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在楊蜜沒懷孕之前,倆人經常會開一輛車出去露營,夜不歸宿。
同樣,倆人都很喜歡看小說。劉知詩看的書也幾本都是楊蜜推給她的。
《步步驚心》也不意外。
在沒買版權之前,倆人就經常交流這本書裡的情節與內容。
可以說,劉知詩對於“馬爾泰·若曦”的理解很深刻。
在加上倆人的關係。
林鈺芬和楊蜜商討劇本和投資的時候,對於林鈺芬給出的“五千多萬”起步的投資,楊蜜根本就不在乎。而當林鈺芬聊起來“馬爾泰若曦”這個角色時,楊蜜推薦了劉知詩。
林鈺芬一開始想用江壹燕的,但當時她要出國留學,拒絕了。
在加上劉知詩本身也是唐人的人。
林鈺芬就同意了。
接著和劉知詩說了一聲後,劉知詩也答應了下來。但這件事沒報到公司,劉知詩只是口頭答應了林鈺芬,畢竟當時劇本還沒出來呢。在加上當時劉知詩在忙話劇《打工棚》,大家一直沒坐下來一起好好聊一下。
而等《打工棚》結束,恰好,於證帶著《宮鎖心玉》找到了唐人。而時間點也正是《怪俠》剛拍完的那幾天。
劉知詩接到公司的命令去魔都,也是因為《宮鎖心玉》的事情。
他本來想和唐人合作的,因為他覺得劉知詩很適合“洛晴川”這個角色。但劉知詩當時已經答應了林鈺芬演《步步驚心》,就給拒絕了。更何況,於證版本的《宮鎖心玉》其實更像是穿越瑪麗蘇,而《步步驚心》是她自己非常喜愛的一本書。
為了《步步驚心》的檔期,她直接拒絕了於證。
可這對蔡依儂來講是不可接受的。
公司沒拿到《步步驚心》的版權,被楊蜜截了胡。但買了版權之後,唐人還試圖從楊蜜那拿版權來投拍《步步驚心》。
楊蜜根本不差錢,她這人比起利益,更重情義。就沒答應。
後來如果不是林鈺芬找到楊蜜,這部戲依舊落不到唐人頭上。
唐人因為開始雪藏劉知詩,所以劉知詩的任何工作也反饋不到公司那……她也沒有工作。一個《打工棚》的片酬加一起還不到兩萬塊。
所以,這些資訊差的本質,還是劉知詩拒絕了廣告拍攝後被停掉工作的“起因”。
一切的一切都歸到蔡依儂這個決定上面。”
結果……也就是最後:
“最後,蔡依儂的本意是給劉知詩一個機會,你接了這部《宮鎖心玉》,公司就繼續捧你。
但這中間還發生了這麼一檔子事。
10年9月份,唐人目前簽約的那個小花,也就是當時引發巨大反響,被譽為最美入學照的古麗娜扎,被唐人挖掘簽約後,蔡依儂在內部會議上明確表示,劉知詩的資源現在開始都是古麗娜扎的了。
這件事跟古麗娜扎也沒什麼關係,她那會兒才剛簽約。她才剛考上學,並不知道這回事。
劉知詩是個不爭不搶的性子,對於這個古麗娜扎她也沒見過,自然談不上什麼敵意。
但是,她已經答應了林鈺芬要來演《步步驚心》,她需要時間來準備這個角色。剛好檔期和《宮鎖心玉》衝突,在加上她對自己事業的定義是追求演技上的突破,《宮鎖心玉》這個劇本在當時來看,偶像劇的定義很明顯。
和她的理念不合。
於是她仍然拒絕了這個劇本。表示她和林鈺芬有約了。
在她的概念裡,《步步驚心》和《宮鎖心玉》既然都是公司的,那演什麼根本沒什麼差別。更何況,本質上《宮鎖心玉》更像是《步步驚心》的替代。
當時蔡依儂之所以會對《宮鎖心玉》如此心動的原因,就是在於《步步驚心》的版權在楊蜜那,她拿不到。
可這種行為在蔡依儂那是不可接受的。劉知詩三番兩次不服從她的管理,這讓她覺得很不爽。
她當著劉知詩的面發了好大的火。而劉知詩雖然不爭不搶,卻也不是逆來順受的性子。
你發火,我不理你就是了。
於是,劉知詩離開後,全公司再一次收到了劉知詩被雪藏的處罰條令。
而這次,劉知詩依舊沒有回應。
她就這性子。
你不讓我工作,那我就休息,給自己充電就好了。
後來,伴隨著林鈺芬對於《步步驚心》劇本的改編完成,是林鈺芬找到了公司,要劉知詩來當主角。
但蔡依儂的第一反應仍然是拒絕。
說白了,劉知詩不聽話的原因,她根本就無所謂。
只是她忤逆了自己,蔡依儂就要雪藏她。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但林鈺芬是李國利的人。
是導演團的一員。
也是李國利欽點的接班人。
蔡依儂也不好得罪林鈺芬,就只能不停的打馬虎眼,把《步步驚心》一拖再拖。
最後還是林鈺芬去找了李國利,不理解為什麼她給公司拿到了公司想要的電視劇版權,卻連一個公司內部的女主角都拿不下來。
劉知詩又不是外人。
後來李國利親自去找蔡依儂談,迫於李國利的壓力,蔡依儂才同意讓劉知詩出演《步步驚心》。
但代價就是劉知詩幾乎沒有了任何公司人的支援。
林鈺芬的劇組裡多數都是唐人的劇組成員,他們幾乎都把劉知詩給孤立了。
因為他們知道,蔡依儂不喜歡劉知詩。
但,仍然像我說的,劉知詩這種性子就註定了她不怎麼會在意外界的看法。
可不在意並不代表沒脾氣。
幾次的不公平待遇,讓劉知詩也明白了蔡依儂的意思。
可能這部戲結束後,等待她的仍然是數之不盡的雪藏。
甚至到後期,她的助理都被派給了別人。
每天除了經紀人陪著她外,身邊再無其他。
於是,拍完《步步驚心》後,她履行完了合同裡的十部片約,直接向唐人提出瞭解約。
在提出解約當天,蔡依儂的怒吼整個公司都能聽到。
而最可笑的事情是,她去唐人公司的當天,竟然被攔在了公司的前臺接近一個小時。
要知道,蔡依儂可是她的第一經紀人。
藝人要見自己的經紀人,竟然要排隊,要預約,甚至沒有許可的話,連公司的門都進不了,古往今來也算頭一份了。
最後的最後,蔡依儂拒絕了劉知詩的和平解約,選擇了對簿公堂。
而在敗訴這天,網路上忽然鋪天蓋地的充滿了劉知詩的黑料。
但這一次,她仍然不會回應。
她就是這樣的性格。
但她不回應,不代表我不會回應。
我是這篇文章的作者,同時也是剛剛從唐人公司離職的詩詩的第二經紀人李敏念。
從詩詩出道開始到現在,她的每一步,我都陪在她身邊。
所以,這些事情,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並且願意為我自己的話負責。
寫這篇文章,並沒有獲得詩詩的同意。因為我知道,就算我說了我們要澄清,以她的性格最多也會說一句:澄清它有什麼意義?清者自清就好了。
但是。
詩詩。
對不起。
這件事,我的選擇是必須要給所有人講清楚這個真相。
一為反駁網路風波之中的不實之處。
二為我的藝人解釋清楚這一切。
最後,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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