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麒知道,劉承宗向來對人頭不感興趣。
他但凡能把人頭賣出去,他就不會讓白文選來問這一趟。
實在是大明那邊彈劾他本家楊嗣昌彈劾得厲害,楊嗣昌都快跟他斷交了,斷然不會要他手上的人頭。
主要是漠南所處的地帶尷尬,楊麒本來看楊嗣昌對腦袋不感興趣,就說把腦袋私下裡賣給付仁喜。
可惜付副總兵也不要,他給楊麒寫信,說得挺冒昧:“付某鎮守大同殺胡口,直面豐州灘土默特,軍兵交上一堆東虜頭,都督覺得合適嗎?”
楊麒想想,好像是這個道理。
他就給付仁喜回了封信,說那就先石灰硝制、木匣封裝,挖個窯洞樑上吊著,等明年後金軍過來,咱再交易一下子。
不過說歸說,楊麒本身並不認為這些腦瓜子能妥善儲存到明年,估計七八個月就不行了,何況萬一明年人家不來了呢?
再說了,明年再來,那還有明年的腦袋能砍能賣。
這才派人來問問劉承宗。
有棗沒棗,先摟一杆子再說。
反正帥府不要,於他也沒啥損失。
他估計,劉承宗對人頭不感興趣,但是對人,肯定有很大興趣,他們捉住這個野人韃子可太新鮮了。
西安城外的華嚴寺,兩名手按雁翎刀的羽林郎將俘虜帶到殿中。
科爾沁部的俘虜沒啥特別,腦後留著小辮子,就像個隸屬於八旗之下的蒙古小隊長,很識禮數,進來就跪那兒了。
估計被楊麒俘虜以後,在歸化城沒少被土默特的蒙古兵圈踢,腫著半邊臉,眼眶還帶著淤血呢。
而旁邊那個站著的,應該就是楊麒所說的野人韃子了。
劉獅子本來以為,楊麒信中所言‘野人韃子’不過是個蔑稱。
卻沒想到,帶上來的看上去真是個野人。
這人中等身高,上身裡面啥也沒穿,外罩無袖泡釘布面半甲,赤著兩條膀子;下身穿了條棉褲,蹬了雙鑲鐵片的遼東軍靴。
全身兩件衣裳一雙靴子,都不合身,也都染著陳年血跡、泥土,既看不出原本是什麼顏色,也分不出究竟倒了幾手。
就算說這是十幾年前薩爾滸敗兵身上扒的,劉承宗都信。
但引人注目的並不是這身老舊衣甲,而是這人露出來的兩條胳膊。
那兩條胳膊真壯,幾乎跟胸背一樣厚實,整個人壯得像一面門板。
這種體形在猛人輩出的元帥府不算少見,但元帥府多的是營養不足還要幹活、鍛煉出來的精壯,而不是像這個野人韃子一樣,不僅有厚實的肌肉,肌肉之外還有不薄的脂肪包著。
這在這個時代,非常罕見。
劉承宗原本估摸著,這種體形應該只有海邊才有,卻沒想到東北也會有這樣的人。
特別的是,在這樣格外雄壯的身材之上,頂著一張蒼老又年輕的面孔。
他頭上的短髮,能看出之前也在腦後留了辮子,但至少有七八個月沒修剪過頭髮,小辮兒在後腦瘋長,成了亂髮。
至於說蒼老又年輕,則是因為臉上深深的皺紋和極為粗糙的皮膚,看著非常蒼老。
可是露怯的眼神和細短的小鬍子,讓劉承宗明顯感覺到,這應該是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這種野人氣質,劉承宗太熟悉了,讓他不自覺地將眼神看向張獻忠。
搞笑的是,此時張獻忠也正看向他,倆人對視一眼,都看見對方的眼神躲閃。
雙方十分確定,大家心裡想的是一件事。
這個人渾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常年生活在野外的氣質,就跟他倆當農民軍的時候差不多。
在做野人這方面,大家都很有經驗。
這無端令坐在交椅上的劉獅子感到好笑。
心想,這也算來自東北的野人韃子和來自西北的野人漢子的歷史性會面了。
他對羽林騎道:“給他倆拿個蒲團。”
說罷,劉承宗才將小臂撐在大腿上,身姿微微前傾,饒有興致地對白文選問道:“他叫什麼?”
