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券唯一繫結領主,無法轉讓、無法繼承、無法掛售、無法贈予、無法丟棄,領主死亡或淪為自由民後金券將消失】
……
宗慎對這套規則,這個金券的意思很簡單。
以這張兌換券為單位最多可兌換十個特權。
兌換的特權可以取消、放棄或是被同類的更高階特權覆蓋。
但是這十個數量名額是不會返還的。
也就是說,想要金券利益最大化,那就是直接選擇兌換十個六階特權。
也許是因為這張兌換券本身的等階就是史詩級的原因,所以兌換特權的等階上限才止步六階的。
因為其中全都涉及了世界底層的規則。
所有的特權都對領地的發展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但那個時候的宗慎囊中羞澀,所以只兌換了兩個。
那就是【第六階特權】中的【特權1】和【特權2】
【特權1:建築消耗減免(降低18%的建築材料消耗和建造時間,該特權將優先判定於基礎數值之上)】
【兌換價格:2430000第納爾】
……
【特權2:建築堅固強化(增加18%的建築堅固值和18點雙抗,該特權將優先判定於基礎數值之上)】
【兌換價格:3645000第納爾】
……
這兩個特權已經為領地的發展做出了許多貢獻。
尤其是【特權1】,降低18%的建築材料和建造時間,而且還能優先判定與基礎數值之上,以此來疊加更多的減免效果。
這使得領地建造資源的消耗大大降低。
而【特權2】則讓領地的建築變得更為堅固。
作用確實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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