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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劍指東瀛(十五)進退之爭(1/2)

作者:雲無風
毛利秀元的這個問題,其實日軍之中很多將領都想問。他們有這種疑問的原因不止一種,但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豐臣秀吉為了加強水軍挽回當時被李舜臣吊打的局面,將不少原本裝備於陸師的重型火炮轉交給了水軍進行改造並最終上艦,這就侵害了陸師的利益。
除此之外,豐臣秀吉還把一些原本用於港口的岸防火炮也拆了搬上戰船,不過這一點陸師將領們由於事不關己,倒是懶得過問。
此時,藤堂高虎也好,脅坂安治也罷,所有水軍將領事實上都不太想回答這個問題,只是不答不行,畢竟九鬼嘉隆因為前次失敗而被豐臣秀吉撤職,目前不再領導日本水軍。
如此一來,藤堂高虎與脅坂安治這兩位豐臣嫡系將領就成了水軍數一數二的兩員大將,他們如果不回答,那就沒人回答了。
藤堂高虎與脅坂安治對視一眼,終於還是硬著頭皮道:“毛利殿下有所不知,鳴梁海戰之後,我水軍進行了一些戰術檢討,尤其是進行了非常嚴格的海上大筒炮擊試驗,以海戰中被擊傷的我軍安宅船、關船、小早船以及朝鮮幾類戰船分別作為靶船,來測試大筒炮擊實戰價值。”
“哦?”毛利秀元問道:“結果如何?”
“結果喜憂參半。”藤堂高虎苦笑道:“首先,大筒在海上要想命中靶船非常困難,我們以單大筒進行射擊測試,在風浪甚小的一般交戰距離上,數十發彈丸才有可能命中一次。
而如果是側弦約十門大筒同時齊射,那麼命中率的確會提高一些,但也常常需要打出數輪齊射才得以命中一次。”
黑田如水在一邊眉頭大皺,但他沒有立刻說話,反而是毛利秀元大吃一驚,瞪著眼睛道:“十門大筒,數輪齊射,這樣還只能命中一次?”
藤堂高虎還沒來得及回答,宇喜多秀家補刀了一句:“我注意到藤堂君還說了,這樣的測試還是在‘風浪甚小的一般交戰距離上’進行的。
那麼由此我是不可以這樣說:這個測試結果意味著如果風浪更大一些、交戰距離更遠一些,這大筒齊射就幾乎不可能命中,或者……那需要齊射數十輪才有機會取得命中,是這樣嗎?”
“按照試驗結果來看,恐怕的確是這樣,而且水軍之所以進行這樣的測試,也正是因為在鳴梁海戰中明明我軍的大筒已經遠比此前配備更多,但最後一回顧卻發現,我們透過大筒實際取得的戰果非常有限。”脅坂安治此時也插嘴回答了一句。
“這就奇怪了,如果大筒齊射根本打不中敵船,那如何解釋北洋海貿同盟的船隊每一艘都配備大量大筒,而他們同時還很輕視接舷跳幫?”
毛利秀元眉頭大皺,特別指出道:“諸位莫要忘記了,當年海貿同盟在東北的那場海戰中可是完勝安東水軍的,如果大筒不是致勝關鍵,那什麼才是?
特別是據我瞭解,歷史悠久的安東水軍在那場海戰中的表現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那就是毫無反手之力——這又如何解釋?”
藤堂高虎和脅坂安治還沒解釋,黑田如水卻開口了,他淡淡地道:“無他,量足而已。”
“如水大師,這是什麼意思?”毛利秀元一時沒反應過來。
黑田如水道:“我是說,海貿同盟勝在大筒數量極其龐大。如此一來,即便大筒在海戰中的命中率極低,但只要同時朝某艘船開火的大筒數量足夠多,那麼命中率自然也就大幅提高了。”
毛利秀元納悶道:“大師這話從道理上來說應該沒錯,只是我仍然覺得不可置信。大師,大筒可不是鐵炮,每發射一次都要用掉大量火藥,以京華鉅艦一側船舷擁有十四門大筒的數量而言,它們每艘船一輪齊射就要耗費大概百斤量級的火藥。
那麼我們可以大概算一算,海貿同盟進行一次海戰需要耗費多少火藥?火藥的價格大夥兒都知道,似他們這般,哪裡是打仗,這是往海里扔銀子啊!”
宇喜多秀家皺著眉頭道:“海貿同盟與我們日本不同,明國應該是有硝石礦的,所以我預計他們的火藥成本應該比我們日本低廉得多。”
“成本自然是一方面因素,但我以為最關鍵的原因恐怕還不在於此。”黑田如水沉著臉道:“諸位不妨想一想,自那次安東水軍被打得幾乎全軍覆沒、從此一蹶不振之後,這十餘年來日本哪家水軍還有挑戰海貿同盟海上霸主的勇氣?
