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副標題:袁三多結婚記
1921年1月21日,星期五。紐約第五大道,聖帕特里克大教堂。
“沒想到他們這麼快就結婚了啊!”
“是啊,他們這才認識多久,好像兩個月都不到吧。”
“噓,安靜。神父要開始說誓詞了。”
“尤里安-赫爾曼-錢德勒,你是否願意娶朱莉-羅傑斯作為你的妻子?你是否願意無論是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你都將毫無保留地愛她,對她忠誠直到永遠?”
“我願意。”
“朱莉-羅傑斯,你是否願意與你面前的這位男士結為合法夫妻,無論是健康或疾病。貧窮或富有,無論是年輕漂亮還是容顏老去,你都始終願意與他,相親相愛,相依相伴,相濡以沫,一生一世,不離不棄,你願意嗎?”
“我願意。”
“在上帝和我們共同的見證之下,尤里安和朱莉牽起手併發下大願(solemnvows),此生忠實於對方。以上帝的名義,我宣佈他們成為了合法的夫妻。這是上帝祝福過的婚姻,願他們永不分離。”
“你們可以交換戒指了。”
儐相袁燕倏和伴娘麗蓮-吉許上前一步給他們遞上了結婚戒指。
等他們戴上了戒指之後,神父大聲地道:“那麼新郎你可以吻你的新娘了。”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乘著大家鼓掌的空檔,伴娘十分幽怨地看了伴郎一眼,湊過去低聲問道:“袁先生,你什麼時候結婚啊?”
袁燕倏苦笑了一下道:“麗蓮,你就別跟我開玩笑了。如果運氣不好,我至少要三年之後才能結婚……”
“即使是在民國同時代的人眼中袁燕倏先生也是一位極具爭議性的人物,他不但在文學上不遺餘力地求新求變,而且在學術上也是發前人之未所發,另外他在私生活方面更是特立獨行,視世俗立法如無物。他有個綽號叫做,袁三多。說的就是他朋友多、敵人多,女人多……”
“有人曾戲言,袁先生最擅長三件事情,第一件交男朋友,第二件樹敵人,第三件交女朋友。”
“用現在的話來說袁燕倏先生的情商非常之高,口才更是當世無人所及,只要他本人願意三言兩語之間就能讓人引他為知己,時人稱,‘與小袁談,如沐春風。’。”
再加上他為人慷慨大方,從不計較阿堵物,性子又特別喜愛熱鬧。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在外國,只要是他定居下來之後,府上經常是宴席不斷高朋滿座。袁先生常說全世界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他的朋友,並自詡為‘孟嘗座下三千客,鴻漸席上五個師。’。(筆者注:錢學森就是號稱能頂五個師的男人啊。)
“不過同時呢,他性情狂放言語無忌,而且得罪起人來就往死裡得罪。比如說他回國的時候正好趕上了中西文化第三次論戰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第一次中西文化正面的理論對恃是從1915年《新青年》創刊開始的。首次論戰的焦點是關於中西文化差異的評價和認識。緊接著的第二次大規模的論戰是在1919年五四運動之後,新文化的傳播已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完全拒絕外來文化的論調已根本站不住腳。於是文化戰線上又產生了以章士釗為代表的中西文化‘調和論’。”
“中西文化的第三次論戰是發生在1920年代初期。其主題是中國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和價值問題。梁啟超自歐洲歸國,1918年出版了《歐遊心影錄》並發表了大量觀感,與此同時梁漱溟於1921年出版了《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他們兩人殊途同歸地認為:西方文化的路已經走到了盡頭,緊接著‘便是中國文化復興成為世界文化的時代。’”
“胡適等人立刻起而應戰。胡先生認為將來中國和印度的科學化與民主化,也就是西化,是無可質疑的。還有李大釗、瞿秋白等先生則開始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武器參與這次論戰。”
“此時恰逢袁先生回到國內,當時有記者採訪他對“二梁”之說的看法,袁先生居然是這麼說的,梁任公為人如呂奉先,他的話聽了怕汙了自己的耳。梁瘦民長得像龐士元,他的書看了怕瞎了自己的眼……”(筆者注:梁啟超在政治和學術上的善變是出了名的,不必多談。天魔傳人的好友梁漱溟的長相可以看照片的嗎。其實熊十力就是這麼評價二梁的。)
“可想而知,這兩句話一下子就把‘二梁’和他們的門生故舊同窗親朋都給得罪了,憑空就樹了一大幫子敵人。”
“說到女人,一般人是因為錢多而女人多,可是袁先生恰恰相反,他是因為女人多而錢多。他與結髮妻子南洋豪門千金魏明珠女士婚前約定一輩子不會納妾,不過和他有過露水姻緣的中外女性不知凡幾。另外,袁燕倏先生還‘養了’兩位數以上的外室。”
“而這些外室人人身家不菲,不是食品企業老闆就是影視公司主席,不是服裝行業龍頭就是航運集團股東。當時坊間有人笑他是喝洋墨水,吃軟和飯。袁燕倏本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還大言不慚地放話,老子憑本事吃的軟飯為什麼不吃?有本事你們也去吃啊!”
