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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13章

作者:春溪笛曉
文哥兒瞅著眼前的小破福袋,心裡只有一個疑問:我現在是有貓了,還是沒有貓?

小腦袋瓜想成了小破腦袋瓜,也沒有想明白。

唉,流浪貓往往有著不羈的靈魂,不會為任何人停留!

文哥兒把情緒從失而復得得而復失得來失去裡頭抽離,他搓了搓獨屬於嬰幼兒圓乎乎的小爪子,給自己搓出點好運氣,才拿起小破福袋鄭重其事地開啟。

先映入眼簾的是一段文字說明——

「這是一塊拆開的橡皮擦。

右上角用來擦拭過一次,損失些許體積,並不影響整體價值;包裹其上的紙殼已被撕除,各面繪有許多無意義的圖案。

並不影響鏟屎官使用。」

文哥兒:?

果然是小破福袋,你一塊橡皮擦有什麼整體價值?

而且,明朝有鉛筆嗎?沒鉛筆你給我橡皮擦我怎麼使用?

文哥兒左看右看,覺得這個橡皮擦的主人可真夠閒的,好好的橡皮擦就使用了一次,花裡胡哨的圖案倒是畫了一堆,明顯是個上課愛開小差的混子。

這人從小就這麼愛混,長大肯定——

文哥兒邊在心裡嘀咕著邊給橡皮擦翻了個身。

赫然發現背面不僅有花裡胡哨的圖案,甚至還有人在上面簽了個名。

文哥兒瞳孔一震。

——肯定有大出息!不接受反駁!

沒錯,上面寫的就是他的名字,小小的,卻很清晰,一筆一劃寫得很認真。

雖然那字跡非常笨拙,一看就是出自幼兒園或者小學生的手筆,可文哥兒還是一眼認了出來。

混子竟是我自己!

文哥兒把橡皮擦塞回福袋裡,偷偷摸摸爬回自己床上,偷偷摸摸把小破福袋放到枕邊。

他把自己埋在被窩裡試著想了半天,也沒能從斷片的記憶裡研究出“我(以前)是誰”“我(以前)在那裡”這些深奧問題的答案來。

最終文哥兒選擇翻了個身,一覺睡到了天大亮。

第二天文哥兒早早醒來,渾身精力充沛,他看了眼小破福袋。

嘿,還在!他用自己的小身板兒擋住小破福袋,偷偷往裡面塞了個福錢。

這枚福錢是他某次吃餃子時吃出來的,一直自己捂著不給趙氏沒收。

這可是他的第一份私房錢!

堅決不能上交給他娘,他要自己存起來!

文哥兒起床洗漱後觀察了一會,發現趙氏她們都看不見小破福袋的存在,也瞧不見他藏在小破福袋裡的福錢。

文哥兒狂喜。

小破福袋x

私房錢袋子√

堂堂男子漢,怎麼能沒有自己的私房錢!

今天存一枚,明天存一枚,長大之後必然可以實現醬肘子自由!至於那塊橡皮擦有什麼用,文哥兒還沒想好,姑且先留著當紀念品吧,好歹上面有他名字來著。

既然見到了橡皮擦,文哥兒就跑去問他爹如今都有啥筆(比如有沒有類似鉛筆的玩意)。

他還小,沒法私自在他爹書房東翻西找,所以只能直接問了。

結果王華今兒還有個客人,是同他一起修《憲宗實錄》的翰林修撰楊廷和,兩人趁著休沐往來往來。

楊廷和是個官二代,十二歲便中了舉人,後來更是十八歲就成了進士。如今楊廷和年僅三十歲,已經與他這個四十幾歲的人當一樣的官、幹一樣的活,往後可謂是前途無量。

見文哥兒搖搖擺擺地跑過來求教,王華把他抱起來介紹了一番。

重點講述內容是這樣的:“你瞅瞅這位楊叔父,十二歲就中舉!”

聽聽這暗示語氣,可謂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文哥兒:不聽不聽,王八唸經!

十二歲中舉是不可能的,他爹認識的都是些什麼人哪?

不是二十幾歲的狀元,就是十二歲的學神!

明朝官場,恐怖如斯!

文哥兒好奇地望向楊廷和,總覺得這名字有一點點耳熟,可又想不起來在哪聽過。

可能是他腦袋瓜子還沒發育好,也可能是他以前歷史沒學好,思來想去也沒多少具體印象。

反正,這麼牛逼的肯定是個大佬就對了!

楊廷和年齡比王華小一輪,算下來卻比王華還早一屆中進士,這在官場之中也算是頗為常見的事。

好在兩人往來也不怎麼論資排輩,楊廷和頗覺有趣地對文哥兒說道:“我們家慎哥兒算下來與你同歲,只不過你是年頭,他是年尾,等他再長大些你們可以一起玩。”

文哥兒在心裡把名和姓連在一起讀了讀。

楊廷和的兒子,慎哥兒。

楊慎。

這名兒好像也在哪裡聽過。

……等等,楊慎?

滾滾長江東逝水?

浪花淘盡英雄?

文哥兒驀然睜大眼。

這歌兒,他會唱!

是非成敗轉頭空!

青山依舊在!

幾度夕陽紅!

大佬竟在我身邊!

我生在年頭,君生在年尾,緣分啊!

這可必須得多往來往來才行,以後有個才子同年兼同窗,還怕沒有作業抄嗎!

