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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无标题章节(2/2)

我们会发现,这些责难和他后来考察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对同时代的吸引力和影响不无关系。

不过,要是无条件地把克尔凯郭尔在写作《非此即彼》时对黑格尔的看法等同于他后来在反对黑格尔“体系”

的论辩中所表达的看法,那是错误的。

诚然,正如《非此即彼》这一书名所表明的,本书的部分目的在于反对黑格尔的以下观点:意识的独特形式以辩证的必然顺序相互跟随;相互矛盾的观点在普遍的心灵或精神依次展开的更高层次上实现和解。

在克尔凯郭尔看来,从一种存在模式过渡到另一种存在模式遵照的是完全不同的形式。

这只能依靠个人在不同的选择中作出不受限制的、无法回头的决定才能达到;并且,必须把这些选择视为互不相容的,而不能根据某种高高在上的理论把它们看做最终是可以协调或“调解”

的。

不过,尽管考虑到这些因素,《平衡》中显露出来的伦理领域的面貌并没有完全摆脱黑格尔哲学的影子。

首先,从审美模式通向伦理模式的途径被看做一个渐进的精神运动。

出现危机的审美意识至少“呼唤着”

接纳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哪怕这不是当事的个人想着手解决的问题。

法官所用的术语带着明显的黑格尔的痕迹,他说,“人的生命迎来这一时刻,可以说,他的即时性臻于成熟,精神要求更高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它将让人领悟到它是精神”

(《非此即彼》ii,第193页)。

我们进而得知,伦理模式与其说是“废除审美模式”

,不如说是“改造”

它——这句话和克尔凯郭尔关于“废除审美模式”

,不如说是“改造”

它——这句话和克尔凯郭尔关于种处境下的消极无为进行开脱。

不过,这也仅仅是一种托辞,一种己的责任。

和唯美主义者不同,他并不把个人的特征和性格当做不可改变的、必须温顺服从的事实;相反,他视之为一种挑战——他的自我认知不“仅仅是一种意图”

,而是“对自己的反思,这种反思本身就是一种行动”

(《非此即彼》ii,第263页)。

而且,通过这种内在的理解和批判性的自我挖掘,一个人不但会认识到他在经验上是什么,而且认识到他真正想成为什么。

因此,法官提到“理想的自我”

,这是“他不得不为自己构想的自画像”



换言之,伦理模式中的自我,其生活和行为必须是融合的,对自我的明确理解指引它们,这种理解基于他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潜力。

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命运如何多舛,这种理解都不为之所动。

他和我们看到的唯美主义者不一样,唯美主义者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无能为力,而他不会屈从于外在环境和无法预知的偶然性的专横制约。

,在其背后是他没有说出口的决心,即决心置身某一阶段,只要愿意他又可以自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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