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第六节 辽沈地区计丁授田(1/2)
第六节辽沈地区计丁授田
夺我元臣去,天教此局和。倘令宗泽在,肯受女真讹。大势竟如此,庸材可奈何。忠魂灵不昧,箕尾泪滂沱。
萨尔浒之战以后,彻底扭转了明朝和后金在辽东地区的实力对比,所以努尔哈赤在辽东地区用兵更加毫无顾忌了。
萨尔浒之战两个月后,努尔哈赤就攻下了重镇开原,继而又攻陷了铁岭。
这两座城池的丢失,更加使得明朝在辽东地区的局势急剧恶化。
辽沈屏障失去,沈阳和辽阳就直接暴露在后金的兵锋之下了。
公元1621年,努尔哈赤亲自率领大军攻打沈阳。
沈阳守将轻敌出击,被后金军队击溃。
另外一位沈阳手将率军死战,结果军队中有蒙古人叛变,带领后金军队入城,沈阳沦陷,城内的7万军民遇害。
沈阳城被破后第五天,努尔哈赤又计划着进攻辽东首府辽阳。
这时候在东北地区的名军士气已经十分低落,所以很快辽阳又被攻陷。
大明辽东经略袁应泰自杀身亡,辽河地区70多座城池中的官名都剃发而降。
第二年正月18,努尔哈赤率领军队攻打重镇广宁。
明军虽然人数众多,而且配备有大量火器。
但是仍然存在着当年萨尔浒之战中派系斗争的问题,而且斗争还十分激烈。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将帅不和,所以明军自然不是后金军队的对手。
明朝中的阉党为了找个替罪羊,把努尔哈赤唯独忌惮的熊廷弼处死,从此以后,努尔哈赤在几年之内都没有再遇到一过一个像样的对手。
努尔哈赤在军事上称雄辽东的同时,也试图把后经建设成为一个制度完善的强大帝国。
天启元年4月,努尔哈赤命令明朝一些归降的官员,参照明朝的典章制度,上报给朝廷,用来修订金国法治。
为了保持被占领地区的稳定,努尔哈赤首先还是用汉官来管理汉民,维持着原来的封建生产关系。
其实除了军事上努尔哈赤一往无前之外,在后金的统治的其他方面上,都存在着很多很严重的问题。
褚英是努尔哈赤的长子,他继承了父亲的勇敢和谋略。
而且由于他是长子,根据女真族长子继承家业的习俗,努尔哈赤从一开始就有意把他作为政权的**人来培养和锻炼。
公元1598年,年仅19岁的褚英就被父亲命令跟随叔叔前去征讨叶赫势力范围内的很多地方。
褚英年少英勇,所向披靡,接连攻下20多处寨子,取得了赫赫战果,凭借着此战荣封贝勒。
公元1613年,努尔哈赤封褚英为执政,把军国大事全部交由她掌管。
很明显,努尔哈赤这个举动就是在向所有人宣布,褚英就是合法的继承人。
褚英和父亲一样,希望把女真帝国建立成为一个成熟的帝国。
不过,执政后的褚英面临着巨大阻力,甚至是重重杀机。
努尔哈赤建立政权以后,设立了五大臣。
他们都是早年就率领部下前来投奔努尔哈赤的部落酋长,而且早期的努尔哈赤也只是被他们所认同的部落联盟盟主而已。
伴随着跟随努尔哈赤的挣扎过程,这些人都威望也在一天天扩大,手中的权力也在增长,后来逐渐演变为五大臣主事制度。
不过,要想高度集权,就必须消除五大臣主事制度的残余。
因此褚英在柄政后就一直以执政者的身份试图控制五大臣等人的权力。
然而,五大臣都是身经百战的英豪,又怎会任由一个年纪轻轻、资历尚浅的初生牛犊摆布呢?
于是五人始终不肯配合褚英。
而褚英的弟弟代善、皇太极等人也早已觊觎褚英的汗位继承权,他们也和五大臣一起与褚英唱反调。
终于有一天,褚英忍无可忍,威胁五大臣说:“谁敢与我作对,一-且我继承汗位,定杀不赦!”
