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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質證

作者:長安宅
隨著辯護律師發問結束,旁聽席上大學高層的臉色們都顯得極為難看。甚至已經有人小聲地罵咧起來,不明白這位律師為什麼從古籍點校抄襲案,一直追到了森本貪汙案。這位叫做北原的律師,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以至於要和大學處處作對。
“現在,訊問被告人完畢。”佐久間法官宣佈道,“法庭調查繼續,下面由公訴人出示本案的證據。”
巖永聽著法官的指令,露出意味深長的微笑。方才發問被告人的環節,讓辯護律師佔了幾分便宜也是無可避免的事情。估計他們早就在拘置所裡商量半天,應該怎麼樣在法庭上的發問環節,互相演戲配合。
但是,下面的程式,就不是這麼簡單。
巖永很自信,因為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檢察廳可以在刑事審判中,進行變相的“證據突襲”。
【刑事審判·變相的證據突襲】
【刑事審判之中,公訴方往往會進行“變相”的證據突襲。一般而言,在民事案件中的證據突襲往往是證據提交得太少,直到臨場當事人才突然提交新證據。而在刑事案件中,則是完全倒轉過來。公訴方往往會將刑事偵查卷宗如數全部移送裁判所,在海量的材料面前,辯護律師往往不知道究竟哪份材料才是公訴人在法庭上要出示的證據。】
換言之,在刑事案件中,公訴方提交的材料過多,以至於律師無法知曉他們究竟要提交什麼證據給法庭,由此形成了一種變相的證據突襲。
巖永手握著一張舉證意見的紙,慢慢悠悠地站起來,他眼睛的餘光打量著對面的那個北原。對方律師接到這個委託的時間僅為一週多一些,絕對不可能對本案出示的證據作出有效質證。
巖永那洪亮的聲音,響起道:“下面。公訴人出示第一組證據。第一項證據為京都大學研究員聘用書,第二項證據為被告人森本工資表,第三項證據為京都大學出具的《關於森本任職情況的說明》,第四項證據為森本人事檔案履歷表,第五項證據為森本去年向京都大學提交的《研究員任職成果及感想說明》。”
“上述五項證據可以說明,被告人森本是京都大學聘用的研究員,具有妥善使用科研資金的義務和職責。”
巖永唸完這一段,臉上的表情愈發得意,律師絕對無法進行有效的質證。
正當巖永準備往下繼續唸的時候,忽然之間,對面的律師席位響起了男聲,“辯護人對公訴人關於該證據的證明目的不予認可。”
只見得北原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又站了起來,臉上依舊帶著似笑非笑,玩世不恭的笑容。
巖永聽到這個聲音,眼睛驟然睜大了幾分。怎麼回事?!他竟然從第一項證據就開始質證?!這有什麼好質證的?!
“裁判長。”北原拿著一張A4紙的影印件,展示道,“請關注方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一,即所謂的京都大學研究員聘用書。聘用書抬頭那一欄寫著的聘用單位是‘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
下一秒,只見得北原接過從宮川那裡遞過來的另一張紙,開口道,“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與京都大學是不同的主體。京都大學是透過國會成立的公立法人。而相反,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根據資料查詢,其只是註冊於市役所的民間社團。它不具有公立法人的地位。”
“該項查詢資料可以說明與被告人森本建立僱傭關係的,並非作為公立法人的京都大學,而是民間社團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依據刑法規定,貪汙罪的犯罪構成前提是,被告人必須具有相應職務存在。據此,我當事人未在國立法人之中擔任職務,不具有相應職權,不符合貪汙罪的法定身份要求!”
北原一番話迴響在法庭之上,剎那間大學高層們紛紛都傻眼了。京都大學的研究員的確大多數都沒有同大學直接建立合同關係,而是同附屬於大學的學會簽訂合同。大學高層之所以推行這種做法,主要還是考慮到研究員離職率高,害怕離職過程中與大學產生矛盾,因此才讓學會與募集者訂立合同。
可是,他們今天他們萬萬沒想到,這一招在今天這個刑事案件內,竟然會變成要對森本定罪的阻礙。
巖永聽到北原的質證時,不由得也愣住了。然而,那張關於京都大學與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的資料說明,的的確確清楚明白地顯示,這兩個機構的確是彼此獨立的主體。
這位經驗豐富的檢察官也不由得出現了失算。他在看到“京都大學”幾個字,就下意識地以為電氣化工程學會肯定是大學內部的某個附屬機構。他萬萬沒想到,這個學會竟然是一個獨立的民間社團。
巖永眉頭皺起,立刻迅速思索如何應當。隨即,巖永站起來道,“裁判長,我們應當根據被告人實際的履職活動,來判斷其職位的歸屬。京都大學方面留有關於森本述職報告的存檔,足可以見森本是向京都大學直接彙報,其在實質上屬於京都大學的人員!”
然而,這位檢察官的話音剛落,辯護席上的宮川立刻又給北原遞了一撂A4紙。
北原隨即展示著手中的資料,“裁判長。辯護人現在所展示的資料都是森本郵箱中郵件的列印件。我們可以看到,森本在傳送關於述職報告時,其電子郵件的收件人是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而京都大學機構的郵箱僅僅只是抄送人。因此,京都大學留有森本的報告存檔,不足以證明森本向大學直接彙報工作!”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一番正面的碰撞直接襲來,巖永錯愕了一下,沒想到這位辯護律師竟然把工作做到了這種地步。
旁邊的女公訴人千賀子也露出了焦急的神情,她不斷翻閱著事先準備好的材料,最終在忙亂之中,也抽出了一張紙遞給巖永。
巖永目光一掃,眼光之中再現出得意的神色,彷彿這個材料能夠瞬間將對面的辯護律師給擊倒。這位檢察官立刻開口道:“辯護人所言無理!我這邊有一張關於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成立之時的出資表。該表可以證明電氣化工程學會初始成立的資產,均由京都大學提供。由此可以證明,電氣化工程學會的資產其實均來自國立法人。”
“因此,電氣化工程學會名下所僱人員,也間接等同於國立法人所聘用之人員!”
這位檢察官剎那間再度發起猛攻。
炮火襲來之下,只見那位年輕的男律師再度笑了笑。
北原的目光瞥向了坐在旁聽席角落內的結城。這位審計調查官與辯護律師,目光交匯,彼此互有默契地微微點頭。隨即,北原立刻再度抽出一張紙:
“公訴人的說法是在誤導法庭。現在辯護人出示一份關於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的年度審計報告。該報告顯示,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的主要收入來自於接受外部企業的科研委託。”
“也就是說,電氣化工程學會自身賴以運轉的資金來源,並非源自國立法人,而是來自提供諮詢、研究服務的利潤。因此,京都大學電氣化工程學會其實是如同私人企業一般運轉,而非依賴財政撥款來維繫其存在。公訴人以初始成立財產來源來判斷學會的性質,與事實不符!”
法庭之上,這位辯護律師展示著不知從哪裡獲取到的電氣化工程學會的審計報告,向公訴方進行了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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