“據說他的父親看到袁先生這樣的說法非常震怒,要求他收回這番話不然就和他脫離父子關係。而袁燕倏先生對他父親回道,脫離就脫離,脫離了父子關係之後,袁氏交易所的那個大窟窿跟他也就沒有關係了。”
“實際上他的妻子魏明珠就給他帶來了很大的一筆財富,據說魏家單單送出的嫁妝就價值三百萬荷蘭盾,摺合一百二十萬美金,二百四十萬銀圓!這在當時轟動了整個中國,時人曰:魏家嫁女,袁家吃飽。”
“其實魏家是爪哇土生華人豪門之一,當時中國移民在爪哇分為土生華人(peranakan)社會和新客(totak)。中國向東南亞移民古已有之,據統計,鴉片戰爭之前爪哇的閩人佔華僑總數的80%以上,當時清政府禁止華人離境,認為華僑“自棄王化“,對華僑採取敵視態度,故而大批華人移居爪哇的現象尚未出現。鴉片戰爭後以粵籍為主體的契約華工大批進入印尼,便成了粵籍華僑主體。原先遷入這裡的閩人的後裔便是土生華人,佔少數。而以“契約華工“為主體的“新客“佔多數。而peranakan比起totak在政治經濟上都佔有絕對優勢。”
“南洋魏氏出自潮州,明代中期是潮汕魏氏最輝煌的時期。在當時對外貿易已初具規模。魏姓人充分利用這一優勢,並形成一個頗具影響的航海航運大家族。僅居住澄海富砂的魏西齋一家,便擁有可直駛南洋諸國的大船18艘,他的後代稱他為“航海公”。定居庵埠的魏姓兒自建了碼頭和倉庫。揭陽、澄海、潮州三地魏氏,皆因為從事航海成為當地首富。”
“明憲宗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朝廷派欽差大臣到潮州查辦誨禁事宜。事業方興未艾的潮汕航運家族,受到一次沉重打擊。人被抓被扣被殺頭。船隻被燒,貨物被充公。好幾個村莊因此散鄉。魏姓人稱這次事件為“航海案”。而到了明末,魏忠賢倒臺之後,東林黨人自然眾正盈朝,潮汕魏氏莫名其妙地被同姓的九千歲魏忠賢案所‘連累’,居然成了閹黨。有好幾個魏姓人居住的村落在這次事件中散鄉。這兩批魏氏族人來到了南洋之後就成為土生華人中的望族。”
“不過實際上這筆三百萬荷蘭盾除了很小一部分是真正的嫁妝以外,另外的是當時南洋首富“糖王”黃仲涵的‘禮金’。不然根本不可能有這麼多,要知道在他死後黃蕙蘭女士分到的遺產也不過只有五十萬美金。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透過袁先生之手送給歐洲某些重要人士的賄賂。”
“荷蘭殖民者很早就垂涎於黃家的鉅額財富。1921年,荷印政府以徵收“戰爭稅“、“雙重收入稅“為由,要黃仲涵繳3500萬荷盾的稅額,同時企圖以7000萬荷盾的價格收購其企業。黃仲涵不願遭受勒索,予以拒絕,憤而遷居新加坡。”
“當時身在歐洲的袁燕倏先生得知這件事情之後,動用自己的力量對荷蘭政府施加了極大的壓力,還透過威廉二世見到了荷蘭女王威廉明娜進行‘勸諫’,這才讓這件事情最後不了了之。所以就像他本人說的那樣,這一大碗軟飯還真的是他靠本事吃進嘴的。”
“袁魏兩家結親在當時也是轟動一時,尤其在全世界華人圈裡面被視為一樁盛事。為兩人伐柯的是施肇基和顧維鈞這兩位中華民國駐英國和美國公使。他們先在紐約辦了一場納吉之禮。”(筆者注:伐柯宜斧,取妻須媒。)
