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七)昔年迷案(2/2)
昨前两日,该员又复面访本军驻津司令部各处人员,肆意簧鼓,摇惑军心。
经各员即向树铮陈明一切,树铮独以为或系不肖党徒,蓄意勾煽之所为,陆将军未必谬妄至此。
讵该员又函致树铮,谓树铮曾有电话约到彼寓握谈。
查其函中所指时限,树铮尚未出京,深堪诧异。
今午姑复函请其来晤。
坐甫定,满口大骂,皆破坏大局之言。
树铮婉转劝告,并晓以国家危难,务敦同袍气谊,不可自操同室之戈。
彼则云我已抱定宗旨,国家存亡,在所不顾,非联合军队,推倒现在内阁,不足消胸中之气。
树铮即又厉声正告:‘以彼在军资格,正应为国出力,何故倒行逆施如此?
从不为国家计,宁不为自身子孙计乎?
’彼见树铮变颜相戒,又言:‘若然,即请台端听信鄙计,联合军队,拥段推冯,鄙人当为力效奔走。
鄙人不敏,现在鲁皖陕豫境内,尚有部众两万余人,即令受公节制如何?
’云云。
树铮窃念该员勾煽军队,联结土匪,扰害鲁皖陕豫诸省秩序,久有所闻,今竟公然大言,颠倒播弄,宁倾覆国家而不悟,殊属军中蟊贼,不早清除,必贻后戚。
当令就地枪决,冀为国家去一害群之马,免滋隐患。
除将该员尸身验明棺殓,妥予掩埋,听候该家属领葬外,谨此陈报,请予褫夺该员军职,用昭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