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780章 778【國之基石】

作者:王梓鈞
第780章 778【國之基石】

汪明然坐在會客廳裡,守著一杯茶苦苦等待。

他偷逃的稅款已經補了,罰款銀子也交上去了。甚至,他還主動把訊息告訴朋友,讓其他鹽商也趕緊去補稅自首。

江蘇官場,風聲鶴唳,時不時就有人被帶走調查。

一大早,汪明然就被徐穎召見,他連滾帶爬跑來,已經足足等候半上午。

忽地,汪明然聽到腳步聲。

他連忙站起來,卻不是徐穎本人,而是徐穎身邊的親隨。

汪明然拱手作揖:“拜見黃三爺。”

黃三捧出一封書信,態度異常恭敬。這種恭敬,不是對汪明然,而是對那封信:“汪老爺,這是陛下的御筆信,看完了我還要拿回去。”

“御筆信?我也可以看?”

汪明然又驚又喜,迅速整理衣袖,對著信件長揖拜倒,然後躬身將御筆信雙手捧過。

信件內容,通篇大白話,摘要如下:

“一切處置,如卿所請,寬嚴並舉,不能大亂……”

“然田政是立國之基,不得妥協半步……”

“其一,被侵佔之農田,雖不能再種糧食,今後只能被迫做鹽田。但萬萬不可放任,勿要交給侵佔者經營,如此做法,就似把遭受侮辱的婦女,嫁給施暴者一般混賬滑稽。”

“其二,侵佔農田二十畝以上,其鹽場牌照持有者,一律砍頭,不做二解。侵佔農田十畝以上、二十畝以下,牌照持有者流放黑龍江都司轄地。”

“其三,為保障淮鹽產量,也當寬嚴並舉。嚴懲者:侵佔農田最多的十家,鹽場牌照吊銷,重新招商發給。牌照原持有者,及其五服內親屬,百年之內不得再經營鹽業,三代之內親屬不得做官為吏。寬懲者:這十家之外的鹽場,牌照持有者或被砍頭,也可過戶給親屬繼續經營。但該牌照須得圈紅,稅率提升一成,今後但有違法之舉,立即吊銷牌照勿論!”

“以上商家,無論殺頭與否,無論牌照去留,皆當重重罰銀。”

“徽商鉅富汪明然,於大同社稷有功,可留他一條性命,其鹽商牌照圈紅處置。此為特赦,下不為例。汪明然五服之內親屬,不可做官,有官身者全部撤職。可把這封信,交予汪明然看看。”

汪明然還沒把信讀完,就已經癱坐在椅子上。

他家侵佔的農田,肯定超過了二十畝,按《大同律》是要殺頭的。雖然被皇帝特赦活命,但子孫的前程被毀了,他堂弟、侄子的烏紗帽也沒了,往下三代的五服親全都不能再做官。

怎麼會這樣?

汪明然感到很委屈,他為大同新朝立過功啊!

徐穎剛到揚州的時候,身邊只帶了幾個人,情報網路發展得極為困難。是他汪明然,冒著殺頭的風險,出人出錢幫徐穎發展勢力。徐穎後來在江南,也是汪明然出錢,幫著印發《大同集》小冊子。

大儒張溥,是汪明然為徐穎引薦的。長公主和駙馬一家,也是汪明然派船護送到江西。甚至就連皇妃柳如是,也是因為汪明然,才會去江西跟皇帝認識。

還有,大同軍收復江淮地區,好幾座城都由汪明然聯絡反正。

大同新朝建立之後,汪明然還經常捐款,江蘇大學、安徽大學的籌辦,他前後捐贈了三萬兩白銀。

這麼多的功勞苦勞,竟然因為侵佔農田,差點腦袋直接搬家,還得靠皇帝特赦才能保命。

如果是賄賂官員、偷稅漏稅、操控鹽價,因為這些罪名遭殃,汪明然還勉強能夠理解。可侵佔農田算什麼?那些本就是鹽鹼地,根本種不出多少糧食,改為鹽田之後可以發揮更大價值。

兩百多畝薄田而已,如果朝廷允許交易,汪明然完全可以買下來。在補償農民時,他甚至願意按照實際糧產量,一次性支付給農民十年的糧食收入。

汪明然覺得太扯淡了,他實在太委屈了,朝廷的政策太死板不講理了。

他確實侵佔了民田,可那些種不出糧食的薄田,變成鹽田之後,能給官府提供更多稅收。被侵田的農民,他也招進了鹽場做工。

如此一來,農民的損失不大,官府稅收大大增漲,商人也能因此獲利。面面俱到,何樂而不為呢?

非摳著民田不能交易、不能侵佔的死理兒做什麼?

汪明然很想衝到南京,當面跟皇帝理論。他覺得自己在侵佔民田這件事上,確實有錯,但絕不是殺頭的大錯。他不服!

