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營房坐下,伸手擼著湊過來的黑馬,任寧有些走神。
星落郡。
這是他們任氏一族的故鄉。
任寧說熟悉也熟悉,說陌生也陌生。
據說很久很久以前星落郡只是一片原始森林。
荒蕪人煙,猛獸橫行,毒蟲出沒。
後來天上掉下一顆巨大的流星,轟隆一聲,在這邊原始森林裡砸出一個巨大的盤地。
於是取名星落盤地。
六百年前雲垂帝國建立以後,這塊地方改名星落郡。
而星落軍團的軍旗,上面就繡著一刀一劍共同抵擋著天上熊熊燃燒的落星。
正想著,外面響起腳步聲。
鐵天工笑容燦爛地推門走了進來。
“喲,任小子在想什麼呢?”
所謂達者為師。自從任寧拿出那些奇特的知識或點子跟他分享後,鐵天工甘拜下風。
每次他遇到一些打造或材料上的問題時,都會下意識地跑到斥候營來問任寧該怎麼處理。
一來一去,兩人倒成了無話不談的忘年之交。
只是每每他過來的時候,通常都會看到任寧在營地裡咬緊牙關鍛練著自己,很少會像今天這樣大白天的坐在營房裡休息。
任寧笑了笑,給鐵天工拉了張凳子又斟好茶。
“沒什麼。只是今天星落軍團有人來找我。我正在考慮要不要轉過去。”
“真的嘛?太好了!”鐵天工高興得一拍大腿,“能轉趕緊轉!”
“斥候有什麼好的,拼死拼活也沒個升職加薪的機會。留下來作什麼!”
任寧啞然失笑,“我也是這個意思。”
對小兵們來說,當初之所以會簽下軍籍,要麼是想填飽肚子,要麼是想出人頭地光耀門楣。
至於保家衛國這麼高大上的事,大字不識的他們還不會想那麼深遠。
“只是……”鐵天工有些遲疑。
“只是什麼?”
鐵天工頓了頓,“只是星落軍團明年八月就該調防了吧。”
他想了想,“按著往年的規矩,應該是換到北邊玉木郡去。”
調防?
任寧沉吟起來。
巖陲要塞號稱駐軍十五萬。
這十五萬人馬其實指的是能上陣殺敵的人馬,並不包括育馬營、打造營、炊事營……等等這些後勤人數。
因此整座要塞裡遠不止十五萬人馬。
這麼多人鎮守一方,兵強馬壯、城高將勇,外加城裡各種設定齊全,如果有足夠的糧草,完全可以說是一方諸候。
天高皇帝遠,帝都那邊的枕頭太硬,有些人通常難以入睡。
因此每隔三年,除了守塞大將本部的十二萬人馬不動外,其他軍團都會根據輪次進行調防。
比如西邊的會調到南邊去,南邊的跑到北邊來……
至於要調防去哪,大多時候都按著兵部的規矩來,但有的時候也看皇帝老兒的心情。
算算時間,明年該輪到星落軍團了。
“調就調吧。”任寧無所謂,“反正去哪都是守邊打仗。對我來說沒什麼差別。”
唉。
鐵天工一聲長嘆。
無論哪支軍團調防,他都只會留在巖陲要塞裡打鐵,不會跟著離開。
叮叮噹噹打了二十多年的鐵,他都要以為就這樣一直打下去,直到打不動為止。
哪想這幾個月來居然遇到一位滿腦子奇特想法的小傢伙,想出來的東西神奇而有趣。令他自嘆不如。
加上任寧從不弊掃自珍,而且對鐵天工的問題知無不答。
一時間老鐵匠頓時感覺自己的精力又回到了當初年輕時跟師父學習打造的日子。
充滿了緊張、期待且興奮。
只是這小子對加入打造營毫無興趣,隨著軍團明年調防,看來他有趣日子又十之九八會很快結束。
“喏,你的望遠鏡弄好了。”
鐵天工沒了來時的興奮,懶懶地把一個十寸左右(30釐米)的筒子拿出來,遞給了任寧。
“看看做的怎麼樣,或者還要調整什麼。”
“已經做好了?”任寧大喜,“真是辛苦了。”
他幾步出了營房,拿起望遠鏡試著朝遠處望去。
咦。
任寧吃了一驚。
