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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法律權威和清規戒律(1/2)

作者:錄事參軍
紐斯卡大酒店是一棟十二層的古老建築,曾經是東海最奢華的五星級酒店之一,便是現在,從服務到內部設施,仍然保留著超一流的水準,鐘樓似建築更有著傳統酒店的氣派,而且作為老字號酒店,更是老東海人眼裡真正懂行的有錢人才會住的上等酒店,其價格也極為高昂。
頂樓兩間最頂級套房各佔了一半樓層,現今被陸銘全訂了下來,兩個套房之間可容納幾十人的商務會議室自然也成了獨佔。
此刻,會議室中,隔著橢圓形會議桌,坐著談判的雙方人士。
這一邊,是陸銘和他的三個弟子,以及事務官畢曉婷。
另一方,僅僅兩個人,一個是代表金太平保險公司的律師摩根,來自瑞德律師行。
金太平保險公司是東海乃至帝國最大的保險公司之一,所有法律事務,交由瑞德律師行處理。
另一個人,是鄭忠實的私人律師,代表鄭忠實出席本次洽談,叫席爾瓦,來自約翰遜-史密斯-斯圖爾特律師行。
在與商業保險有關的案子裡,鄭忠實的利益和保險公司自然不是完全一致,所以,其不會從瑞德律師行僱傭律師處理相關事務。
總之,東海最大的兩間律師行委派的律師,此時,都坐在了陸銘的對面。
席爾瓦正滿臉微笑闡述他當事人的立場,“陸千行先生,所有涉及馬主名下委託我當事人寄養訓練的馬匹,出現的意外事故、損傷等等賠償事宜,都由金太平保險公司代為處理,所以此次糾紛,和我的當事人完全無關。”
摩根則開始就闡述了金太平保險公司的意見,會派出獨立調查員調查此事,同時研究涉事馬主和馬房的合同條款,如果確實是馬房的責任且按合同需要進行賠償,他再來和涉事馬主一方進行協調。
在此之前,金太平保險公司不會有任何承諾。
聽著對方言語,陸銘三名弟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這個案子,其實真的難搞。
尤其是,故去的老雷諾先生,當時也沒太當回事,籤的只是普通合同,對他額外提供大量費用的事項根本沒有提及,但如果他活著的話,馬房一方當然不敢亂來。
而馬房的普通合同,其實有點霸王條款的意思,按照合同,小珍妮的遭遇,怕很難索取賠償。
而就算師父將霸王條款打掉,對方也是保險公司出錢賠償。
和鄭忠實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可師父一貫的作風,肯定是想給鄭忠實一個教訓,可在這個案子裡,怕真是一點希望都沒有。
席爾瓦和摩根,這時候相繼站起來,摩根很鄭重的道:“陸先生,我方很快會委派獨立調查員來調查這樁案子,希望您代表的馬主,能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席爾瓦則微微一笑:“陸先生,下次你們再磋商的話,就用不到我出席了,對吧?”
陸銘微笑不語,站起身,做個手勢,自有人開門,送他們出去。
等著兩名趾高氣昂的律師走遠,看了看三個徒弟為難的神情,陸銘一笑,“走,我們去見個證人。”
……
領著三個徒弟,來到了隔壁的小茶水間,裡面,有個脖子上有紋身的小夥子,正不安的吸菸,茶水間裡,煙霧繚繞的,佟小娥忙過去開了排風扇。
陸銘拉著把小椅子,發出和地面摩擦的難聽聲音,小夥子嚇一跳,猛地抬頭。
陸銘坐他面前,笑道:“想的怎麼樣了?”
小夥子沉默著,終於點頭:“好,我,我願意作證,是鄭忠實要我們騙了那位,那位事務官,並拉她上山的。”
陸銘點點頭,指了指小夥子,對三名弟子道:“他就是騙畢曉婷事務官上山的四個人其中的一個,叫劉小刀,花名小刀。”
又問三名弟子:“你們對非法拘禁的構成是怎麼看的?”
