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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情敌突现(3/4)

唐天远冷哼。

糖糖看到它主人走进那间屋子,便也兴冲冲地想要跟过去。

“糖糖,回来。”唐天远制止它。

糖糖只好走回来,不解地仰头看他。

“你娘不要你了。”

它像是听懂了,沮丧地低头蹭了蹭他。

唐天远眯眼看着那门可罗雀的珠宝店。他突然扬声朝身后喊道:“黄瓜。”

里面立刻闪出来一个小厮,满面堆笑地凑上前,“在,少爷,您找我?”

“嗯,你带几个人,去一趟济南。”唐天远说着,让黄瓜附上耳朵,如此这般地吩咐了几句。

黄瓜边听边点头,末了说道:“小的都记住了,放心吧少爷。”

唐天远点点头,又看向珠宝店。他心想,我倒要看看你们藏什么鬼。

这边谭铃音被朱大聪引着走进珠宝店。她再一次来到这里,不免又赞叹一番。女人嘛,谁不喜欢漂亮精致的首饰。

谭铃音并非没见识过好东西,但这几年过得不像往常那样富裕,她自己也变抠门了,因此虽然手头有余钱,她依然没买太贵的首饰。

朱大聪看出她喜欢,提议她可以免费试戴。

谭铃音摇了摇头。

朱大聪笑道:“你好像很怕我?”

“我又不买。”

“为什么怕我?”

“我……”

他执拗地看着她,表情严肃,像是要逼供一般。谭铃音张了张嘴,往后退了一步。说实话,她刚才也不是很怕,现在真有点怕了。

朱大聪突然身体一松,黯然道:“算了,你不说我也知道。”

谭铃音好奇,“你知道什么?”

朱大聪摇头叹了口气,“我家乡的人,也有不少怕我的。只因我爹有些势力,我自己面相又有点……凶。”

谭铃音心想,不只是面相凶吧……

朱大聪像是听到了她的心声,继续说道:“其实,我打死过人。”

“……”谭铃音没想到他这样坦诚。

“但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那个人该死。自那之后,我的名声更不好了,旁人都说我命主孤煞。加上我的两个未婚妻接连病死,我……”他说到这里,眉头拧得更甚,像是用小刀在额上划了“川”字一般。

“不是……三个吗?未婚妻?”

朱大聪点头道:“第三个得知婚配对象是我,未及成亲便郁郁而终。从那之后我就坐实了‘克妻’之名。其实我并不相信命理之说,但第三个姑娘确实是因我而死,我为此一直内疚悔恨到现在。自那之后,我心灰意冷,娶妻的心思也就淡下来。”

谭铃音心中像是压了一块巨石,压得她只觉烦闷无比。她试图劝慰他,“你不用内疚,两家的婚约是父母之命,你又没有错。而且,她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事而死的呀。”

“你不懂,”朱大聪摇头,神情落寞,“如果这世上有一个无辜的好人是因你而死,这个念头就会伴随你一生,你一辈子也摆脱不了内疚之心。”

谭铃音急了,“万一她没死呢?”

朱大聪扯着嘴角笑了笑,“她要没死,那我这样算什么?”

谭铃音无言以对。是啊,他的克妻之名是她给他的,他内疚懊悔了三年也是她给他的,结果到头来你告诉他,她其实没死,在逗他玩儿。

这比死了还叫人难以接受吧。

朱大聪长长吐了一口气,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与谭师爷投缘,今日一时竟说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还望谭师爷不要多想。”

“不不不会。”

谭铃音失魂落魄地回了县衙。

秋日的天气清凉干爽,谭铃音反觉得自己像是坠入夏天的热炉,闷得要命。

她正是朱大聪口中那死去的第三个未婚妻。

克妻之说,若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谭铃音一定不会信;但此事摊到她自己头上时,她难免犯嘀咕。不信,也不敢不信。

更何况,那朱大聪的名声本就不好。

至于她爹为什么要把她许给这样一个人,这又是一笔烂账。

谭铃音本身就有些离经叛道,她对这种安排不满意,厚着脸皮来跟他爹争来吵去,父女二人谁也劝服不了谁。眼看着婚期将至,谭铃音不愿坐以待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跑路了。

她爹找不到她,急上了火。那朱家家大业大,朱大聪的父亲还是知府,这样的人家谁敢得罪?谭老爷不敢实话说自己女儿是逃婚,只好放出话说她病死了。为了演得真实,他还把“女儿”发葬了,做了好几天法事。

至于怎么死的,他不说,别人也能猜到。主要说法有两种,一种是好好的姑娘被朱大聪克死了,另一种是,她知道自己要嫁给朱大聪,烦死了。

朱大聪自动采信了后一种说法。

流言就这么传开了。自此之后,朱大聪“克妻”的帽子算彻底扣上摘不下来了。朱家对谭家一直抱有歉意,也十分照顾。谭老爷更不敢以实情相告。

谭清辰帮父亲料理完家中事宜,便来寻找姐姐。顺便帮谭老爷带来一句话:走了就不要再回来。

谭铃音就没敢回去。她估摸着她爹差不多消气了,便给他写了信。接二连三地,那些信件都石沉大海。谭铃音明白爹爹的意思,也就心灰意冷,不再和家中来往。

清辰一直陪着她,两人东游西荡的,到了铜陵县,钱花得差不多了,便定居在此地,做些生意赚钱过日子。

就这么一晃过了三年。

坦白讲,谭铃音不算个好人,但也不坏,正常人该有的良心她不缺。她本来视朱大聪为洪水猛兽,但现实却告诉她,他是一个不错的人,有情有义,古道热肠。

当得知朱大聪因为她而内疚了这么多年,还因为她而背负“克妻”的名声时,她心里是很不好受的。

总觉得她负了他。

谭铃音就这么郁郁地回了县衙。她心中有事,低头猛走,也不看路。走着走着,咚的一下撞到了什么东西。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时,本来在酝酿些嘲讽她的话,却没料到她越走越近,瞎子一样直接扎进他的怀里。

