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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奉旨橫行(2/2)

作者:赤虎
頭髮花白的老人。

泰森已經撐開了手,擺出搏鬥的姿態迎向那隻鴕鳥,趙興發覺泰森一人似乎應付不了,他心中一急,一手扯下官袍,跳了過去與泰森左右夾擊,那鴕鳥一低頭,似乎想從兩人當中的縫隙中硬擠過去,趙興與泰森幾乎同時出手,不約而同的抓向鴕鳥的脖子。

鴕鳥一個轉身,準備向屋外衝,身後跟的伍信一揚手,將手裡的套杆套向鴕鳥脖子。

鴕鳥一猶豫,趙興與泰森已經撲了上去,兩人同時握住鴕鳥的脖子,一使勁將鴕鳥按倒在地,泰森手腳麻利,使出非洲草原捆綁奔馬的利落勁,快速的將鴕鳥兩腿捆綁起來。

虛驚一場,趙興跳起來,陰著臉注視著伍信,身後章楶打量著地上、忽閃著翅膀嘎嘎叫的鴕鳥,若有所思的說:“這就是鴕鳥麼?晉郭義恭《廣志》載‘安息國貢大雀。雁身駝蹄,蒼色,舉頭高七八尺,張翅丈餘,食大麥,其卵如甕,其名駝鳥。’

《唐書.吐火羅傳》也載‘吐火羅,永徵元年獻大鳥,高七尺,黑色,足類駱駝,鼓翅而行,日三百里,能噉鐵,俗謂駝鳥。’……我早聽說你在養鴕鳥,傳言蔡元長去年從你那裡弄到了一些鳥羽冠與什麼‘神油’,在京裡大肆行賄,才去了成都。原來,世上真有這種奇怪的大鳥……

離人,我聽說你在密州曾今講解過《山海經》,難道《山海經》裡講解的不是神怪,只是一篇地理志?”

趙興點頭:“《山海經》當然不是神怪誌異,它只是一篇上古時期炎黃人的遊記而已,這本書的神奇不在於裡面一些古怪動物的描寫,它的神奇在於,這人講述的動物確實存在。他在書中的稱呼法與當地人的發音極其相似,這說明什麼?

說明在上古時期,在我們的先民連青銅器都不知道的時候,竟有一位先民親自到非洲旅行過,記錄下所見所聞。這才是匪夷所思的——他用什麼東西製作出來的船?用石片?他怎麼確定的方向,航行到了非洲?這一路他又走了多久?

既然這本書在我華夏流傳,說明他動身去非洲前是識字的,也曾飽覽了群書,所以《山海經》裡才有那麼多的比喻。更說明他旅行完後,又回到了中原,還有時間寫下這本遊記——想想看,在先民使用石塊當唯一武器的時候,這種旅行的艱難程度豈不令人震驚?”

趙興這是跑題了,原本鴕鳥抓住後,他應該揭穿伍信名為追趕,實為驅趕的行為,但章楶在場,他不好斥責自己的家僕——家醜不可外揚麼。所以他就調轉話題談《山海經》。

章楶對這番話卻另有感觸,他蹲下身來,細細打量一番鴕鳥,而後失望的回答:“原來那些海外奇獸不是仙家寶貝,也不可用來修煉成仙。”

大宋當時很崇道,大多數文人都有一個道號,比如東坡就是一個道號,而蘇門六學士也人人都有道號。這年頭文化人沒有一個道號,簡直出門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道教是一種拜物崇拜,山經海怪都是他們宗教的一部分,《山海經》更是道教著名的神怪來源。現在趙興說它是一本遊記,這讓從小接受《山海經》是神怪誌異說法的章楶簡直無法理解,他就好像萬丈高樓一腳踏空一樣,心中空落落的。

趙興笑吟吟的補充:“當然,‘共工之臺’旁的斯芬克斯(獅身人面像)絕不是仙家寶貝,也不可能拿來修煉成仙,這一點我可以保證。不僅如此,徂蠟(長頸鹿)也絕不是仙人坐騎,飼養它的不是神仙,只可能是動物園飼養員而已,這一點我也可以保證。”

章楶難以置信的晃著腦袋,趙興揮手讓人把鴕鳥抬走,繼續說:“老大人,上古時代人能旅行到非洲,記錄下非洲的動物植物,現在人也能,密州鄧御夫正在做這項工作,我搜集過來的草籽,還多虧了鄧御夫幫忙,他現在正在非洲,沿著那片黑色的土地向北行走,打算一直看看獅身人面像。”

章楶立刻正色回答:“可是曾任密州推官的鄧御夫,好,若正是他,等環慶路戰事平息,老夫一定上表,為其表功。”

章楶走後,趙興還沒來得及發脾氣,寇憐兒已經匆匆趕至,為她的夫君請罪,事實果然如趙興所料,生在魚米之鄉的伍信隨寇憐兒來到慶州這戰火紛飛的地方極不適應,他借這次驅趕鴕鳥的機會,打算向趙興求情,准許放他回杭州,但事情鬧大了,站在趙興面前,趙興沒有給他開口的機會。

寇憐兒是賤口奴隸,她的婚姻是需要主人批准的,就如同現代人結婚,怎麼也需要管制機構開一封介紹信一樣,這是奴隸待遇的慣例。寇憐兒結婚是趙興批准的,在官府備了檔。

伍信卻是自由民,自由民結婚無需透過上級批准,也無需監管機構開介紹信,但因為寇憐兒拖累,他也在官府備案記檔,估計這種羞辱讓他很不適應,這次他冒險來找趙興,大概是想乘機脫出牢籠,沒想到趙興沒給他說話的機會。

趙興陰著臉,聽寇憐兒陳述完畢,這位寇憐兒依舊是一張鼻青臉腫的臉,趙興沉默片刻,陰陰的說:“何不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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