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理論與現實情況出現衝突,那究竟是理論錯了?還是現實錯了?其次,結果正義與程序正義,這兩者究竟哪個重要?最後,究竟是法令服務於世人,還是世人服從於法令?
在晚輩看來,若是無法想明白這三個前提,這場討論就根本無法產生結論!”
最終,楊洵依然是無法回答趙俊臣的疑問,只是問道:“這麼說,相較於老夫的觀念,甚至於相較於儒家學說,趙閣臣心中其實是更為傾向於法家學說了?”
趙俊臣認真思索片刻後,搖頭道:“皆不傾向,晚輩還是此前的態度,無論是楊大儒您的觀念,還是法家學說,又或者是儒家,都是朝廷治理江山的準則、支柱、以及有效手段之一,但並不是唯一……楊大儒的觀念,太理想化了。”
這一次,趙俊臣卻是說了實話。
在趙俊臣看來,“法學”本身就是一門過於理想化的理念,若是真能完全實現,必然會是天下百姓的幸事。
但實際情況則是,無論古往今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完全遵從了法學觀念。
依然還是用後世的所謂“燈塔”美國為例,美國的總統州長們皆是擁有特赦權力,無論是犯下何般罪行,只要給足好處,就可以一言免罪,這究竟是法學還是法家?
此前,楊洵認為應該制定相關法令限制統治者隨意開戰,美國也正是這樣做的,所以總統並沒有宣戰權,這項權力乃是屬於國會,但現實則是自從二戰以後,美國的總統們總是可以繞開國會、幾乎每年都在打戰!這般情況,又究竟是法學還是法家?
所以,現實就是,法學理論上很美好,但所有人其實都更重視法家,也更喜歡使用法家手段。
當現實與理論發生衝突之際,不論別人如何作想,反正趙俊臣會選擇相信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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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
本章之中的問題,也是蟲子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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