不久后的一天夜里,褚英又迫令诸弟对天发誓效忠自己。
五大臣和其他皇子一起到努尔哈赤面前控告楚英。
五大臣毕竟只是外人,所以他们的言辞不是很激烈。
但是褚英的弟弟们却对努尔哈赤说,我大哥说,你死了以后,就会把我们兄弟们的财产全部收回去。
凡是和他不和的兄弟们,日后也会全部诛杀。
努尔哈赤知道现在还不是强化军权的最佳时机,所以就埋怨楚英的做法有点操之过急,这时候努尔哈赤还需要五大臣等人的支持。
为了政权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努尔哈赤只好忍痛把原来属于褚英的部众和财物都分配给了其他的儿子们。
而且褚英以后不再执政,也不在领兵出征。
努尔哈赤原本只是想让褚英静养一段时间,然后再从长计议。
可是五大臣和褚英的弟弟们想马上置他于死地。
于是就让人诬告褚英诅咒出征的父亲和兄弟以及五大臣,并且还对他的属下说,我希望我们这次出征遭到失败,当我的父亲和弟弟们回来的时候,我就关闭城门不让他们进来。
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传到了努尔哈赤的耳朵里。
估计努尔哈赤本人也是将信将疑,但是为了手下人对自己绝对忠心拥护,努尔哈赤还是选择处死了褚英。
爱子被杀,努尔哈赤仍然小心翼翼的维护着军事共和制度,即使建立后金之后,也不敢轻易改革制度。
在公元1622年,努尔哈赤和儿子们的谈话中,提出在他死后实行八大和硕贝勒共治制度的构想。
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建立了八期牛录制度。
各旗主全部由努尔哈赤的弟、子、侄等人担任,旗主贝勒逐渐形成八家。
其后,八贝勒以地位、权势、功名不同,形成了四大贝勒和四小贝勒。
四大贝勒(又称四大和硕贝勒,《满文老档.
太祖.
卷十九》载:“和硕”
系指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之方角)分别是:大贝勒代善(努尔哈赤次子)、二大贝勒阿敏(舒尔哈齐次子)、三大贝勒莽古尔泰(努尔哈赤第五子)、四大贝勒皇太极(努尔哈赤第八子)。
四小贝勒分别是:大贝勒阿济格(努尔哈赤第十二子)、二贝勒多尔衮(努尔哈赤第十四子)、三贝勒多铎(努尔哈赤第十五子)、四贝勒济尔哈朗(舒尔哈齐第六子)。
刚开始,但凡是比较重大的事件,都得先由四大贝勒决议,然后再报给努尔哈赤批准。
八大和硕贝勒共理国政,一个是八旗制度自身发展的必然,第二就是八大,其主备了在经济政治领域长期较量而又无法独树一帜的结果。
公元1626年,努尔哈赤在训诫贝勒们的时候,说出了产生八家的经济原因。
他说:过去女真各部因为贪取财货,肆行私曲,不肯崇尚忠直。
兄弟之间相互争夺,彼此戕害,但最终归于败亡。
有此前车之鉴,今后但凡获得财物,须八家均分,不可一家私取。
兄弟间谁有过错,都须谏止,不可姑息,必须齐心协力。
八王计议以后,设女真大臣八人,汉人大臣八人,蒙古大臣八人。
八大臣以下,设女真理事官八人,汉人理事官八人,蒙古理事官八人。
众理事官审理后,转告众大臣。
众大臣拟定以后,再上奏给八王。
八王最后审定所拟的罪行。
按规定,八王必须贬斥奸诡的人,荐举忠直者。
为此,八王还下设了十八名女真巴克什、八名汉族巴克什以及八名蒙古族巴克什。
另外,若固山之间发生争吵,不经八固山贝勒审理就不得单独向国主上报。
而贝勒们如果想要娱乐、放鹰、行围等,不经八王众议也不可擅自行动。
财物分配方面也有规定。
除汗父所定的八分以外,不许隐藏财物。
若隐匿-一次,就会被革去一次应分得的财物;
若隐匿两次,则革去两次应当分得的财物;
但三次隐匿财物就永远不会再分得财物。
努尔哈赤为八王共治规定了具体条款,次年又给八王每人配一个大臣,以监督他们是否以公心处事。
八王共治制的主要内容是:
一、以掌旗贝勒即八和硕贝勒为八王。
二、“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梁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自恣,获罪于天也。”“八王同议,必然无失。尔八王中择其能受谏者即嗣父为国君。若不纳谏,所行非道,尔八王即更择其能受谏而好善者立之。”如果被更换者“不乐从问议,艴然作色而拒之...强行换之也”。后金新汗将由八王中产生,八王具有选举、更换后:金新汗的权力。这表明努尔哈赤拟将自己对汗位继承人的决策权转交给八王,以集体决策的方式选立新汗。
三、“八王面君时,勿一、二人相聚,须众人皆聚之,共议国政,商办国事。”即八王与后金汗其治国政。
四、强调八王之间的相互监督与牵制,试图通过集体力量,抑制八王的分权倾向。规定平日八王须共同晋见国君;八王“因事他出”“祭祀等事”,皆须“告众商议”,或“告于众而往”;“不记父汗训诲之言,不纳众兄弟之谏,竟行背逆之事”的,定予惩罚,甚至囚禁;八王中如有不称职者,其余七人“则当易之,择其子弟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