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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天下無雙的花錢功夫(2/2)

作者:赤虎
城呢?

為了給後世立下一個好地規則,黃庭堅贊同燕王的限制主張。

當然,這也是對趙興的一種變相保護。

黃庭堅都同意了,其他人自然毫無異議,朝議立刻透過,廖正一、周邦彥揮筆寫下了詔書,宋徽宗蓋上璽印,而後燕王加上監國印,這道聖旨正式生效……

談論完對趙興的限制方案後,黃庭堅顯得意興闌珊,他懶洋洋地吩咐張耒:“師弟,我以為你這次去要錢,趙師弟一定會肯的,要錢不是難事,難的是:趙師弟向來主意多,也向來不肯吃虧,他還有什麼要求你自己看著辦,能答應的不妨答應了;不能答應的,你讓他寫奏章,帶回京城大家一起商議。”

數日後,揚州城裡,趙興接到匆匆趕回的王欽臣,他正在暢春樓欣賞藝妓的歌舞。

伎樂界都有一個潛規則,各妓院所屬的女伎一般不會登上別家地樓,但揚州這次為趙興破了例,趙興所在的屋內,不僅有暢春樓所屬花魁一丈青,連另外揚州四大名樓的歌伎也來了,而那些沒被邀請的妓樓,它們也將自己的花魁梳妝打扮齊整,送到暢春樓下,並在樓門口與老鴇交涉,直抱怨太尉大人小看了她們——揚州十大名樓,他憑什麼只請五座樓的花魁,這不公平。

王欽臣與張耒登樓的時候,暢春樓三樓整整一層只有趙興一個客人,泰森與幾名廓爾喀武士守在樓梯口,見到認識的張耒,壓根沒阻攔,還用手指了指趙興地所在。

順著泰森地手指,張耒看見藝妓們正在跳舞,她們跳的是一種魏晉時代流傳下地偶面舞,女伎們頭戴面具做出羅敷女採桑的樣子,趙興扮演那位笨拙的追逐羅敷的好色男,他張著兩手採風捕蝶,一舉一動滑稽可笑,引得場下觀看的妓女哈哈大笑。

臺上與他對舞的是長樂樓的花魁秋日,秋日以歌聲享名於世,可她的名聲遠遠比不上廖小小。臺上的她衣著華麗,一眼能認出花魁身份,而四名扮演羅敷女伴的伎樂穿的很樸素,除一身玫瑰紅色的裙裝外,別無裝飾品。

正在舞蹈的除了五名女子和趙興外,還有一群小女童,她們排在成年女伎樂的身後,學著成年人手舞足蹈。臺下,其餘四個妓樓的花魁身邊也各自陪伴著幾名女童,她們也在手動腰扭。

這些女童都是妓院從年幼時購買來,她們是妓院的後備力量。等這些女童長大後,她們將成為妓樓的新生代,接過老一輩的旗幟繼續表演。為了讓她們從小感受妓院的氣氛,她們被分配在年長妓女身邊,自小學習魅惑男人的手段以及舞樂技。

而花魁身邊陪伴的女童,都是妓樓裡精挑細選,認為她們有繼任花魁希望的絕色女童。這些女童們平常負責照顧花魁的生活,為花魁端茶倒水,支應客人,當然,也要跟著花魁學習謀生手段。此刻,她們盤膝坐在花魁身邊,跟著花魁的動作一板一眼舞蹈著。

這是一種盤膝舞,只有手與上肢動作。它創自我國春秋時代,到了魏晉時代最為盛行。自宋以後,這種舞蹈在中原絕跡,只流傳於日韓。

盤膝舞是客人們的舞蹈,當臺上的人舞蹈著,臺下的人跪坐無趣,所以就隨著音樂節拍一起舞動雙手、扭動腰身。它的舞姿很簡單,腰配合手動作,手依次伸展成一字,縮回、過渡到另一側,週而復始——這種舞蹈在中原最後出現,是在南宋一處墓葬壁畫中。

見到張耒到來,早已接獲通報的趙興舉手邀約張耒同舞,張耒晃了晃身上的肥肉,搖頭拒絕,趙興轉而邀請王欽臣。王欽臣欣然同舞。

宋代是一個享樂主義盛行的時代,讀書人最喜歡乾的就是官場宴遊——當然,那個時代,讀書人之間的資訊交流也主要是透過這種宴會形式完成的。所以,但凡是出名的才子,對整套交遊本領都能駕馭嫻熟……這話的意思是說,王欽臣這個正牌宋人,舞蹈跳的比趙興還好。

一舞結束,趙興笑嘻嘻的回到座位上。

這種舞蹈充滿了中國文化底蘊,它的動作符合儒學所要求的大雅標準。也就是說動作較為舒緩、平和,一點不狂躁、不急切,彷彿太極拳一樣,令人舒筋活骨,卻又不覺得過度勞累。所以趙興一舞過後,連個汗珠都沒出,他坐倒在一丈青身邊,一把摟過一丈青,笑嘻嘻的問:“文潛(張耒)兄,何事紛紛來此處?”

張耒也毫不客氣的摟住旁邊一個花魁,隨口回答:“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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