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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名辨释 作者段玉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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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是北宋初年王小波、李顺起义的领袖人物之一,也是中国农民~~运动史上“均贫富”口号的提出者。

“王小波”之名,宋代史籍多作是文①,然亦别有作“王小皤”、“王小博”者。宋祁《宋景文笔记》卷上:

蜀人谓老为皤(音波),取皤皤黄发义。后有蛮王小皤作乱,今《国史》乃作小波,非是。宋祁为真、仁二宗之际人,去王小波、李顺事变不远。其作“王小皤”不仅异于其他史籍,且断言如《国史》之类“作小波”者并误。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

蜀父老言:王小皤之乱,自言“我土锅村民也,岂能霸一方?”

有李顺者,孟大王之遗孤。

初,蜀亡,有晨兴过摩诃池上者,见锦箱锦衾覆一襁褓婴儿,有片纸在其中,书曰:“国中义士,为我养之。”

人知其出于宫中,因收养焉,顺是也。

故蜀人惑而从之。

未几,小皤战死,众推顺为主,下令复姓孟。

宋孝宗(1163--1189)时,陆游曾在成都、蜀州(今四川崇州)为官多年。

其对王、李事迹的记述,按《老学庵笔记》自称,来于“蜀父老言”



值得注意的是,陆游也始终只以“王小皤”

称名其人。

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

蜀中剧贼李顺陷剑南,两川关右震动,朝廷以为忧。

后王师破贼,枭李顺,收复两川,书功行赏,了无间言。

至景佑(1034--1038)中,有人告李顺尚在广州。

巡检使臣陈文琏捕得之,乃真李顺也,年已七十余,推验明白,囚赴阙,覆按皆实。

朝廷以平蜀将士功赏已行,不欲暴其事,但斩顺,赏文琏二官,仍阁门祗候。

文琏,泉州人,康定(1040--1041)中告归泉州。

予尚识之。

文琏家有李顺案款,本未甚详。

顺本味江王小博之妻弟。

始,王小博反于蜀中,不能抚其徒众,乃共推顺为主。

顺初起,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录用材能,存抚良善,号令严明,所至一无所犯。

时两蜀大饥,旬日之间,归之者数万人。

所向州县,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

及败,人尚怀之,故顺得脱去三十余年乃始就戮。

在沈括的记述里,“王小波”

又别作“王小博”



而且,沈括自称是见于“李顺案款”

,则其可信度似乎很高,尽管如此,“王小波”

之文未必定是讹错。

这不仅因为《国史》之类正史如此记载,黄休复、田况、曾巩、苏辙等人作为宋祁、沈括同时代人(黄休复、田况、苏辙三人且有川西生活的背景),其所记名之可信度亦当不在宋祁、沈括二书之下。

王明清《挥尘后录》卷五在引用沈括原文的同时,将“王小博”

改为“王小波”

,说明王氏也是认同“王小波”

的。

其实,“小波”

、“小皤”

、“小博”

并不冲突,如果将其视为某种称谓的注音。

(元)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罗罗,即乌蛮也。

……有疾不识医药,惟用男巫,号曰大奚婆,以鸡骨占吉凶:酋长左右斯须不可阙,事无巨细皆决之。”

(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二“曲靖府”

:“土人称巫师曰大奚婆,遇有一切大小事,怀疑莫能决者,辄请巫师以鸡骨卜其吉凶。”

(清)檀萃《说蛮》:“居水西者曰黑罗罗,亦曰乌蛮,……疾不医,惟事巫,号大奚婆。”

田雯《黔书》:“居平远、大定、黔西、威宁者为黑罗罗,……病不延医,惟用巫,号曰大奚婆。”

“奚婆”

也作“觋皤”

,天启《滇志》卷三十:“(罗罗)巫号大觋皤,或曰拜杩,又曰白马,取雏鸡雄者,生刳取其两髀束之,以占吉凶。

……精者能知天象,断阴阳,在酋长左右,凡疑必取决焉。

民间皆祭天,为台三阶,亦白马为之祷。”

乾隆《易门县志》卷六:“爨蛮,……不信医药,疾病惟事巫祷,巫号大觋皤,或曰拜杩,又曰白马,取雄鸡腿骨生刮其皮肉,骨有细眼,刺以竹签,相多寡向背顺逆。

以占吉凶。”

凡此种种,彝族先民称其男巫为“奚婆”

(“觋皤”

)当已自明。

推而广之,笔者以为此一称呼最早或是氐羌系民族对巫师的称呼,而不止是彝族先民。

汉晋以降,川西横断山脉一直有氐羌系民族分布。

“王小波”

所出之味江本身即属横断山系东沿,且是通往“西番”

的要道。

宋祁以“蛮”

称“王小皤”

,透露出了其或为少数民族的信息。

而“小波”

、“小皤”

、“小博”

与“奚婆”

、“觋皤”

读音相近,应为同一称呼的另类音注。

那么,“小波”

、“小皤”

、“小博”

即都不当是人名,而是一种对巫师的称呼。

“王小波”

者,也就应是一个姓王的巫师。

宋祁以为“小皤”

乃尊称颇有见地,但以“皤皤黄发”

取义又是望文生义了。

在《王小波、李顺起义考索二题》一文中,吴天墀先生经过缜密的考证指出:“王、李起义的酝酿和发生,是与当地祠祀灌口的宗教风习有着密切关系的,只是这种关系在起义军的两位领袖中似乎主要限于李顺,而与首先发难的王小波的关系则不明显罢了。”

[1]若以上辨释成立,则王小波起事也应利用了宗教的因素,作为一个著名的宗教领袖,虽不排除直接原因或为“贩茶失职”

②。

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释文莹《玉壶清话》卷四、李攸《宋朝事实》卷十七《削平僭伪》、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三《太宗平李顺》、《宋史》卷二七六《樊知古传》等并称李顺为王小波妻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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