話,真的滾了。一滾就是二十年,只留給我一個怎麼也扔不掉,時刻栓在我手腕上的赤金紋龍平安扣。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連自己的思維行動都被人界那些俗氣的道理影響了——見面又嫌,不見又念。真真是應了這俗話,我竟開始了一場近二十年的尋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發在這個世界了,不留給我半點蛛絲馬跡。我走得有些累了,於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裡,開了一家叫“不停”的小店,賣甜品,而光顧我的,除了人類,還有妖怪。他們不是來找我的麻煩,相反,是來尋求我的幫助。

可我覺得,我並沒有為他們提供什麼了不起的幫助,大不了是為他們沏上一杯先苦後甘的浮生茶,聽他們將完一個故事而已。我從不認為他們會感謝我,因為我根本不認為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舉動值得被感謝或者記住。

但到了最後,當我遇到了真正的敵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時候,這些妖怪們,竟不約而同來到我身邊,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關於當年那場突如其來的劫數,我己經不太記得細節了,也從不跟人說起,無非是一場妒忌與一場執念惹出來的禍事。但,又應了“因禍得福”這樣的俗話,那個滾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嚴峻威脅的關頭毫無預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於是我才知道了,這又是一個俗氣得像八點檔肥皂劇一樣的故事。

離開我二十年,有苦衷,因為他是東海龍族,有守衛時間之軸,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奧特曼,要與一切破壞人類和平的怪獸殊死搏鬥。他故意惹我生氣,只因為他怕自己永遠回不來,如果真的這樣,那麼,讓我憎恨他總比思念他好,起碼,我不會惦記一個討厭的人太久。

連所謂的“苦心”,都這麼單細胞跟孩子氣,這就是我討厭了那麼久的男人。

但最後的最後,這個在東海龍族裡出了名的孽龍敖熾,跟我這個從浮瓏山上下來的樹妖老闆娘,結了婚,在我們相識過後的第N個聖誕節時。

我至今還記得,敖熾向我求婚時,我們的對話——

我:給我三個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沒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沒人能要我了。第三,我愛你。

於是,不停甜品店的老闆娘找到了可以停下來的地方。

於是,不停甜品店的老闆娘,關了店門,洗手作羹湯,嫁做它人婦。

我知道,有人把我開店的這段經歷,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還有那些光顧我的妖怪客人們的事蹟,包括敖熾跟我經歷過的那場浩劫,寫成了一本叫做《浮生物語》的小說,聽說銷量還不錯,我還打算有時間去拜訪一下該書的作者,感謝她把我寫得那麼貌美如花,愛財如命。敖熾吵著要跟我一起去,他張牙舞爪地抱怨,說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寫得不太充足,他要去抗議並威脅,要作者要麼修改原文,要麼重新寫個續集,把他當作絕對男主角對待,讓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種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當成神經病抓走。這般唯我獨尊的自大心態,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變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們結婚已近兩年。在我不做老闆娘的這段時間,我們倆幾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個國家,我雖然不是人類,但我對這個世界的愛與好奇,並不遜色於任何人。敖熾還是那個鬼樣子,一會兒嘲笑我沒見過大世面,看到納斯卡高原上的地圖就驚訝成那樣;一會兒又在安第斯山脈的高原上,一邊訓斥大叫玉米棒的我吃相太難看,一邊把帶來的糖果大把大把地分給我們落腳的印第安村落裡的孩子們。

在羅馬尼亞時,我們住進了吸血鬼開的旅館,他又罵我不長心眼,好好的豪華飯店不肯去住,非要到鄉間來住一家黑店,結果他不分青紅皂白把吸血鬼們狠狠教訓了一頓,差點現出原形燒了他們的店。後來我們才知道這群吸血鬼並不害人人家不過是正正經經做生意,偶爾配和當地旅遊部門搞個COS秀,裝成吸血鬼嚇唬遊客,搞搞氣氛而已。道歉他自然是不肯的,拿錢倒是很大方,賠償給吸血鬼們的醫藥費足夠他們再開十家規模更大的旅店。

而當我們流竄到百慕大時,我偉大的夫君又開始抱怨海風太討厭,紫外線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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