莫說整個海貿同盟了,就連他們駐泊在三崎城的那支關東艦隊,日本哪支水軍敢去挑戰?呵,就算是太閣殿下,此前不也只能把‘新艦隊’放在大坂灣時刻防備,而不肯輕易派往關東一戰嗎?
至於德川殿下,他算是日本自太閣以下最強的大名了,可是太閣命他去收復三崎、玉繩兩城,他也至今不肯輕動。
德川內府說,就算佔據此二城,但關東艦隊卻能依靠三崎城之島固守那處海上據點,而後關東千里海防洞開,海貿同盟想打哪就打哪,德川軍就算再強也只能疲於奔命,最後生生被拖垮,故只要不能解決關東艦隊,則德川家無法對三崎、玉繩用兵。
諸君,這就是海貿同盟為何敢於一戰花費那許多火藥的原因:一戰而換取十餘年順利貿易,那是多大的利益啊,怎麼可能會虧?
那麼反過來說,在如此巨大的貿易收入支撐之下,海貿同盟削減跳幫戰所需的兵力,轉而全力加強大筒配備,這又有何不妥呢?兵員每月都要給俸,大筒只要裝備上了,只要沒打仗,那麼之後可不需要花多少錢——無非讓大筒手平時做些防鏽之類的養護罷了。”
黑田如水這波解釋可謂詳細,毛利秀元明悟過來,恍然道:“難怪,難怪……我明白了,原先我一直好奇,為什麼海貿同盟出航總是成群結隊,很少有單艦獨行。
原來是因為他們的戰法限制,其單艦戰力很是有限,如果要發揮大筒的威力,則船隊規模便是越大越好。”
宇喜多秀家把話題轉回水軍剛才的表態上,問道:“如水大師,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大筒裝船的意義在於大筒足夠多,而且戰時一定要集中使用才可以發揮?
而我水軍目前裝備的大筒雖然說起來也不少了,但面對明軍水師或者北洋海貿同盟而言則仍然可能居於劣勢,因此不如干脆放棄大筒射擊,依然使用我水軍最熟悉的接舷跳幫作戰?”
黑田如水卻不直接回答,反而望向藤堂高虎與脅坂安治,道:“這個問題要問水軍的最終研判,我方才只是對海貿同盟輕接舷而重大筒這一現象做出解釋。”
藤堂高虎與脅坂安治能說什麼,自然只能表示承認。藤堂高虎還補充道:“除了大筒數量相對於明軍而言必然處於劣勢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則是我軍火藥不足。根據計算,如果真的去和明軍水師打一場大筒炮戰,那麼現有的火藥儲備肯定嚴重不足,很可能還需要陸師方面為水軍提供至少萬斤火藥方可一試。”
一聽這話,所有日軍將領紛紛搖頭,莫說毛利秀元了,就算宇喜多秀家都直言不諱道:“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如今明軍陸師新任提督麻貴正率領十萬大軍南下,陸師方面壓力巨大,火藥儲備本就可能不足,如何還能勻出這麼多來支援水軍?萬萬不可,萬萬不可。”
說來有趣,由於高務實的蝴蝶翅膀影響,此時的日本水軍居然早了兩百多年見識到世界海軍的發展方向,尤其是海上武備的發展方向,只是限於日本的國力,他們最終沒能隨之做出正確的選擇或改變。
其實別說日本,如果不是有高務實的出現,大明即便更早接觸並曾經與西洋海軍爆發海戰,可是在原歷史上大明水師的海戰思維轉向也談不上多快,甚至給了後世不少人一個印象,就是大明水師思想保守,明明見識到了海軍發展的方向卻依然固執己見、不思進取。
其實這種想法是有問題的,明代是東西軍事技術開始拉開差距的重要時期,同時也是西學東漸比較興盛的時代。嘉靖以降,倭寇、海盜、歐洲勢力接連並持續侵擾大明,故而為應對海防需要,大明水師其實也經歷了兩次技術和戰術的變革。
第一次就是嘉隆萬時期,以引入佛郎機炮為中心;第二次是天啟崇禎時期,以引入紅衣大炮為中心,這兩次變革也都為大明水師帶來了相應的戰術調整。
在第二次變革前,大明水師在海戰戰術的重要性次序仍是以火燒船“以船衝犁”最為重要,在海戰以衝沉賊船為首功,而斬級擒俘則次之,至於以炮傷人、以炮毀船的情況則並不多見。
