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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华尔街之狼(二)(2/2)

为了名正言顺的洗白这笔不义之财,刘氏通过纽约的谢尔曼·思特灵律所,把钱从瑞士“好星”公司转移到律师信托账户。

按理说,得了这么一大笔“黑钱”,正常人都会低调行事,而刘氏却反其道而行之。

在这起惊人的非法资金转移事件发生后的几周里,刘氏在纽约和拉斯维加斯等城市举办了盛大的派对,纸醉金迷。

从2009年10月底到2010年6月,刘氏一行人仅用8个月的时间就花掉了8500万元!

为了进一步洗干净这些“黑钱”,首先,刘氏请自己的代表谢尔曼·斯特林律所在好莱坞买一家豪华酒店。

随后,刘氏想与乔伊·麦克法兰合作拍摄一部电影,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而这部电影就是《华尔街之狼》,也可以说是刘氏的自传影集。

但是大量资金的莫名消失,自然引起了1mdb 董事会的内部质疑,基金的内部管理不规范致使招聘进来的很多高级人才纷纷辞职。

1mdb 基金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在财务核算方面。

最先发现这个问题的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之后***就中断了与他们的合作,用毕马威取而代之。

一家名叫《边缘》的大马媒体公司,从2009年底就已经开始调查1mdb。

由于媒体不断质疑刘氏的资金来源,他不得不说这些钱是家族的钱。

同时,为了让谎言更真实可信,他还需要找到一家监管松散的小银行来增强说服力。

这时,一家名为bsi的瑞士银行成为最好的选择。

自2010年以来,刘氏在bsi银行新加坡分行开设了数十个个人和公司账户,并秘密从事某种交易。

bsi不会蠢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却因为公司业务需要,只能听之任之。

听之任之也就算了,这家银行后来还与之同流合污,帮助刘氏以共同基金的名义设计了一个复杂的基金业务,为客户洗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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