黃三拿出一本《大同集》:“汪老爺若有疑惑,可認真閱讀此書,請把御筆信還回來。”

這是徐穎交代的。

汪明然拿著那本《大同集》,失魂落魄離開,什麼時候回家的都不知道。

渾渾噩噩躺到傍晚,肚子餓急了,囫圇吃了些東西。

掌燈翻閱《大同集》,這書他讀過無數遍,江南地區第一批《大同集》,全部都是他私人出錢印刷的。

當晚,翻看得心煩意亂,扔在一邊睡覺去了。

第二日,汪明然沒有心情出門,坐在家裡也無聊透頂。他再次把《大同集》翻開,強迫自己認真閱讀,讀著讀著,突然就有了不一樣的感覺。

關於田政的文章,是趙瀚親手所寫。

文章內容,汪明然是認可的,但也僅此而已。他覺得吧,只要不是肥沃良田,其餘薄田佔了也就佔了,更多的稅收對官府有利而無害。

這種思想,不僅商人們有,產鹽區的官吏也有。

官員和商賈都一致認為,侵佔農民的鹽鹼地不算什麼。所以,即便《大同律》有殺頭的田政條款,官商勾結起來也同樣肆無忌憚。又沒把農民往死裡逼,還提高了官府稅收,誰特麼會吃飽了撐的來較真?就算皇帝知道了,也多半睜隻眼閉隻眼。

可現在面臨的,卻是皇帝較真了!

連續抄寫《大同集》的田政文章好幾遍,汪明然扔掉毛筆,悽然一笑:“所以啊,他是皇帝,我是商賈。我覺得偷稅漏稅、賄賂官員才是大事,他卻把侵佔農民的鹽鹼地視為真正的大事。這《大同集》,以前都白讀了。”

陸陸續續傳來訊息,汪明然徹底領略到皇帝對田政的重視。

許多收受賄賂的官吏,都能選擇流放黑龍江,用以保住自己一條性命。唯獨幫著鹽商侵佔農田的官吏,有一個算一個,全部秋後處決,連流放抵罪的選項都沒有。

江蘇官場,為之駭然。

田政是國之基石,這話大家都知道,現在理解得更清楚了。

事實上,產鹽區的那些農田,或多或少都有鹽鹼化問題,糧食產量一直都不高,農民還得靠打工補貼家用。

朝廷對此沒有完全卡死,產量特別低的鹽鹼地,地方官可以申請改為鹽田。不過程式相對比較複雜,須得縣州府逐級申請,由省裡的戶廳進行批覆,再交給布政使簽字確認,還要送到戶部去中央報備。

一套流程下來,一兩年時間就過去了。

耗時長久且不說,每年還有限額規定,不能大量的佔用農田,幾乎是擠牙膏式的予以批准。

地方官和鹽商等不及,乾脆先斬後奏,把農田佔了再說,然後再慢慢遞交申請。

這種土地政策,不利於工業快速發展。

鹽場如此,其他工廠也差不多。申請工業用地,批覆速度慢到嚇人。荒灘荒地性質還好些,一旦涉及農耕土地,省裡的戶廳衙門,必須派專員實地考察,寫成詳細報告交給戶部。

而批覆下來的工業用地,督察院每年派往地方的巡視官,會拿著報備材料隨機進行抽查。如果發現實際情況,跟報備材料有出入,那是要進行逐級追責的。

總的來說,越是耕地緊張的省份,工業用地就卡得越嚴。北方反而要寬鬆得多!

又是半個月過去,汪明然面前擺著一張抄來的官府告示。

徐穎勒令江蘇全省清查土地,一是徹查工業用地情況,二是徹查農田的權屬狀況。並再次重申,買賣田皮田骨,契約一律無效。賣者無罪,買者重罰,賣者可報官拿回田產。地方官如果不管,可以到布政司擊鼓喊冤!

另外,這份告示貼到了每個鎮上,號召各村鎮的農會活躍起來。縣衙戶科下鄉清田時,農會有責任協助並監督。鎮長和村長,不得阻撓農會的工作,事後打擊報復者從嚴從重處理。

看著眼前的告示內容,汪明然竟有些幸災樂禍:“好多人要掉腦袋了。”

我一個人倒黴多沒意思,大家一起倒黴才舒坦。

從徐穎到揚州赴任,接下來的半年裡,江蘇全省大量官吏落馬。殺頭者27人,流放黑龍江抵死罪的42人,流放遼寧、臺灣、琉球、呂宋的65人,徒刑坐牢者93人,罷官但不判刑的多達166人,罰俸反省的更是有300多人。

徐穎也因此多了個外號:官屠!

幾家歡喜幾家愁,大量官職的空缺,讓無數人有了升官的機會。很多偏遠窮苦地區的官員,由於政績考評優異,被抽調到江蘇當官。還有許多吏員,升到一品吏就很難再升了,這次也抽調了好幾十個,扔到江蘇提拔為品官。

趙瀚對宋應星說:“把江蘇的情況登報,讓天下官民都看看。著令各省布政司,照著徐穎的法子,全都徹查清理一遍。各省各級官吏,如果發現重大案情,地方主官又隱瞞不報,他們可以寫信到督察院檢舉。必須實名舉報,誣告是要追責的!”

“遵旨。”

宋應星覺得清理官場也不錯,就怕好事變壞事,地方自查時為了政績,會趁機報私仇搞得烏煙瘴氣。又或者邀功媚上,胡亂進行攀咬,整出一堆冤假錯案。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