“要符合四個原則……”鐵小嘉和陳清華搶著說,然後,互相瞪了對方一眼。
陸銘一笑:“一個個說,來,小娥先說。”
鐵小嘉和陳清華就更是互瞪,都覺得因為對方,自己才沒了在師父面前表現的機會。
佟小娥想了想,慢條斯理道:“第一個原則,就是非法性,限制他人自由的行為應該是法律禁止的,比如醫生為了治病,禁錮病人的話,就不構成非法拘禁。”
陸銘點頭,點了點鐵小嘉,鐵小嘉道:“第二個,就是主動性,簡單說,就是故意的限制人人身自由,比如我不知道有人在房間,將他鎖在了裡面,也不構成非法拘禁。”
陸銘看向陳清華。
陳清華忙接著道:“第三個,被侵害的是人身行動自由,主要表現形式為兩點,強迫被害人留在他不願意留的地方,或者,強迫被害人去某個他不願意去的地方。”
陸銘點點頭:“第四個構成原則,就是要有限制受害人自由的行為,比如暴力方式,或者暴力相威脅。”
“師父,這個案子裡……”鐵小嘉想說什麼,但又看看那“證人”。
陸銘笑道:“沒事,你繼續。”
鐵小嘉點點頭,“這個案子裡,他們是用騙的,騙的畢曉婷事務官去的小華山,並沒有強迫畢曉婷事務官去小華山,而且,在山上,他們也並沒有用暴力恐嚇畢曉婷事務官,只是辱罵,並要求畢曉婷事務官寫悔過書,全程並沒有說畢曉婷事務官必須留在那裡,從法律角度,對方律師可以認為,畢曉婷事務官完全可以自由離開,他們的當事人並不會阻攔。”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陸銘笑笑:“對,他們沒有說,畢曉婷,你敢走,我們就打折你一條腿。”
鐵小嘉小心翼翼看看師父臉色,“師父,我……”
“你說的對!”陸銘琢磨著,“可實際上,小華山半山,步行是很難離開的,而且,對方營造出的恐怖氛圍,也會令畢曉婷事務官認為,自己如果敢離開,肯定會遭到他們的毆打,這種心理上的脅迫,同樣是一種暴力恐嚇,我們這非法拘禁認定的第四條原則,本身就該與時俱進,進行完善,也需要一個新判例,來明確這一點。”
“你們想想,騙你去了上不著村下不著店的半山腰,四名彪形大漢,對你辱罵,逼著你做一些事,卻說沒有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你本就可以自由離開,這種事,合乎情理嗎?”
“法官和陪審員,應該會認同我的觀點。”
鐵小嘉眼睛亮了亮,是啊,師父就是如此了,從來不是侷限在現有的法律準則中,而是好幾條法律準則的完善者,比如“幼童保護原則”,就是師父明確提出來的,還有經濟糾紛中的“鄰居原則”,師父在一樁案子中,也對其進行了完善性解讀。
而這一次,就是師父對自己三人的現場教學,叫自己三人的思維,不要僅僅侷限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和判例中。
陸銘琢磨著又道:“還有啊,綁架罪,又是要符合什麼準則才會確立?”笑笑,“小娥,還是你先來。”
佟小娥不假思索的道:“非法的將他人從其居住地或者營業場所擄走,或者非法將他從其所在地扣留在相當拘留之外的地方,或者將他人非法拘禁在隔離場所持續相當長的時間的,既構成綁架罪。”
“又,如果非法拘禁成立,而且,這個非法拘禁是秘密進行的,便構成綁架罪。”
陸銘點點頭:“畢曉婷事務官,是被騙去山上的,實際上,山上的場所,並不是畢曉婷事務官想去的地方,因為她本以為,在那裡能見到她想見的人,所以,這種騙,其實和暴力脅迫,並沒有本質區別,從綁架認定上,和她被脅迫去該場所並無不同,而且,也屬於秘密進行,在畢曉婷被釋放前,並沒有畢曉婷的朋友知曉此事。”
“時間,也持續了幾個小時。”
