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連夜脫逃,消失得蹤影全無的王承柱,憲兵隊做了幾天排查就翻過去了。
一來抓了又放的人並沒有槍繭之類職業副徵,回訪時沒有新的有效線索可供用偵查,明牌是一次失敗的放長線釣大魚;二來有人逃獄這檔事,傳出去並不好聽,容易降低憲兵隊監獄的威懾力;三來對上報的是有人交了鉅額保釋金,八百五十多千克金幣,某種意義上的拿人手短,於情於理沒有追著不放的理由。
而那塊被王承柱雙肩和背部肌肉夯瓷實的硬土地,則被特高課整塊起出來,送回本土大學做理化分析了。
說完東瀛侵略者這邊,再看王承柱的活動。
合租完倉庫後,王承柱找了幾名做東北糧食生意的倭商,分別訂購了上百噸高粱米。接著又找到邦奇公司穀物部門一名銷售經理,預定了兩千噸阿美利卡小麥,並支付了高達三成的定金。
從邦奇洋行出來,王承柱有些發懵。他沒想到之前從豪斯那個歐洲商人那裡訂購東南亞的糧食,貴了不止一星半點。這家荷蘭洋行轉手賣給他美國糧食,算上運費,也比前者便宜了大約一半。
“奸商。”王承柱暗罵一句,還好之前以籌款困難為由,縮減了訂單數量,不然就虧大了。
事實證明,有時候,拿錢砸出來的關係,並不一定會得到善報。有可能會被當做露財的冤大頭,進而拿到單價更高的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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