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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錢多多

作者:鬧市茶客
吃完飯,楊一民和李豔沒有回李豔父母家,而是回到自己的家中,接下來,李豔完全無法去公司上班了,睡在床上,她打了電話,說自己有事,讓公司的副經理負責處理工作。

第二次結束的時候,楊一民想起了許明芳在車上問李豔受不受得了的話,他吻了吻李豔,問道:“豔子,我這樣,你會討厭我嗎?”

“我討厭你幹嗎?你是我老公,這些很正常啊,只是,只是你要得太多了,我怕你身體受影響,一民,我在上看了,得有規律,而且次數不能太多,你就是太多了。”

“這叫新婚啊,以後可能就會少些了,但現在不可能少啊,只是,你該沒事吧。”

“沒事,我,我也很享受。”

“豔子,你晚上讓媽弄幾個好點的菜,中午的酒我捨不得喝,晚上我和爸好好喝喝,這酒真是好酒。”

“好,我等會就打電話,我中午看你不捨得喝,我就在想可能是這麼回事,我爸一定會高興,有你這樣的女婿,他肯定高興。”

“老公這麼好,你是不是該再讓我享受享受。”

“不行,一民,你,反正不行了,縱慾過度,對身體影響太大了,明天,明天再說哈。”看著楊一民雄赳赳氣昂昂的樣子,李豔紅著臉趕快起身穿衣服。

李豔穿好衣服,將衣服遞給楊一民,“老公,快穿衣服,今天許姐說馬上要開教育質量表彰會了,你又會得獎了。”

的確,三天後,全縣的教育質量表彰會召開,這是對上一學年度教育質量的表彰,實驗初中還是得到了初中教學質量特等獎,而另外一個學樣,就是石門中學,這兩項獎勵是獎勵當時的校長,而且對於石門中學,許明芳的確給了政策,允許學校從自有資金裡拿出一部分發給學校做出貢獻的人。

校長的獎金是教育局直接發的,楊一民的獎金是一萬六,這個數字嚇壞了很多校長,因為城郊中學的獎金僅有不到三仟元,實驗中學也沒他高,似乎在評價時有個專門的進步獎,楊一民太突出了。

據說他的獎金是除了縣中學之外的第二名,第三名是一中和縣職中,第四名才是實驗中學。

第二天,全縣又召開了職教招生工作會,局裡也表彰了各個學校的校長,楊一民仍然是得獎最多的校長之一。

而城郊中學的這兩項獎金,楊一民讓教育局直接通知已被撤職的原城郊中學的校長去領,雖然教學質量獎城郊中學不多,但職教招生的獎勵還是比較多的。

接著縣職中的杜校長打電話,說石門中學對職中招生貢獻很大,要請他和馬永明、李校長,以及現在的城郊中學的領導一起吃飯,並要給楊一民一筆招生貢獻獎。

徐曼麗落實的招生費也下來了,她按照當時和石門中學的老師的承諾,給石門中學支付了一萬八仟多元的招生勞務費,同時給楊一民留下了五仟元,打算請楊一民吃飯,並將錢交給他。

楊一民結婚時沒有請徐曼麗,因為她知道,李豔雖然知道徐曼麗拋棄楊一民後,自己才有機會和楊一民在一起,但她心裡是不能容忍別人瞧不起自己最愛的人的。

而且徐曼麗結婚時也沒請楊一民,所以楊一民雖然覺得不一定記仇,但卻真的沒請,不過當天,徐曼麗還是發來簡訊,祝福兩人。

杜校長給楊一民的錢他收下了,因為不收,這錢也不會給別人的,他將杜校長拿給他的錢交給馬永明,說道:“馬校長,這錢,你就合在職中返給學校的錢裡,一併發給學校的老師吧。”

馬永明自然不願意,但楊一民接下來用比較嚴肅的語氣,請他一定聽自己的。

楊一民雖然比自己年輕,但馬永明知道自己卻是由楊一民一手提拔起來的,最後還是隻得聽楊一民的決定。

徐曼麗請楊一民吃飯,楊一民問李豔去不去,李豔問:“一民,我是肯定不會去的,你一定要去嗎?”

“豔子,我去去吧,我以前說了,各人追求不一樣,我們不也得感謝她嗎?而且她現在也是職中的一名中層幹部,以後可能還會到學校來。”

李豔想了想,點了點頭,“倒也是,上次送來的幾個學生也真還不錯,那你和她也說一下,有三個學生如果願意,我打算錄用,謝謝她吧,一民,我不是對她有意見,女孩子啦,心裡總有點不舒服。”

楊一民笑著吻了吻李豔,自己獨自一個人到了徐曼麗說好的地點。

到了地點,進了房間,楊一民看了看桌上,幾個菜都是自己最喜歡吃的,沒有了徐曼麗以前以為的自己最喜歡吃的魚。

“李豔沒來?”徐曼麗問。

“公司有事要處理,走不開,讓我一個人來。”

“她肯定是心裡對我有意見吧?”

“怎麼會,真的有事,對了,她還讓我謝謝你,說你幫找的幾個學生不錯,有三個學生只要他們同意,過年後就可以錄用他們。”

“是嗎,那太好了。”

兩人相對而坐,徐明麗說道:“這些菜你看合你品味嗎?一民,我們喝點酒吧,我陪你,你的喜酒我也沒喝,今天喝點酒,也表達一下我的祝賀。”

楊一民有點尷尬,說道:“我和李豔結婚沒請你,是怕你老公誤會,你不會生氣吧?”

“不會,只是有點遺憾,聽說是平川電視臺的最美的女主持人給你們主持節目,你的上海的最美的同學專門趕了過來,許局長也參加了,特別盛大,對了,聽說你回家還有警車開道,那警車沒被處理嗎?”

“怎麼會,警察自己的車,誰會查。”

楊一民後來專門問過馮碧華,馮碧華指著他的頭,笑道:“你以為我很笨嗎?那個車牌誰也查不到。”

原來那車牌是馮碧華從車管所裡隨便拿了一個,還沒有用個呢,沒有任何資訊,就算有人告,也查不到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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