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看对了眼(2/2)
就是简单的一个招呼,随便聊了两句家常就准备分开了。
不料荷花打常大郎面前过的时候就那么巧的被一个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小石子给滑了一下,整个人往前扑去。
要说是平时摔一下最多就闹个笑话,也没啥大不了的。
但现在刚从地里割麦子回来,人人手里头都拿着镰刀。
这割麦子的镰刀的手柄并不是直的,是有一定的弯曲的,这样使用起来会更方便。
但有个忌讳就是不能跟别的农具一样扛在肩头,因为这个弯曲会让镰刀有个惯性,在肩膀上会横过来,也就是说镰刀的刀口是会朝着自己后脖颈的。
一旦摔倒,握着镰刀的手下意识的往前扑,磨的锃亮的镰刀就会砍到自己后脖子。
轻了是皮肉伤,重了就要了小命了,这种事可不是没发生过。
但把这忌讳放心上的都是老年人,年轻人都不当回事。
巧的是荷花此时就正把镰刀扛在肩膀上。
这一下要是摔下去可不得了!
说时迟那时快,常大郎赶忙伸手把她给扶住,荷花踉跄了一下这才没摔下去。
“呀……”孙三妮给吓了一跳,不过她那性子,在外面,又有常大郎这个生人在,手足无措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荷花也是个还没出门子的大姑娘,男女授受不亲的,这样突然跟一个陌生男人接触了一下顿时就红了脸。
“多谢!”
道了谢,荷花挣了挣,才把自己的胳膊从常大郎的手里挣脱出来,见常大郎还在那盯着他瞧,脸被羞的就更红了,忙慌慌的就走了。
“舅舅?大舅舅?”
宁弯弯戳常大郎的腰,这就看对眼了?
“啊?哦!”常大郎回神,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
“那姑娘脸上的蝇子屎还挺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