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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葉(便是前些日子湊字數的老文)(4/9)

作者:貓膩
牆折金蘭。”

她說:“兩小無嫌猜。”

我回:“獨夫有人愛。”

她急氣敗壞,說:“我是蘭心蕙質。”

我在電話這邊搖搖頭,說:“你是作繭自縛。”

她沉默了會兒,恨恨地道:“你很沒情趣。”

我以為她生氣了,不料,過了會兒,她淡淡的聲音又從話筒裡傳來:

“前些天又看見他,想起以前暗戀他的日子,真是覺得像我一個同學寫的一句詩,夢還身前疑入夢。”

我在心裡說,你應該把暗戀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後扮出同情的語調說:

“對呀!這很像我一個同學寫的,幾人憔悴幾人歸呀?”

電話安靜了會兒,然後她糾正道:

“這一句對得全不工整。”

在電話裡,她一直稱呼我為師兄,因為她總認為,我失戀的經驗比她豐富多許多。

但我一直很納悶,我從來沒對她說過自己的那些傷心事,她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

在電話裡,開始時我還是稱呼她為花姑娘,後來由於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廟,於是便簡稱她為花。

挺噁心的一個名字,她為此對我大為脾氣。

不過,雖然她的模樣我都記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個印象:

她的笑顏,依稀如花。

她總喜歡問我喜歡過什麼樣的生活。我用盡所有煽情的話語還是不能滿足她的胃口,只好發恨似地說了聲:

“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飯在桌上,你在床上。”

我是個好人,從不跟異性開這種有些不雅的玩笑的。

她也是個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討黃色小說的寫法,內容,卻絕不容許我的言語中有一星半點那種思想在裡面。

所以她有兩天沒給我打電話。

兩天之後,她來了個急電問我,說她的男人又要回來了,而她這些天又長胖了半公斤,該怎麼辦?

雖然我每天飯後和上廁所後的體重之差就要多過數個半公斤,但我還是認真地告訴她,應該去中藥店買些大黃,泡水喝,可以迅速減肥,又可去體內虛火,保證不生青春小包。並且還言之鑿鑿地告訴她,當年我暗戀的一個女同學要回來了,我一急之下就是這樣在五天之內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訴她,後來我坐在那個女孩家裡,不住地捧起笑臉,往廁所裡狂奔。

她聽後似乎頗信以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沒有。

這件事一直到現在我都不敢問她。

必須承認,我們聊天聊的很開心,雖然我活了二十幾年,唯一的開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電話的這頭看黑衣人,告訴她威爾史密斯長的很帥,絕對比她的男人要帥。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麼初戀感覺百分百,告訴我梁詠琪真的很內騷,絕對適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個小威,一個黑頭青。

我當時挺喜歡梁詠琪,雖說後來看了絕世好BRA之後,很是同意二姐說的,此人無胸無腦的評語。

有一次我告訴她,我有個朋友,也曾經在很長一段日子裡,每天深夜和一個女孩聊天,經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問我:“後來呢?”

“三個月之後,他們結婚了。”

她咕咕地笑著,顯然在話筒旁邊捂著嘴,似乎是不相信。

“結果呢?”

“兩個月之後,他們離婚了。”

“結論?”

“我那個朋友是個渾俅。”接著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們一直以為自己會像兩個經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樣,只是聊天。

但我們忘了,陌生人是不會經常聊天的。

於是有一天她說,出來見個面吧。

我堅決反對,誓死反對。

她在電話那頭,聞言輕笑。風動銀鈴之聲不絕於耳。

她說又不是搞網戀,大家相貌的狀況又是一清二楚,絕無見光死的危險,何必如此固執。

我說最近更窮了,連吃冰淇淋的錢都騙不到了。

於是她說要請我吃飯。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請客吃飯,我向來會保有一貫的激賞之情。

我們約在桃花嶺賓館對門,那一片鬱鬱蔥蔥的林子裡見面。

說鬱鬱蔥蔥大概不準確,因為那片林子的樹木種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適合情侶幽會。

我在林子裡呆至頭頂結網時,一個美女走近了我,

當時我們相隔半米之遙,我用了半柱香的時間,才認出她來。

我說:“你來晚了。”

她看了看錶,笑道:“我還來早了一刻鐘。”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來無表,因為無用。而且由於時間多的快發黴了,所以約會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會之約。

我細細地打量著她。

一頭過肩的直髮隨意地挽在腦後,發上扎著一條手絹?絲巾?我不知道。身上穿著一件粉紅色的緊身無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爾斯泰語)繪著一株極引人注目的花草。衣襬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熱褲,此褲極短,險險裹住我們通常用來坐的部位。腳上蹬著一雙我所以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還做了一個小布洞,似乎是專門為她尊貴的大腳趾服務。

我盯著她清涼無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劉海兒,還有那身上無所不在的充滿惑意的曲線,捏住鼻子責問道:

“請我吃飯,用得著下這麼大本錢嗎?想讓我獻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為了配合師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裝束,昨天剛剪短的刺發之下,是一件洗成遺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閒”式短褲,也因為身軀的日漸發胖而顯得緊繃繃的,腳上蹬著一雙上高中時候的涼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適程度,但給人的感觀卻是大不佳。