不過到了17世紀初,荷蘭人因為在西方海軍競爭中獲勝而順利東來,其船銃數量與威力比之葡萄牙船更多更大,幾場衝突下來也使得大明認識了其效能特點,並且專以“紅夷”大炮稱之。
在海防問題最為嚴峻的東南沿海,大明水師迅速把紅夷大炮應用於海防戰船,並且突破大型火炮裝備戰船的數量限制,出現了專門化的“熕船”,同時衍生出舷側炮技術,這就已經與歐洲船舶的炮擊戰術十分接近。
從崇禎年起,海盜和官軍船隻就開始裝備多門紅夷大炮。1633年明荷料羅灣海戰,明軍的大型戰船分別裝備16門、20門、36門大炮。
後來荷蘭臺灣長官漢斯·蒲陀曼有這樣的記載:鄭芝龍戰船“按荷蘭模式建造,龐大精緻,裝備精良的帆船及艦隊,還在船上裝配了一部分能被拖動、帶有環栓、置於雙層甲板的大炮”。
1635年,在剿滅劉香的戰役中,鄭芝龍的戰船“每船可安置大銃二十四位,炮聲一發,裂雲穿浪,卒成馘陣之功”。
當然,彼時裝備十幾門、甚至多至三十六門紅夷大炮的戰船並不普遍。一則是紅夷大炮重量很大,裝備十幾門甚至幾十門炮,這對於戰船的體量要求比較高;二則明代原有的發熕炮和紅夷大炮在技術上是一種承接關係,因此明代戰船上很可能是將紅夷大炮和發熕炮混裝。
除了數量增加以外,當時大明水師火炮的配套裝置也逐步完善起來。最初裝備的發熕或者紅夷炮都是放在木架上,木架下面鋪有泥、糠、稻草,以緩衝後坐力,但是隨著大型火炮數量增多,大明水師也開始出現銃車、舷窗、炮孔、火炮甲板等,甚至也出現了雙層火炮甲板的戰船。
如《兵錄》中就記載:“船下層(主甲板)左右約開銃孔,或三十處,或二十處,安置紅夷大炮,每門重二千三四百筋者,用一車輪架乘之,便於進退裝藥。此等大炮,每船一隻,或六門或八門,左右排列;餘孔亦列千筋與五百筋之銃,必要五百筋為率者,方沉重不跳且送彈端直”。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還有鄭成功的水艍船火炮也採用分層設定,上施樓堞,繞以睥睨,面裹鐵葉,外懸革簾,中鑿風門,以施炮弩。
更有意思的是,雙層火炮甲板技術不但應用於東南沿海地區,居然還深入到了內河。據《平吳錄》記載,1674年吳三桂反叛,就建造了“中分三層,上中兩層左右各安炮位三十六,下層左右各置槳二十四,其行甚速”的大型內河戰艦。
隨著火炮數量不斷增加,炮擊戰術也逐步成熟。1627年8月,鄭芝龍與俞諮皋部戰於福州將軍澳,鄭芝虎使用鬥頭炮將明水師馬勝船打穿,延著火藥桶發火。
1628年6月,鄭芝龍與俞諮皋再戰於廈門,明軍孫雄船被鄭芝熊尾送炮打沉。崇禎八年,鄭芝龍於廣東田尾洋剿滅劉香,雙方戰船均有被炮擊沉者多艘。
到了1661年5月,鄭成功在臺江海域與荷蘭軍艦展開海戰,荷蘭戰船“赫克託號”首先爆炸沉沒,隨後中國大船緊靠“斯·格拉弗蘭”號和“白鷺”號二號船的尾部,鄭軍士兵向敵船甲板和船艙上開炮射擊,並且鄭軍還使用了火攻船。
此次戰鬥,以炮擊船、以炮擊人的作用已經變得非常突出,傳統的火燒敵船也仍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過去最為常用的的跳船接舷戰則再也沒有出現。
再到1680年,清軍收復海壇之戰,萬正色戰船“炮火齊發,擊沉賊船十六艘”。1683年澎湖海戰,炮擊戰術變得更加重要,海上交戰發銃為先,“焚寇之船莫如火,碎寇之船莫如炮”。
彼時清軍大小戰船被炮打壞者甚多,而清軍用艦炮擊沉的鄭氏大炮船也有八艘。
這個時期也發展出了艦炮對射的戰術,據《臺灣外紀》載“凡水戰,彼此望見,即發鬥頭熕。將近,或發左邊炮;轉舵,髮尾送炮,再發右邊炮”——瞧瞧,這與當時歐洲戰列艦側舷齊射戰術是不是已經高度一致?
不過,雖然炮擊戰術逐步成熟,但是以艦炮決勝負的情況在當時仍未出現。在一般的海戰事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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