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

行刺一 九十七(2/2)

不行,这根狼毫都快赶上她的身高了,根本操控不了。

于是她直接用狗爪,沾染了墨水,艰难地、一笔一划地写着‘安’…

写到潇湘二字时,安潇湘放弃了。她当即便后悔了,当初为何不给自己取名叫安一一。

笔画太多,狗爪太大,还没写完整个字,墨水便将字糊完了。

安潇湘咬着写了一半的纸,迈着小碎步走出了屋子,地上被留下无数个墨水脚印。

安潇湘叼着纸,正想去芷房中碰碰运气,却灵敏地听见一阵细碎的哭声。

她先将咬皱了的纸吐出来,废了极大的劲,挪动椅子,压到了凳角下头,以免被风吹走。而后才转过狗头,朝发声之地跑去。

一大片扶桑花边上,女孩在黑夜中哭着,口中念叨着爹娘。

安潇湘有些同情地望了一眼,其实这女孩也才十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母亲死在眼前,也是可怜。

安潇湘慢慢走到她身边,用狗的方式安抚她,蹭了蹭她的脚。

女孩眼泪不停地掉,伸手抱住了安潇湘,“总有一日,我要替我娘报仇,哪怕豁出我的性命!”

她说这话时,语气决然。

安潇湘默默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用狗爪在地上比划着什么。

见安潇湘跑去泥地玩,女孩也并未追赶,自顾自地抱着腿哭着。

半响,她感觉到自己的衣角被拽着,只见安潇湘扯着她,似乎要将她带到什么地方去。

她犹豫了一下,跟着安潇湘走去,发现泥地上赫然写着三个字:

我帮你。

……

翌日,安潇湘附身于女孩身上,抱着狗去宫中自首了。

一见安潇湘还敢回去,许多见过那番场面的皇卫都惊了一惊,却还是将此时禀报给了潇湘。

安潇湘入了宫门,便将狗放了。一碰上地面,狗便熟门熟路地往它原先所居住的牢头院子奔去。

她休养多日,附身于一个孩子身上并不难,但多少也有些反噬。所幸她并不会武功,也让她少受些反噬之苦。

而安潇湘跟随着皇卫,一步一步朝深宫而去。她握紧了袖口中的小刀,神色决然。

她一定要杀了那个魔头,哪怕她也葬身此处。

潇湘宫前院的花园中,潇湘倚在摇椅上浅眠,晨光照射在她的身上,明媚而美丽。

夏无归在一旁舞着剑,俊美如神魂的容颜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分外俊郎。

完了,便随手抛给了一边的玻璃,玻璃稳稳接住,并且习以为常一般,收回了剑鞘中。

夏无归慢慢挑起宫人手中托盘中的布帛,却并未擦拭他额角的汗,而是缓慢地朝沐浴着阳光的潇湘走去,替她捻了捻光洁的额头。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