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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中山王哥

作者:揹包裡有隻熊
第74章 中山王哥
作者: 揹包裡有隻熊

第74章 中山王哥
三人坐車從分局拘留所離開。

坐在副駕駛座上的陳書轉過頭問道:“小林,你今天是值班還是加班?”

便衣隊小林說:“陳警官,今天值班的幾個便衣隊隊員被你們治安組的王警官叫過去辦案了。我是被臨時通知加班的。”

和陳書同在中山所治安組的王警官,實名王崇明,今年34歲,個子不高,講話卻很有條理。

和慣常突擊抓捕的陳書不同,王崇明辦案喜歡做足、做細前期準備工作,然後來一次穩穩的甕中捉鱉。

辦案物件多集中於賣淫嫖娼或聚眾賭博,這種案件的特點就是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重大。按照他的原話就是:爭取一個案子搞定一個月的指標。

雖然王崇明的辦案動機不是特別高尚,但警察其實也只是一份職業,一份按時完成KPI,然後收取應得工資的工作罷了。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只要他付出了勞動,無愧於工資,旁人亦無從指摘。

陳書輕微地點了點頭,心裡有些肯定小林的應對:“你現在是回所裡還是回家?我們先送你回去,你也是辛苦了。”

小林說:“我晚上是回家的。不過我跟你們一起回所裡吧。我的電瓶車還在所裡,明天上班還得騎過來呢。”

陳書說:“好的。”

他拿出手機撥給王崇明:“王哥,在幹嘛呢?”

“陳書,你小子是不是缺指標了?”電話裡傳出一陣淡然的聲音。

“嘿嘿,還是王哥懂我。你那邊事兒辦的怎麼樣了,還缺人不?”

“我哪次辦案臨到事了才缺人?不過你過來也好,咱人多好辦事,早點把案子辦了早點回家。”

“行,你發個定位給我,我這就過去你那邊。”陳書咧開了嘴,有案子辦就穩了。

“哈哈,可以。不過人都已經控制住了,現在都在搜身和打掃現場。你要不把所裡的那輛麵包車開過來吧,這樣運人也快一點。”王崇明的聲音平靜中透著一股子勁的妥當。

“好的。”

放下電話,陳書對朱超然說道:“胖子,晚上加個班,咱們和王崇明那邊一起辦聚眾賭博案。週一給你補休。”

這種聚眾賭博往往參賭人員少則八九人,多則二三十人,再加上賭場的管理人員,就人數這個因素來講,確實算得上是大案了。一般來說,得投入眾多警力辦理,不然想在二十四小時內搞定前期程式,有點困難。

在賭博案中,除了參賭人員會被處以行政處罰,賭場的管理人員很有可能會被以“開設賭場罪”處以刑事拘留,這個就涉及到犯罪了。而現場繳獲的賭資則會被直接收繳。

朱超然點點頭:“行的書哥,都聽你安排。”

小林插了一句:“陳警官,你看晚上我也過來幫忙可以嗎?我週一正好有點事情要處理,想加班換個補休。”

陳書笑了,對這個靦腆小夥子有些好感:“家裡有事麼就和你們隊長請個假去辦就行了,沒有必要特意過來加班。咱們平時忙起來都沒個準信,所以有空的話回家辦個事情還是沒關係的。”

小林說:“還是有些不好意思。”

陳書說:“今晚你就安心回家吧,回頭我會和你們隊長講的。今晚你不是加班跟著我們送物件去拘留所了嗎?週一給你補休半天吧。”

“謝謝陳警官。”

三人回到中山所,陳書和朱超然兩人換了所裡的五菱麵包車,直奔王崇明發過來的定位地點。

尚誠路299號,一棟老舊三層樓高的小民居樓。

陳書到了現場,在一樓見到了正站在幾十名蹲著的管控物件中間,指揮、安排警員搜身的王崇明。

王崇明看到陳書過來,拉過身旁一名協警交待了幾句,就往陳書所在的地方走來。

陳書指了指地上蹲著的幾十個人,略一咂舌,驚訝道:“王哥,你就一個民警出來搞這麼多人?吃得消嗎?責任會不會太大了?”

當前華國在基層極缺警力,派出所民警外出辦案都是配備一定數量的協警輔助辦案。

陳書的驚訝在於兩點。

第一是中山所治安民警的當前的月刑事拘留指標是兩名,行政拘留指標是八名。就這幾十個人的賭博案件,指標是絕對大大的超了,但是人數過多所帶來的辦案風險也會隨之升高,極高。

第二,由於協警是沒有執法權,所以如果在案件的辦理中出現問題或者事故,民警將會承擔絕大部分的責任和後期的處罰。

作為深刻理解王崇明謹慎辦案性格的陳書,其實話裡的意思簡單概括就是一句話:

這案子,你王崇明一個人,不該辦。

王崇明轉過頭來,看著眼前黑壓壓的一片人,哭喪著臉說道:“你以為我想啊。本以為是聚眾賭博,結果摸進去一看是開設賭場。這賭場老闆不知道哪裡學的雙十一優惠政策,搞個每局抽水一元引流!
還有,你別看這裡蹲著的人多,桌子上飛的也就萬把塊錢。你說他們是怎麼想的?就是在家看國足也比玩這個刺激啊。”

陳書撇撇嘴:“那就撤唄,下回再搞嘛。”

王崇明攤攤手:“撤的時候被‘眼睛’發現了。這地兒我盯了老久,這下要是撤了,這窩點肯定飛。所以我一不做二不休就幹了。不管怎麼樣,這人數應該是夠刑拘標準了。”

陳書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敢情今天自己過來不是佔便宜拿指標,純純的被反殺了一局。

“王哥,這刑拘標準是夠了。但是這麼大群人,就我我們倆人做指認筆錄,那得做到猴年馬月啊。”

王崇明嘴角一勾,認了慫。

不愧是不打無準備之戰的王哥,王崇明,前面的鎮定原來都是埋了引我過來的後手。

賭博罪或者開設賭場罪刑拘的情形之一就是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的。

陳書掃過人群,看見了一位面熟的胖子,東州市舊貨調劑市場的一個檔口老闆,鄭老闆,鄭天佑。

後者也注意到了他,眼神里閃過濃濃的哀求,尤其是見到附近的警察對其甚是尊重。

陳書心裡一樂,轉頭對王崇明說道:“看見一熟人。這下好了,這案子估計好辦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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