白文選一看劉承宗這姿態,就心說還是楊都督懂大帥,他們大帥對人頭這種常見的東西不感興趣,就喜歡這些新鮮物件兒。
他連忙答道:“回帥爺,好像叫阿姆巴還是麻法,卑職也不懂他們言語,大概是老虎的意思,總之……帥爺想叫他啥就叫他啥。”
白文選指了邊上的科爾沁兵道:“他主子說的。”
正當二人對話的時候,羽林騎送來兩塊蒲團。
老虎聽見押他過來的貴人,向殿上的貴人說出自己的名字,眉頭不自覺地皺成了川字。
身上那件穿著還不如不穿的布面甲散發著黴味,直往鼻孔裡鑽,大殿裡古怪的香火氣又縈繞在他的身邊,總之這一切都讓他感到很不自在。
令他加倍思念家鄉。
老虎的家鄉在東北,興安嶺下,松花江畔。
那裡還沒有大豆高粱,只有大江大河和一眼望不到邊的山林沼澤。
山裡有熊和虎,林中有豺與狼,沼澤水草,蚊虻成陣。
那裡春季荊柴封路,夏季毒蟲結陣,秋季猛獸成群,當然還有暴虐的冷風呼嘯,乾燥漫長、冰雪斷道的冬季。
在那裡,他們的國家叫黑真國,前身在隋唐時叫黑水部、遼金時代叫五國部、明代叫使犬部或乾脆把他們認為是野人女真。
不過實際上,黑真諸部,早就形成極強的部族認同,只不過就和他們的鄰居使鹿部也就是索倫諸部一樣,惡劣的生存環境,導致他們不能形成完善的等級制度,沒能形成政權,也無法建立國家。
他們廣泛地分佈於黑龍、松花、烏蘇裡三江兩岸,廣袤的土地上,只有不到十萬人,人口密度甚至比元帥府還小得多。
因為定居河畔,部族有精湛的鞣製魚皮技術,所以人們經常穿魚皮製作的衣裳,也因此也被建州人稱作魚皮韃子。
老虎的名字源於他出生那天,阿瑪在山中狩獵遭遇猛虎,憑一杆木矛和五條好獵犬,打了個平手。
那頭老虎的前腿被長矛戳穿,也一巴掌拍斷了他阿瑪的腿。
其實他阿瑪是很猛的獵人,脾氣剛烈、技術老練、身手矯健,只是生他的時候已經年紀大了。
像他們這種生活在冰天雪地的漁獵人家,生活裡吃了太多太大的苦頭,老得快,人過四旬,腿腳胳膊就都不行了。
要是年輕時帶著獵犬遇上老虎,不說單人把山君搏死,至少能全身而退。
當然,這只是老虎長大以後,以自身力氣的猜測。
他阿瑪給他講這故事的時候可不服老,拍著跛子腿吹牛,指著牆上掛的鍛鋼虎槍說:“當年要是有這個,就不會被老虎近身,可惜只有鹿角做的木槍,這才槍桿折斷,讓老虎近身廢了腿。”
這玩意是純吹牛,因為那鍛鋼虎槍是五國城的鐵匠打的,槍頭帶拒止作用的鐵鹿角,槍桿還纏了一尺長的鋼絲,確實不會被老虎拍斷近身。
可當年,他們整個村莊都沒有一杆鐵槍。
一年五個月冬天的鬼地方,還有四個月雪化了滿地泥地,到處凍土,上哪兒弄鋼鐵兵器?
就他們家牆上後來掛著的那杆鍛鋼虎槍。
那是老虎出生的第二年,他阿瑪撇著條跛子腿,帶了五條狗再次進山,找了整整倆個月,下了滿地套子,找那頭猛虎報了仇。
虎皮、虎骨、虎鞭,統統讓他大哥拉到三百里外的五國城賣了,這才換了條鍛鋼虎槍回來。
但實際上那是他阿瑪最後一次進山狩獵,他本來是想找那猛虎報仇,但沒想到自己還能活著從山裡出來。
否則應該帶上兄弟子侄,組成一支狩獵隊進山,十拿九穩。
他阿瑪只是覺得快到冬天了,自己腿瘸了不能打獵,會成為家庭乃至部族的累贅,浪費有限的糧食,不如進山找老仇人拼一把,不論成敗都是英雄好漢。
哪怕以身飼虎,沒跌份兒,心裡頭痛快。
萬萬沒想到。
他阿瑪腿斷了不好過,在家庭的幫助下長好了,只是有點跛,吃不住勁兒,跑得慢。
那畜生腿也斷了,可沒人給它接骨,擱林子裡攆個狍子都費勁,餓得皮包骨頭,拴狍子的套子都掙不脫了!
再去晚點,都不用打,那畜生就自己餓死了。
其實後來的生活,也並沒有他阿瑪想象中那麼絕望,雖然腿瘸了打獵不方便,但黑真諸部的生活方式並非只有打獵。
他們還能捕魚,當然這個難度係數也不小。
隆冬,大江上的冰窟窿,人在野外一坐就是一倆時辰,大馬哈、鯉魚,還有三五十斤重的哲羅魚,那玩意的魚皮是做衣裳最好的材料。
不論如何,那次狩獵讓他阿瑪心有餘悸,給他起名為老虎,便希望他像猛虎一樣強壯、有力。
後來他大哥用那杆虎槍,帶著二哥又獵殺過一頭老虎,使他們家成為松花江上遠近聞名的獵人,就算在三百里外的五國城,一打聽都有響噹噹的名氣。
五國城,在後來的哈爾濱依蘭縣,靠近佳木斯。
從瀋陽往東北走,還要走兩千裡地。
他們有自己的語言、文化、生產習慣和謀生技藝,老虎也本該是林海雪原的萬獸之王。
直到建州人發現,野人女真是極好的兵源。
他們當然是最好的兵源!
瀋陽剛入秋,五國城就已經入冬了。
五國城跟瀋陽的溫度差異,就和瀋陽跟北京的溫度差異一樣大。
建州人生活的冰天雪地、耐寒善戰,跟黑真人比起來,屁都不算。
生活在松花江畔、興安嶺下的部落民,身體、射術、求生能力以及運氣,就是比生在中原甚至生在遼東的百姓要強,而且普遍強得多。
這跟人種沒關係,一個人生在中原,從小過得是什麼日子?
老虎小時候聽他阿瑪講故事,就知道順著松花江一路向西,像天邊一樣遙遠的地方,有一幫人叫黑大衣。
黑大衣就是中原人,黑真人言語中契丹的音譯。
阿瑪說黑大衣們跟他們不一樣,穿棉花做的衣裳,嘿,還會寫字兒。
老虎問棉花是啥,阿瑪說像天上的雲一樣,像魚皮一樣,能織成衣裳。
老虎又問字是啥。
阿瑪當時很苦惱,皺著眉頭想了半天,最後抬手給了老虎一巴掌:“你個犢子玩意問題真他媽多!”
後來阿瑪提到鹽,他也就忘了字那回事了,鹽很珍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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