我倆的配合,似乎並不默契。

我提議去得勝街吃銱仔,她聞言雀躍,說聞名已久,只是未去過。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這是一個與社會脫離已久的人。或者說,是和下層人民沒有搞好乾群關係的人。

我嘆了口氣,帶著她從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過去。

路上順便買了一份體壇週報,一串香蕉,兩斤三兩的生薑,那是家裡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揮她給小販付賬。

到了得勝街,隨意尋了處小飯館,我做主,點了二十塊錢的豆花肥腸,四塊五一瓶的枝江大麴。

我深深瞭解細水長流的道理。

或許我們在電話裡,真的可以做到百無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對面,卻總讓人容易產生不真實的感覺。

於是,我開始喝酒,她開始看著我喝酒。過了一會兒,她開始往我杯子裡倒酒。再過了會兒,她就開始從我的杯子裡往外倒酒。

她撐著額,看著小酒館外不時走過的醉漢,忽地向我問道:

“聽你說話,看你行事,總以為你是個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麼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個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沒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應道:

“男女之間的東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著,瞎想心事時,才發現老爸他閉著眼睛,也會伸手到我這邊來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蓋著。等再過了會兒,又發現老媽開始做老爸一樣的事情……”我用手尖輕輕點點她冰涼的鼻尖,笑道:“我可能會在乎這些。”

也許是因為喝了酒的緣故,我說的分外認真。

她聽的也很認真,然後說了句我一直記得的話:

“你得道了。”

接下來的事情有些記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車站去坐的。還買了兩瓶鮮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搖著。

直到今天,我也不懂,為什麼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車站去坐計程車。怪哉。

待回到家後,我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才從酒意中醒來。

我死死地盯著身旁的電話,發現它一動不動,不知怎的,覺得非常搞笑。

於是我在半夜十二點的家中,放聲大笑。

本以為那夜的酩酊之態會把她嚇倒。沒料到她的電話還是照常地騷擾我,而且似乎來的更頻繁些了。

只是現在在電話裡,她開始喜歡自以為是的剖析我,不斷進行著昨日之我與今日之她的對照,進行著她所謂的理性批判,妄圖謀求湖大和加大辯論賽的最後勝利,對了,我忘了說,她是湖大畢業的。

我說我只是想有儘可能多的時間承歡於父母之膝下,她說我的潛意識裡是想榨乾父母的最後一滴血汗。

我說我的生活態度乃是生而無為,這是很有深度,很有歷史淵源的一種活法。

她說莊子也曾做過油漆協會的會長,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種田,雖說收成看樣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麼都不做似的,懶的連說話的聲音都顯得軟軟的。

於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無為,而是生而無能。

我原諒她的無知,須知無能這種評語是不可輕易予人的,尤其是男人。

我經常被她的長篇大論搞的哭笑不得。於是我常恨恨地問自己,是什麼時候變得和她這樣熟了,熟的以至於都可以像李豔一樣肆無忌憚地攻擊我。

更令我傷神的是,她已不再滿足在電話裡教育我,經常把我喊出去切磋一番。

只是她總喜歡帶著我去一些我不大願意去的地方,一些據她說有她和她男人之間甜蜜回憶的地方。

諸如,在北山坡的阿詩瑪餐廳,他們吃了第一頓二人晚餐。

(其實只是上初中的時候,辦黑板報搞晚了,所以在那裡吃了兩碗麵條。)

又比如,在南榭的水塘邊,他們第一次單獨約會。

(其實只是學校辦活動,他們兩個負責清場。)

再比如,她的男人在交電大廈對門的馬路上教她學的腳踏車。

(這其實……對,這是真的。)

不過好在每逢到了這種地方,她都是眉目含笑,巧笑倩兮。從不給我幫她擦眼淚的機會。

這叫堅強,還是死撐?

幸虧她還會主動地邀我吃飯,不然我不知道能忍受她多久,哪怕她長的挺漂亮。

由於飯錢是她出的,所以地方都由我定。

於是在yc市的街上常常可以看見一個憨拙拙的男人拖著一個傻兮兮的美女四處奔走於各大面館之間。

中午,我們吃文子麵館的炸醬麵,她只吃豌豆麵,不放辣椒。

晚上,我們通常是帶著在解放電影院門口買的滷豆乾,臭豆乾,炸豆乾,直奔北門,享受那碗香噴噴的紅油小面。

逛街的時候,若餓了,就在街邊攤上吃碗涼麵。若是走在中山路附近,就只吃熱乾麵,並且一定要到新開的那家。因為據她說,這是從原來的老熱乾麵館裡下崗的幾個女工辦的,所以要多多支援。

我不管這些,只是想到這家新開的六角錢一兩,比老館子要便宜一角錢。

能吃飯,而不用付錢,乃是人生最大享受。

只是有一天,在夷陵廣場那慘兮兮的墳場燈光映照之下,她突然問道:

“你什麼時候去掙點兒錢,也請我吃碗麵條?”

我把叼著煙的腦袋猛地搖了搖,以示從無此意,接著便被眼前晃動的小紅點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她輕輕地摳摳耳垂,疑惑道:

“不對吧?雖然我沒談過戀愛,但也沒聽說過像你這麼追求女孩的。”

“追求?”我猛咳數聲,菸頭也掉在了地上。我趕緊拾了起來,以免給城監的罰款。

“放心,哪怕我命犯天煞孤星,唯君能解此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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