這個朋友,他王小文交定了!

同年這東西,實屬攀關係利器。

咱同一年出生,喊你一聲“同年”不過分吧?

咱同一年中舉,喊你一聲“同年”不過分吧?

咱同一年金榜題名,喊你一聲“同年”不過分吧?

有了這重關係,我們就是異父異母的親兄弟了,以後咱一起在官場上縱橫捭闔,遇著什麼事你可得伸把手啊!

古代人的友誼,就是這麼樸實無華。

文哥兒有些興奮,連比帶劃地向王華兩人說出自己的新疑問:咱只有毛筆嗎?咱沒有別的筆嗎?

眾所周知,人和人之間的交流其實有很大一部分可以依賴於肢體語言,哪怕文哥兒根本沒法把話說清楚,王華還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王華道:“那巧了,你楊叔父家中書畫不少,自己也精擅書畫之道,你可以向他請教請教。”

楊廷和也不拒絕,娓娓給文哥兒解釋了一番,大體上咱用的都是毛筆,基本上給支筆可以寫(畫)出無數花樣來。

可要是作畫的話,炭筆和土筆也是常用的。

炭筆就是木炭、石炭、石墨這些黑漆漆的玩意磨尖了用。

土筆和炭筆一樣可以拿來給畫稿起草,只不過它是用精心淘澄出來的白泥做筆尖,紙白筆也白,拿來打草稿看不太出痕跡,可以反覆修改。

古時繪畫有“九朽一罷”的說法,意思就是反覆修改底稿,修到自己滿意了就可以提筆正式作畫,也就是所謂的“一罷”。

“一罷”之前的“九朽”,用的就是土筆或者炭筆了。

文哥兒聽得津津有味,看來自古以來畫畫人的工具都很多,連一支毛筆走天下的古代都能玩出這麼多花樣來。

只可惜這兩種筆怕也用不上他的王小文牌橡皮擦!

算了,留著當紀念也不錯。

也不知那貓貓還會不會來。

文哥兒有些遺憾自己沒能摸一把昨晚那隻憑空出現在“苟日新”盆裡的貓兒。

不過他瞅了眼自己的小短手,很清楚趙氏肯定不放心他養貓,只能暫且放棄尋找那隻消失的貓貓。

文哥兒謝過楊廷和的答疑解惑,見外頭陽光晴好,又和金生一塊到外面玩兒去了。

曬曬太陽好長高!

楊廷和與王華目送那丁點大的娃娃邁出書房門,隨口打趣了幾句,很快便把話題轉到了別處。

楊廷和歸家後想到自家剛出生不久的兒子,也過去瞧了瞧,與妻子黃氏說起今兒見到的小子。

只是打了個照面,楊廷和也沒看出太多特別之處來,就是覺得王華家那兒子瞧著怪機靈的,一雙眼睛黑而有光,說起話來眉飛色舞,叫人不由自主就想陪他玩上一會。

好奇心也重,這麼小就會跑去問王華問題了,問的還是世上到底有哪些筆這種雅事。

黃氏笑道:“那以後讓慎哥兒多與他親近親近,我聽人說謝學士家的三郎就愛去尋他玩,兩小子隔了三四歲,竟也挺合得來。”

大家都住在長安街上,平日裡各家的迎來送往都是明擺著的,誰家和誰家走得近,女眷們心裡門兒清。

楊廷和道:“我也是這個想法。”

古時孟母就知道擇鄰而居,過了一千多年他們這些官宦人家自然對子女的教育更加上心,打小便注重給兒女篩選玩伴,有意識地讓兒女遠著那些不著調的混小子。

文哥兒可不知曉楊廷和夫妻倆把他排除出“混小子”之列,他仍是每天吃吃喝喝等著過年,偶爾才惦念一下他不知所蹤的貓貓。

又過了兩日,家中一切安排停妥,王華請的醫士便正式上門來看診。

文哥兒對所有客人都很好奇,聽到有醫士登門,登時來了興致,想知道來的是不是李時珍。

雖然可能性很渺茫,可是萬一,萬一呢!

那可是活的《本草綱目》!

就文哥兒那貧瘠的記憶力,根本不記得李時珍是哪個時期的人。主要是他就知道這麼個明朝神醫,其他的他就真的不認識了。

聽他娘說,這個醫士也是很有名的祁門名醫,他爹去請還排了兩三天隊,這才把人請到他們家。

文哥兒只聽說過祁門出紅茶,不曉得祁門有啥名醫。

他豎起耳朵仔細一聽,才知道這名醫叫汪輪。

此汪輪非彼汪倫,是車輪的輪。

這名字文哥兒就完全沒聽過了,不過還怪好記的,他一聽就記住了這位汪醫士。

汪醫士到了以後,文哥兒發現他還買一送一,帶著自己孫子出來實習。

他這孫子叫汪機,瞧著很年輕,才二十幾歲,出去單獨行醫怕還不能讓人信服,所以索性跟著他爹或者他祖父出診開拓開拓眼界。

雖然沒有李時珍,不過近距離接觸明朝老中醫也讓文哥兒頗為興奮。

他一馬當先地伸出自己的手,興沖沖地叫汪醫士先給他把把脈,叫他親自見證見證號脈這一中醫神技。

本來不太樂意看醫生的王老爺子:“…………”

汪醫士:“…………”

一開始沒說還有兒科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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