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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1/2)

作者:週一口鳥
如果有一天你重生了,

你還會和她結婚麼?

——楔子

周煜文喉嚨有些發乾。

耳畔傳來火車哐哧哐哧的聲音實在吵鬧,一連輾轉了好幾個動作,卻都無法安然入睡。

可是想到昨晚那荒唐的場景,卻是讓周煜文無論如何也不願意睜開眼。

腦袋一歪,枕在旁邊的小女友肩頭。

繼續保持著這種半睡半醒的狀態。

所以說結婚一定不要找大學同學。

不然離婚以後都能在同學婚禮上見到。

周煜文和蘇晴都離婚兩年了。

本來一切都相安無事。

結果這次大學同學結婚。

周煜文的小女友一定要周煜文把她帶著。

周煜文心想帶著就帶著唄。

又無所謂的。

主要是周煜文壓根沒想過蘇晴會過來。

更沒想到蘇晴都二十九歲了,還是這麼幼稚。

在看到周煜文帶個比自己年輕,比自己漂亮的女孩過來的那一秒。

蘇晴的眼睛就紅了。

吃席的時候就陰陽怪氣。

對其他同學說,你們現在都是有家有業,不像某人都快三十了,還老不正經的,天天和二十多歲的小丫頭鬼混!

這話給旁邊的人聽的尷尬。

搞得周煜文也很尷尬。

但是周煜文懶得和她計較,連理都懶得理她。

周煜文的小女友今年才二十二歲,半島人,說話嗲嗲的,本人也比較粘人,穿著一件粉色的針織一字肩,裸露著如玉的香肩不說,胸前的半塊雪白也是若隱若現。

半島人不僅說話嗲,而且營養還好。

最主要的是真的會撒嬌。

吃席的時候一直纏著周煜文說要吃這個,要吃那個的。

周煜文一邊幫著小女友夾菜,一邊說:“自己不會夾麼?”

“哎呀,人家就要大叔幫我夾嘛!~”小女友嗲嗲的說。

周煜文的老同學們聽見這聲音都是忍俊不禁了。

而蘇晴那雙眼睛更是幽怨的要殺人。

最終,在酒菜過半。

多年未見的老同學們相談甚歡的時候。

蘇晴在那邊一個人喝著悶酒,一杯接著一杯。

小臉蛋很快就紅撲撲的起來。

說真的,沒到的蘇晴也是風韻猶存的,畢竟是曾經的校花。

盤起頭髮穿著一身黑色的打底衫,身材好的不得了。

周煜文比蘇晴大一歲,今年三十歲。

兩人大學談了四年,大學畢業就結婚了,有兩年的短婚。

有時候,命運真的會捉弄人。

蘇晴是那種很上進的女孩,大學的時候就一直在學生會工作,畢業了以後更是進入了外企,成為了一名錶面風光的都市白領。

而周煜文這人就比較瓜皮了,大學玩了四年遊戲,畢業靠著家裡的關係,在金陵找了個月薪五千的工作,朝九晚五,週末雙休。

每天上班就是打打卡,玩玩遊戲。

偶爾還看看小說,在論壇上和人家對噴。

看見一些寫擦邊綠的作者,能氣的一晚上睡不著覺。

蘇晴每天早上七點多就起來擠地鐵,在公司忙碌了一天,回來以後,在飯桌上還要聽周煜文在那邊抱怨。

媽的,這作者腦子到底是怎麼長得?

這看的好好的,偏要給人喂屎。

“我和你說,這作者真奇葩,他竟然能寫女主對反派產生感情,靠,要是我寫小說,有人看我女人一眼,我把他眼睛都挖出來!”周煜文在那邊恨恨不平。

蘇晴望著眼前的丈夫,有些心累。

大學畢業都兩年了。

人家都升職加薪了。

結果周煜文還在那邊得過且過,跟個小孩子一樣。

蘇晴屬於事業型女人。

而周煜文瓜皮不說,而且周煜文的老媽天天催著要孫子。

蘇晴是真累。

終於,蘇晴說出了離婚兩字。

房子歸周煜文。

存款歸蘇晴。

其實是有點對不起蘇晴的,因為結婚兩年,周煜文一直得過且過,家裡都沒什麼存款。

不過蘇晴也不在乎這些。

兩年了,周煜文薪資才五千左右。

蘇晴年底獎金加分紅,一年都三十多萬了。

離婚以後更是深受公司器重,派到國外學習了半年,回來又當上了主管,可謂是順風順水,再也沒有瓜皮老公,和那個一直催生的婆婆了。

而周煜文離婚以後還是這麼瓜皮。

但是畢竟單身了。

公司有出差的工作,那肯定要交給周煜文這種沒家沒業的了。

如此一來二去,和領導也混熟了。

竟然奇蹟般的升職了!

