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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209.落幕(1/2)

第212章 209.落幕

不想码字,先发布占个坑,避免真的太监了。等以后想写了在补回来,大家可以不用订阅。

上的生存概念。此在生存着,另外此在又是我自己向来所是的那个存在者。生存着的此在包含有向来我属性,那是本真状态与非本真状态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此在向来生存在这种或那种样式中,或生存在这两种样式未经分化的状态中。

但我们现象必须先天地依据于我们称为“在世界之中“的这一存在建构来看待和领会此在的这些存在规定。此在分析工作的正确入手方式即在于这一建构的解释中。

“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个复合名词的造词法就表示它意指一个统一的现象。这一首要的存在实情必须作为整体来看。我们不可把“在世界之中存在”分解为一些复可加以

1.“世界之中”。从这一环节来看,我们的任务是追问“世界”的存在论结构和规定世界之为世界这一观念〔见本篇第三章〕。

2.向来以在世界之中的方式存在着的存在者。这里要寻找的是我们在问“谁?”的时候所追问的东西。在现象学的展示中应予规定的是:谁在此在的平均日常状态的样式之中〔见本篇第四章〕?

3.“在之中”本身。有待提出“之中”本身的存在论建构〔见本篇第五章〕。

在这些建构环节中摆出任何一项都意味着摆出其它各项,这就是说:各自都是整体现象的寻求。诚然,在世界之中的存在必然是此在的先天建构,但这还远远不足以充分规定此在的存在。在以专题方式分别分析上面摆出的三种现象之前,我们应先尝试描述一下最后提到的这一建构环节,藉以制定方向。

“在之中”

〔in-sein〕说的是什么?

我们首先会把这个词补足为在“世界”

之中,并倾向于把这个“在之中”

领会为“在…之中”



这个用语称谓着这样一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者在另一个存在者“之中”

,有如水在杯子“之中”

、衣服在柜子“之中”



我们用这个“之中”

意指两件在空间“之中”

广延着的存在者就其在这一空间之中的处所而相对具有的存在关系。

水和杯子、衣服和柜子两者都以同一方式在空间“之中”

处“于”

某个处所。

这种存在关系可以扩展开来,例如:椅子在教室之中,教室在学校之中,学校在城市之中,直到椅子在“宇宙空间”

之中。

这些存在者一个在另一个“之中”



它们作为摆在世界“之内”

的物,都具有现成存在的存在方式。

在某个现成东西“之中”

现成存在,在某种确定的处所关系的意义上同某种具有相同存在方式的东西共同现成存在,我们把这些存在论性质称为范畴性质,它们属于不具有此在式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

反之,“在之中”

意指此在的一宗存在建构,它是一种生存论性质。

但却不可由此以为是一个身体物〔人体〕在一个现成存在者“之中”

现成存在。

“在之中”

不意味着现成的东西在空间上“一个在一个之中”

;就源始的意义而论,“之中”

也根本不意味着上述方式的空间关系。

“之中”

〔in〕源自innan-,居住,habitare,逗留。

“an〔于〕”

意味着:我已住下,我熟悉,我习惯,我照料;它具有colo的如下含义:habito〔我居住〕和diligo〔我照料〕。

我们把这种含义上的“在之中”

所属的存在者标识为我自己向来所是的那个存在者。

而“bin”

〔我是〕这个词又同“bei〔缘乎〕”

联在一起,于是“我是”

或“我在”

复又等于说:我居住于世界,我把世界作为如此这般熟悉之所而依寓之、逗留之。

若把存在领会为“我在”

的不定式,也就是说,领会为生存论环节,那么存在就意味着:居而寓于…,同…相熟悉。

因此,“在之中”

是此在存在形式上的生存论术语,而这个此在具有在世界之中的本质性建构。

依寓世界而存在,这其中可更切近一层解释出的意义是:消散在世界之中。

在这种意义下,“依寓”

世界是一种根基于“在之中”

的存在论环节。

我论上的结构概念〔见本篇第六章〕。

这个词同在每一个此在的存在者层次上都可以发现的“沮丧”

和“生计操劳”

完全不是一码事。

只因为此在在生存论上被领会为操心,所以诸如此类的东西以及反过来像“无忧无虑”

和“欢快”

这样的东西在存在者层次上才是可能的。

因为此在本质上包含着在世,所以此在的向世之存在本质上就是操劳。

按照我们上面所说的来看,“在之中”

不是此在时可有时可无的属性,好像此在没有这种属性也能同这种属性一样存在得好好的。

并非人“存在”

而且此外还有一种对“世界”

的存在关系,仿佛这个“世界”

是人碰巧附加给自己的。

此在绝非“首先”

是一个仿佛无需乎“在之中”

的存在者,仿佛它有时心血来潮才接受某种对世界的“关系”



只因为此在如其所在地就在世界之中,所以它才能接受对世界的“关系”



在世这种存在不是这样建构起来的:仿佛在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之外还有另一种存在者现成存在,并同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聚会在一起。

相反,这另一种存在者之所以能够“同”

此在“聚会”

,只因为它能够在一个世界之内从它本身方面显现出来。

如今人们常说“人有他的环境〔周围世界〕”



但只要这个“有”

仍未加规定,那么这句话在存在论上就等于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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