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把案子辦成鐵案!”
聶超凡將菸頭掐滅丟在地上,又是一腳狠狠踩下,發狠道。
突審完趙志國拿到其認罪筆錄後,聶超凡帶著小馬將刑拘材料批好,趕在四十八小時內將叔侄二人連夜送入看守所。
站在看守所收押大廳門口,聶超凡並沒有急著離開,將除了小馬以外的另外幾名輔警支開去警車休息,旋即聯絡了看守所裡的一名民警,說是有案件需要幫忙。
大約過了半小時,就有看守所的值班民警開啟收押大廳的鐵門將聶超凡和小馬二人引了進來,隨即帶到了裡頭的一間小房間。
小房間不大,只放了兩張單人床和一臺電視,一看就是給值班人員休息使用。
前頭剛和聶探經歷過對趙志國突審的小馬,心中震撼,甚至有些不敢面對自己的師父,雖然此時心中疑惑,可也只是瞄幾眼對方不敢發問。
聶超凡皺著眉頭,興許是房間太小壓抑了精神,也或者是發現了徒弟的迷茫,卻是先開了口:
“小馬,不要太糾結原因。等真相浮出水面,因由自會水落石出。別動搖!千萬不要動搖,我們既然已經走到了這兒了,對錯都要查下去!查不一定對,但是不查一定會後悔!
“更何況我們查到現在,也知道趙志國這條線是唯一合理的推論!熟人作案、屍物遠離、嫌疑人對死亡時間的撒謊,趙志國和趙輝兩人十分符合我們的推測!”
許是壓力過大得有個發洩的口子,也不知道聶超凡是說給小馬聽,還是說給自己聽:“小馬,有些案子就得從口供上找突破。你還沒來之前,我們探辦了個案子,一夥人殺人拋屍,也是將屍體給拋到了河裡。
“我們當時先抓人、突審,然後根據口供,收集了證據鏈。被丟的匕首出來了,作案穿的血衣血褲也都給找出來了。辦案子,是不能光憑直覺,但一個好的刑警,必須有他的直覺,就是這麼個道理。”
小馬繃著臉,等了一會,才猶猶豫豫的說道:“聶探,你看我們現在都還沒找到兇器,趙志國的車裡翻了個底朝天也沒找到一點點的弓雖痕跡。是不是我們的思路出了問題?會不會是我們太主觀,太一廂情願了...”
“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討論過一次了。”聶超凡聲音一沉,直接打斷,“人來了,不要再說了。”
小馬垂下眼簾,低頭坐在了床角。
這時,先前那位看守所的值班民警帶了一名穿著印有“東州看守”四字的橙色馬甲的在押人員進入房間。
這跟著進門的在押人員五官陰柔,鷹鉤鼻,雙眸狹長,豎瞳,流轉的眸光冰冷無情,臉頰的右側有一道狹長的刀疤。
“人帶來了,你們聊,我還得去外頭坐檯。”值班民警笑了笑,顯然對此類工作習以為常,“你們談完事了把人送到大廳那,到時候要調去哪個號子和值班長講一下就行。”
說完,打了個哈欠,臨走之前指著在押人員道:“袁小龍,好好幹,爭取再減一次刑。”
袁小龍點頭哈腰:“政府放心,保證完成任務。”
再減?
完成任務?
完成什麼任務?
什麼任務需要這種在押人員去完成?
小馬心裡起了嘀咕,原本低落的心情由此緩和幾分。
關上門,等著值班民警走後,袁小龍轉向大馬金刀坐在床邊的聶超凡,討好的摩挲著拇指和食指:“聶警官...”
接到香菸點上,美美的抽上一口,袁小龍那雙狹長的眼睛眯得看不出一絲縫隙:“聶警,這次又有什麼任務?你放心,保證給你完成的麻溜麻溜的。”
一看就是老相識,起碼先前還有過合作...小馬來回看著這一站一坐的兩人,心裡頭的第一個反應就是獄偵。
聶超凡沉聲道:“老規矩,你去探探這個人的口風,看看手底下有沒有犯過事兒。”
袁小龍點頭如搗蒜:“聶警官,你放心,只要讓我過一過眼,連他老婆胸罩穿多少碼子都得倒出來!”
