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二二章 語出驚人大合同求月票)

作者:大頭文
雄鷹體育場和訓練場周邊都掛滿了法蘭克福和聯賽領頭羊戰鬥的海報。大牌雲集的拜仁慕尼黑球員在這裡得到的出鏡率甚至於比法蘭克福的球員還多。畢竟他們每一個位置上都有著最優秀的球員壓陣,每個球員都能夠引起球迷的瘋狂,哪怕是法蘭克福球迷,他們也願意看到這樣的一支拜仁慕尼黑。

而法蘭克福這邊、鄭志、楊辰、施耐德和弗約洛夫特成了他們的招牌,前幾輪俱樂部的海報是把施耐德和弗約洛夫特的頭像放在前面,兩側是尼科洛夫和布林克曼,但是後來楊辰和鄭志雙雙在比賽中打出成績,楊辰和鄭志兩個人現在不但上了海報,還佔據了最顯眼的c位位置。

因為他們兩個的出彩表現,俱樂部的收入也增加了,在球票和球衣方面最為明顯,球票方面,中國球迷都喜歡買最貴的門票,每個主場至少有五百名中國球迷到現場觀戰。至於球衣的銷售?簡直讓俱樂部高層發狂。

9月的21號球衣銷售量為2000件,39號球衣為2300件,法蘭克福的球衣售價為19美元一件,價格在德甲來說不貴,但是這個銷量資料恐怖啊,很多球員的球衣在一年也沒有賣出這麼多件,而楊辰和鄭志的球衣銷量居然在一個月就飆到了這麼恐怖的地步,幾乎就創造了俱樂部單月的銷售歷史,當然,俱樂部高層相信,總有一天他們會創造歷史的,而之前的歷史就是韓國人車範根創造的。

對於法蘭克福俱樂部來說,這些收入不算小了,他們又不是豪門俱樂部,任何一筆收入都會精打細算。

在財報中,法蘭克福將收入分為三大類,商業收入,電視轉播分紅,季票及比賽日收入。

商業收入又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贊助商收入,俱樂部簽約的贊助商,除了球衣品牌、胸前廣告外,還有航空公司、酒類、汽車、電信、銀行等;第二類是商品收入,包括零售、採購、服裝及其他周邊產品的銷售和授權等。

看似收入來源很大,但實際上總體數字並不理想。

就在俱樂部和拜仁作戰的前一天早晨,法蘭克福俱樂部辦公室來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在鄭志經紀人吳荻和助理的陪同下出現在這裡。

“時間有點兒趕,但應該來得及。”李經委抬起左手看了看他的精工springdrive手錶,有點兒擔心。

“董事長放心吧,只要能夠談下來,我們會連夜趕工完成所有廣告牌的製作和安放。”助理在他的身邊保證道,“在明天中午12點之前,我保證能夠完成任務。”

“嗯,那楊辰和鄭志這邊呢?能來得及嗎?”

“央視那邊可以透過?今天可是週六啊。”

李經委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聽信手下說話的人,任何一件事他都需要把關反覆推敲和把關。

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健力寶集團董事長李經委,今年59歲。在集團業績逐漸下滑的今年,他又準備出手為帝國締造一個新的歷史。

他的眼光一向狠毒辣。

十四年前,還是四水縣酒廠廠長的李經委突然把眼光瞄準了8月即將在美國洛杉磯舉辦的第23屆奧運會,他得到訊息,國家體委將在6月份開會決定中國代表團的指定飲料是什麼。

然後的故事,就是一個商業帝國奇蹟了……

李經委就這樣交上了好運。1984年,健力寶的年銷售額為345萬元,第二年就飛躥到1650萬元,再一年達到1.3億元,此後14年間,它一直是“民族飲料第一品牌”。

但因為他想把帝國總部搬到花都,和原當地政府關係惡化,他的帝國甚至於無法在香江上市,然後他就萌生了另一條路子,穩住國內市場的同時,嘗試開啟歐洲市場。

這不,他想到了楊辰和鄭志。

很多年前,體操運動員李嚀為他贏得了一切,現在,他想讓楊辰和鄭志為他贏得新的一切,這兩個人在德甲的精彩表現看起來已經不可逆轉,他認為他們倆一定可以幫助健力寶重振雄風。

昨天下午剛到法蘭克福,他就宴請了吳荻和鄭志他們,幾個人在法蘭克福最昂貴的酒店吃了頓飯,在飯桌上就敲定了一筆足以震驚中外的合同。

健力寶集團邀請了鄭志和楊辰成為了健力寶飲料的代言人。不用說,對於這樣的合作對於雙方來說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鄭志還淡定點,楊辰就傻眼了,他從未拿到過這麼大的一份代言合同。

雖然在德甲進了4個球,但很多商家還在持觀望態度,萬一他和鄭志以後蔫了呢?特別是這個關鍵時刻,還要準備去參加亞運會……

但是李經委卻已經親自來到了法蘭克福,直接拿下了他們倆!

但這不是李經委的最終目的,他還要拿下法蘭克福!

是什麼讓他作出如此瘋狂的決定?

到此時,他身邊的吳荻還有些不敢相信。

因為導致李經委幹這一票的居然是他的表弟鄭志。

是的,是鄭志。

昨晚大家一起吃飯談代言合同的時候,鄭志居然語出驚人,建議李董事長不但拿下他們兩個作為代言人,還建議他成為法蘭克福的贊助商,球衣廣告和球場廣告都一併拿下。求藝廣告是不太可能了,但是球場廣告是可以的,球場永遠都不缺空間。

不但如此,鄭志還建議李董事長除了在cctv1做廣告之外,還在cctv5頻道的德甲聯賽轉播中做廣告。

李董事長確實動心了,然後才有了今天早上這一切。

吳荻覺得,鄭志如果不踢球,其實經商的腦袋也不差啊,鬼知道他是怎麼想出來的……

最讓吳荻感到不可思議的是,他給了李董事長一個提問為什麼我在球場外不能買到一紙杯的健力寶,而必須去到商店才可以買得到一個易拉罐?

他現在越想越覺得鄭志簽下的代言合同太便宜了,100萬人民幣一年的代言費,不夠看啊,一旦健力寶因為他們在國內外再創佳績,這100萬人民幣,簡直不值一提……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