這望遠鏡的質量比他想象中要好,不僅清澈無比還可以調距離。遠處天空上掠過的小鳥連眼珠子都看得一清二楚。
“怎麼樣?”鐵天工問。
任寧沒有回話,只是給了個大大的拇指。
嘿嘿。
“磨那兩塊水晶可真費了我不少功夫。不過幸好作出來了。”
鐵天工有些自得又有些感概。
“之前我試用了下。差點把我嚇得中風。不得不佩服你小子的腦袋瓜,居然能想這麼神奇的工具來。”
“這簡直就是千里眼啊。”
“都說快人一步,奪儘先機。以後戰場上哪方的斥候或將軍擁有它,絕對快敵人好幾千步。”
任寧呵呵笑:“鐵師傅你誇張了吧。”
“誇張個屁。”鐵天工不滿地瞪了他一眼,“我敢打賭它絕對能改變以後的戰場局勢。你信不信?”
沒待任寧回話,他又一拍腦袋。
“是了。我還沒有把它上報給要塞也沒告訴其他任何人。建議任小子你儘快去提交。如果要塞識貨,相信憑這份軍功就能讓你高升好幾級。”
“知道了。”任寧呵呵地點頭。
他沒有放下望遠鏡,而是繼續盯著天上的小鳥。
金手指!
遙遠的小鳥身上赫然多了一個黃色的42。
任寧鬆了口氣。
這可比望遠鏡本身的作用要大多了。
鐵天工又絮絮叨叨說了一陣,最後提醒任寧要是想到什麼新奇的點子一定要記得通知他。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鐵天工現在手癢得不行。
任寧琢磨出來的東西令他大開眼界,恨不得每天都來那麼幾樣讓他打著玩。
至於那些士兵們用的制式矛和盾、農民用的標準犁和鏵,他都懶得再碰,全扔給徒弟們練手去。
任寧自是應下,許諾以後會再想些新點子,鐵天工才滿意地離開。
第二天,他沒還去提交新發明或者向星落軍團申請轉兵種,要塞的任務來了。
果然是出去尋藥。
小兵們沒有拒絕執行任務的權利,任寧高興地接下。
“追風,”他走到黑馬前,“這兩天帶你出去看看外面廣闊的天地。開不開心?”
咴咴咴!
追風也不知道聽不聽得懂,反正見主人開心它也跟著開心地嘶嗚起來。
然而再怎麼急著外出,任寧還是先把望遠鏡提交給要塞,把軍功拿到手再說。
又忙了一天。
他收拾好武器和口糧,向上鋒高德明通報去向,騎上準備成年的追風,又一次出了要塞。
往西!
看著茫茫的大草原,追風果然精神大振。
也不用任寧催促,它一聲長嘯,撒開四腳就跑,瞬間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上。
任寧哈哈地痛快大笑。
這速度、這耐力,好一匹千里馬。
賺大了!
只是這次的任務不是偵查敵情,也沒有特定的目的地。他便讓追風自己尋了個方向跑個痛快。
一跑就跑了三天,任寧才停下來四下檢視自己的位置,然後調轉馬頭,往西南而去。
他能活下來都是因為以前的坐騎。
三個月過去,草原上又是火又是水的,說不定還有狼群出沒。以前的追風九成早已屍骨無存,但任寧還是想去看看。
而那裡也是當初找到追命草的地方。
正好一舉兩得。
他抬頭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腳下枯黃的野草。
天越來越冷。近年草原氣候異常,至今還沒下雪。
三個月過去,想來當初大火焚燒的地方怎麼也會長出點草頭來吧。
或許他真能找到些追命草回去覆命。
而要去追風埋骨的地方,就得先找到開倫或藍芒部族,然後一路往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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