聶超凡想了想,叮囑道:“這次準備給批延長,時間給你留的足夠。你慢慢來,務必要摸準了。”
頓了頓,為了以防這傢伙濫用私權,聶超凡鄭重道:“如果沒探出來也沒關係,多少我都會送些煙進去。”
袁小龍拍著胸膛:“聶警官,我辦事你放心。”
......
看守所。
雖是深夜,不過號子裡依然燈光明亮。
戴著腳鐐的趙志國縮在大通鋪的角落,兩眼無神的望著天花板。
他已經在這裡待了很長時間,每天都是同樣的生活,同樣的食物,同樣的囚衣,同樣的號子。他感到自己像是一隻被困在籠子裡的家畜,無法自由地呼吸,無法自由地行動。
只能安靜等著死亡的降臨,等待著自己這悲慘的命運。
可這次,竟連這簡單的奢求都無法滿足。
趙志國摸了摸被牢頭打破的傷口,卻是再感覺不到疼痛。
是因為心死了嗎?
還是太疼了,所以就感覺不到疼了?
時間流逝,起床鈴響了起來。室友們一個接著一個起床洗漱,而趙志國依舊傻傻的縮在角落,一聲不吭。
一個五大三粗的男子搖搖擺擺走了過來,將一張寫滿字的A4紙當著趙志國的面折好放進了他的口袋裡。
“記住了,一會把這張你自己寫的紙交給警察。要是還給我耍滑頭,嘿嘿,那晚上可不就只是讓你抓五十隻蚊子就可以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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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傢伙為了能減刑,無所不用其極。在知道趙志國涉嫌弓雖後,硬是強迫趙志國寫下認罪書。然後自個兒拿著認罪書跑去警察那邊舉證,還當了回證人有鼻子有眼的做了一份筆錄,陳述趙志國在號子裡承認了弓雖的犯罪事實。
以此戴罪立功,獲取司法上的減刑。
吃過早飯,一名看守所的管教將趙志國帶了出去,走過長長的通道領著他進了一間提審室。
對面坐著兩位相識的警官。
趙志國雙手遞上口袋裡的A4紙,木然道:“政府,這是我的認罪書。”
兩名刑警相看一眼,年輕的那位喜色於形,握拳於胸前,振奮道:“聶探,就知道是這倆傢伙乾的!王夏在地下也該瞑目了。”
年紀偏大的那位沉穩許多,此時面色稍緩,朝著籠裡頭勸道:“趙志國,認罪了就好。法院會給你一條生路,以後在裡面好好改造,爭取在有生之年回到家鄉。”
“好的,政府。”
......
法院。
“咚!”
“全體起立。”
“...本院認為,被告人趙志國、趙輝因起意弓雖被害人...趙志國曾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罰...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判決如下:被告人趙志國犯弓雖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審判長威嚴的聲音在法庭內迴盪。
不過此時的趙志國什麼都沒聽到。
他雙眼模糊,冥冥之中像是看到了家門口倚在門邊的妻子。
她一邊搖著懷裡尚在嗷嗷待乳的女兒,一邊不時朝屋外張望,等著不知幾時能歸來的丈夫。
趙志國張了張嘴,喃喃道:“媳婦兒,我給你買了臺手機,你,喜歡嗎?”
.......
路邊。
聶超凡吐掉咬在嘴裡的半載煙,一腳踩滅。
回頭看了眼高聳入雲的法院大樓,頭也不回的離去。
正忙著打電話和女朋友炫耀破了殺人案件的小馬一抬頭,見自己的師父走遠,趕緊掛下電話匆匆追了上去。
望著師父隱約有些滄桑的背影,小馬的腦海裡突然響起他先前交待的短短幾句。
“案件總會結束,而傷痛不會。對於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警察我們三方來說,這都是最為殘忍的。”
“你還很年輕,將來你會遇到很多人,經歷很多事,得到很多,也會失去很多。”
“但無論如何,有兩樣東西你絕對不能丟棄。”
“一個叫良心,一個叫理想。”
(趙志國弓雖案、聶超凡被殺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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