“而相比後來盛大的迎親和婚禮,更有意思的卻是他們兩人的納吉之禮。袁夫人本來因為信仰上的原因在還沒有見面的情況下拒絕了這件婚事,可是沒想到和袁燕倏先生一見鍾情就此非君不嫁。被愛情衝昏頭腦的她不但在大庭廣眾之下大膽地向袁先生求婚,而且還要求當場就舉行婚禮。”
“這在當時絕對是是驚世駭俗的舉動,更不要說是在以保守著稱的華界了。然而奇妙的是,在事後這些華人不管是老是少都對魏明珠大膽的行動讚不絕口,稱其為識英雄重英雄的奇女子。”
“如果不是陪同她來相親的外甥女黃慧蘭女士阻止了他們草率的舉動,兩人的婚禮說不定真的就在1920年的平安夜舉行了。黃女士好說歹說終於打消了自己小姨媽衝動的做法。最後兩人在紐約華界的見證之下舉行了一個簡單又不失莊重的納吉之禮。”
“如果按照《周禮》為依規,那麼婚姻就有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禮。其中第三步納吉就是男方合過雙方姓名八字,覺得吉利就遣媒人帶薄禮去女方處下定,又稱小定和文定。”、
“到了民國之時,婚姻之禮自然不需如此繁瑣。黃蕙蘭女士這麼做是因為她覺得以當時的條件來說,舉行訂婚儀式都顯得寒酸,更別說婚禮了,再加上雙方父母親朋都不在場,連個合適的證婚人都沒有,這實在太不符合兩方身份了。於是和旁人商量之後搞了一個納吉之禮,其實就是訂婚儀式。”
“在場的華僑們紛紛解囊,光禮金就收了四、五千美金。而且紐約洪門在其後幾天中為兩人訂婚在唐人街辦了三天的流水席。”
“按照原本的計劃,他們會在稟明雙方父母之後,在紐約當地舉辦婚禮。可是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1921年新年剛過,魏明珠就收到他父親病重危急的電報,她不得不登上回爪哇島的輪船。”
“幸運的是,魏老先生吉人天相最後還是恢復了健康,不過兩人的婚事還是耽擱。到了1922年,袁燕倏先生才赴三寶壟迎親,兩人的婚禮最後是在中國上海舉行的。正是好事多磨,一波三折。”
“兩人在上海成婚之時,歐美各界重要人物,比如美國總統哈丁,國務卿休斯,華爾街大亨小摩根先生和小洛克菲勒先生、羅素、凱恩斯、愛因斯坦等等都拍發賀電,到場的賓客更是冠蓋雲集名流星聚,上海各國領事都親自前往致賀。不但是上海警方,就連浙江善後督辦盧永祥和淞滬護軍使何豐林,外加美日兩國海軍陸戰隊都派兵維持婚禮的秩序,真可謂盛況空前絕後。就連在此之後的蔣宋聯姻都比不上,據說宋美齡以為平生第一大恨,這也造成了袁燕倏先生和四大家族之間嫌隙。”
“中國南北各家報紙,和《紐約時報》、《泰晤士報》等等世界性大報都以大篇幅刊登了他們兩人結婚的訊息。這些媒體上都稱兩人的婚禮為‘中國的世紀婚禮’。”
“在此之後上海灘便有了一句諺語,娶妻當娶魏明珠,嫁人當嫁袁鴻漸。”
——節選自《民國大師逸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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