更搞笑的是。

之前結婚的時候,周煜文天天和蘇晴吐槽哪個垃圾作者怎麼怎麼樣,寫的跟屎一樣,竟然可以進暢銷榜,真不知道現在寫小說的人是什麼水平?

那個時候,蘇晴總覺得周煜文這種男人,真的是幹啥啥不行,牢騷倒是一大堆,天天說什麼要是我寫會怎麼怎麼樣,結果自始至終都沒有動過筆。

“你有本事你也寫啊!”

“你說人家一個月十幾萬,你寫你也行,那你掙個十幾萬給我看看啊!”

當時周煜文總是嬉笑的說,哎呀,我這不是要疼老婆嘛,哪裡有時間。

“你滾吧,就會花言巧語。”蘇晴忍不住吐槽。

然後離婚以後,不用去給蘇晴做飯,也不用說平時下雨什麼的,開車去接老婆。

時間空下來的時候,真的會去想蘇晴。

但是想想蘇晴批評過自己的話。

周煜文想,寫小說看看吧!

誰知道這麼一寫!

媽的竟然真火了!

一年好幾十萬不說,因為寫小說的事情被公司知道,領導還是周煜文的鐵桿粉絲。

這麼一來二去,周煜文又升職了!

三十歲的周煜文,年薪在四十萬左右。

說真的,周煜文在和蘇晴離婚之前,真就只談過蘇晴一個女朋友。

那個時候周煜文純潔的一批啊。

天天就知道和舍友在宿舍打遊戲。

後來開悟了,也因為有女朋友了,也不願意去沾花惹草。

一直到離婚以後。

這些小丫頭真的就跟不要命一樣,一直往周煜文身上撲。

主動到周煜文都不敢相信這是真實的世界。

印象最深的就是,被朋友叫去玩狼人殺找不到場地。

周煜文說,那反正我一個人住,你們來我家玩唄。

那天晚上有四個女孩,當她們知道,這套房子是周煜文的時候,直接加了微信。

這些女孩是真主動,各種和周煜文聊天。

其中一個聽說是藝校的學生,是真的膚白貌美大長腿,那大長腿玩一年都不膩,在學校多少是個小校花。

結果玩完狼人殺以後,每天早上六點坐地鐵來家裡給周煜文送早餐。

周煜文一個感動就被她得逞了,被她睡了。

兩人在一起差不多三個月。

結果那次正和她在家玩鴛鴦戲水呢。

結果蘇晴突然毫無徵兆的進來。

倒是沒有鬧的太大。

但是後面聽那女的說,蘇晴單獨找過她一次。

其實周煜文真沒想說談一個換一個。

但是每次談戀愛,都要被蘇晴這個女的攪黃。

周煜文都無語了,他問蘇晴到底要幹嘛?

蘇晴就兩個字:復婚!

神經病吧,自己好不容易離婚,還他媽復婚,這怎麼可能啊?

然後這一次同學結婚,周煜文是問清楚的。

對方表示壓根沒請蘇晴,周煜文才過來的。

誰能想到。

尼瑪的!蘇晴自己跟過來了!

本來,周煜文想著,這重大場合。

蘇晴好歹也要注意一下形象不是。

可是誰能想到。

她喝醉了!

然後大鬧婚禮現場!

其實也不怪她。

她只是紅著眼睛問周煜文,為什麼這麼作踐自己?

你以前根本不是這樣的!

蘇晴想說的是,周煜文以前很老實,現在怎麼三天兩頭換女朋友?

周煜文都不知道怎麼回答蘇晴這個問題。

卻聽旁邊的小女友撲眨著大眼睛問:“歐巴桑,你是誰呀!你和大叔很熟嘛!”

好傢伙,當著所有人的面,直接叫蘇晴歐巴桑。

這等於是觸及到了蘇晴的逆鱗。

蘇晴心態直接崩了。

後面的場面是真亂啊!

蘇晴和周煜文的小女友扯頭髮,撕衣服,大鬧結婚禮堂。

喝醉了的蘇晴,後面更是抱著周煜文的大腿哭的梨花帶雨,求著周煜文和她復婚,必須復婚!

你能有今天都是因為我!

你怎麼可能現在發展好了,就不要我?

周煜文我錯了!我們復婚好不好!

畢業已經有五六年了。

蘇晴一直說,周煜文一點都沒變。

其實真正沒變的,應該是蘇晴,自始至終爭強好勝,小孩子脾氣,佔有慾極強,就是得到了不知道珍惜,結果失去了,卻哭鬧著要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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