唐天远:“……”他竟然还扶了她一把。

谭铃音鼻梁比较高,这一撞,撞得她鼻尖发痛。她揉着鼻子,抬头看到县令大人精彩的脸,惊得一抖。

唐天远松开握在她肩膀的手。他看到她这样魂不守舍,便皱眉问道:“人回来了,魂儿丢在那里了?”

谭铃音的情绪还沉浸在方才的愧疚烦闷中,她下意识地问道:“哪里?”

唐天远没有回答。他的目光向下移,盯着她手中拎的东西,“拿来吧。”

谭铃音手中拿的是黄连。县令大人不仅对人憋坏水儿,他连狗,啊不,连狮子也不放过。这黄连正是用来对付糖糖的,之所以支使谭铃音去买,用唐天远的原话说就是,“谁让它是你儿子,你不操劳谁操劳。”

谭铃音于是就操劳了。她把新买的黄连递给他。他拿着吩咐人下去用黄连煮水,又让厨房杀一只火鸡,把新鲜的鸡血留一碗。

糖糖闻到厨房杂役身上的气味,就觉得很可能会有好吃的。它很高兴,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它娘没有不要它。糖糖低着脑袋在谭铃音的脚踝上蹭着,示意谭铃音摸它的头。

谭铃音有些心不在焉。唐天远见她如此,欲言又止,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

杂役很快把鸡血端上来了。粗瓷碗中的鲜血尚有温度,还未凝固,上头浮着好多血沫子,白色的碗沿滴下来几道血迹,看着怪瘆人的。

糖糖闻到血气味儿,立刻精神抖擞了。

唐天远把血碗接过来,对谭铃音说道:“这血就要趁热喝,凉了就结块,不好吃了。”

那杂役听闻此话,胆战心惊地跑了。

糖糖仰着头,馋得直舔舌头。

唐天远蹲下身,将碗放在地上,“糖糖,来吃吧。”

糖糖几乎是一步就蹿过去,脸埋在碗里,大口地舔起来。才吃两口,它便停下,痛苦地嚎了一声,接着耷拉着耳朵转身跑开,跑到谭铃音脚下,仰头看她,两眼泪汪汪的。大概是怕她不理解,它看谭铃音一眼,接着就看那血碗一眼,然后又看她,又看碗。

不用糖糖如此明示,谭铃音也能理解它有多痛苦。那碗鸡血是掺了黄连水的,滋味肯定特别美妙。

训练要从娃娃抓起。县令大人认为想让糖糖长大以后不伤人,就应该自小让它知道,生血和生肉都不好吃,是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谭铃音看着糖糖委屈的小眼神儿,她也有点心疼它。不过心疼归心疼,她可不希望糖糖长大以后闹出人命。她指了指碗中渐渐凝固的血,“糖糖,把它吃光吧。”

糖糖绝望地跑了。它跑到墙角蹲着,把屁股对着他们。

唐天远对谭铃音说道:“过些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天目山吧。”

自从上次发现齐蕙的尸体之后,他们又去了天目山两次,依然没发现什么。天目山本来就很大,找不到也属正常。他又不能频繁地去,更不能大张旗鼓地找。一来,夏天山中容易发生山洪;二来,他眼看着就要打入敌人内部了,万不可在这时候露出身份。

要说,唐天远自从发现齐员外家有可疑的金子之后,他基本上就能确定此地确实发生过盗采黄金之案了。他比较不理解的是皇上如何得知,皇上知道了为什么不把话说完。

嗯,反正皇上不主动跟他说,他也就不会问。

八月的天目山,像是彩色的云霞编织的仙境。山上的树丛,或是绿姿飒飒,或是黄叶满坡,或是遍身红火。半山腰生着许多花树,开着一簇簇淡紫色的小花。绿,黄,红,紫,间杂交错,使人目不暇接。又有一道瀑布悬于高崖之上,如一柄直刺入湖中的银白软剑,飞流直下,溅起蓬蓬水雾,映出道道虹光。

在这样风光如画的地方行走,谭铃音的感受只有一个字:累!

县令大人果然又来了天目山,且又把她提溜上了。

他是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人,每一次来天目山,都要选不一样的路线。根据由易到难的常理,他们的路线自然是越来越难走。现在,他们走的根本不能算路,只能说是有些人在这里走过,留下些痕迹。

唐天远根据这种不算路的路推断,此处可能是黄金盗采人员的运输通道。理由是,这小路形成的时间应该不算久远,但天目山封山几年,采药的和打猎的甚少上山,他们踩不出这样一条小路。

“大人果真英明神武,我们可以回去了吧?”谭铃音现在累得两脚如灌铅,她也不关心什么事实什么真相了,真恨不得一蜷身体直接从此处滚落下去。

唐天远摇头,“好不容易找到了,怎可轻言放弃,”他拍了拍卧在他肩上的一个小毛团,“糖糖,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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