“所以,我認為,此案,是構成普通綁架罪的,鄭忠實,便是主使人,為主犯,四名執行者,是從犯,當然,其中的一位,現在是我們的汙點證人。”
三個徒弟都是一呆,普通非法拘禁只是輕罪,普通綁架,或者說二級綁架,那就是重罪了,法官量刑基本會在五年以上。
但師父的分析,確實很有說服力,符合普通公眾的認知,那麼,就很有希望,得到法官和陪審團的認同,以新判例完善綁架罪的新準則。
陸銘心裡一哂,這就是東海法系未來發展趨勢,到了後世,這類案子,只要對方律師不太逆天,那麼綁架罪是有很大可能成立的。
這裡體現的,就是對人身自由的最大尊重。
其實,自己前世的社會,一些人的行為會被認為很惡意甚至恐怖可怕,但其未必會觸犯法律,從某種角度,可以認為這就是一種法律的不完善。
法律,是維護人類社會秩序,本就要以人為本,普遍社會公眾認為很可怕恐怖的事情,有人做出來了,卻不違法,這裡面,肯定是有點不對頭的。
“好了,你們三個,想想怎麼寫訴狀,咱們用私人名義提起訴訟。”
三名弟子都點頭,這點倒是知道師父的用意,畢竟還沒有判例能將這類事件定為綁架罪。
又牽涉到師父的十五太,是以,師父自然不會用他官廳的名義提起訴訟。
刑事案件,雖然屬於公訴案件,大多由檢察官處理。
但如果檢察官不肯起訴的,現今私人同樣可以提起訴訟。
只要大陪審團審議,認為該案件並不違規,應該交由法庭審判其成立不成立,案件就會進入庭審程式。
“好了,忙起來吧!先跟我們的汙點證人,對對證詞。”陸銘說完微微一笑,轉身離開。
幾名弟子看著那戰兢兢的“證人”,都有些無奈,想來,師父將厲害關係分說明白了,如果他不說實話交代出真相,要進去蹲大牢的就是他。
而且,師父的口才,怕將這傢伙都要嚇死了吧。
“小刀,我們走吧!”陳清華說了句。
“啊,啊,去哪兒?”小夥子被嚇一跳,他脖子上刺青很猙獰,看得出,他平素應該很有彪悍氣,可現在,卻霜打的茄子一般。
如果是去年,陳清華在街上遇到這種混子,那是嚇得早遠遠繞行的。
可現在,只覺得他們很可憐,陳清華無奈道:“去個能好好說話的房間。”
“哦,哦,好……”小夥子忙起身,跟在了他們身後。
……
坐在落地窗前沙發上,望著即將沉沒的夕陽變成紅紅的圓球,陸銘端起茶杯,慢慢喝了口茶,這酒店歲月古老,設施和服務卻是超一流,便是杯子裡略帶綠意的香茗也齒頰留香,很有點意思。
而且,這處酒店的地理位置很好,在海岸突出的一隅上,東面雖然被各種建築物遮擋,但西面視野遼闊,可以欣賞落日入海的美景。
浴室裡的水聲漸漸停了。
“啊”一聲略帶喜悅的驚呼,卻是珍妮弗正用雪白浴巾擦拭著溼漉漉的巧克力色秀髮走出來,看到陸銘在,立時極為開心。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又陪了一天小珍妮啊!”陸銘笑笑:“它精神好多了吧?”
“嗯!”珍妮弗開心的點點頭,走過來,坐在圓桌另一側沙發上,她穿著雪白蕾絲睡衣睡褲,就算剛剛沐浴完,一會兒還要換衣服出去用餐,可一雙小腳丫,還是規規矩矩穿上了蕾絲小襪,這個貴族小美女,從上到下,都散發著一種極為純淨的氣息,純潔乾淨的,令人心中微微顫慄。
“老爺,您心情也很好?”珍妮弗小心翼翼問,很少有和自己的丈夫聊天的機會,她怕自己說錯話。
陸銘笑道:“你這小丫頭都能看出來啊?看來,我這養氣的功夫還不夠。”
這個案子,又可以進一步提高自己在法律界的地位了。
說起來,自己雖然從來到東海,所有官司,從技術上來說,幾乎都贏了,但年齡太小,沒有時間沉澱,總會被人覺得有些邪門,而不是那種極為令人尊敬的法律權威,其他律師會怕自己,但未必從心裡尊敬自己。
就如同摩根和席爾瓦,都是四段高等律師,當遇到以為可以嘲諷自己的機會,就不會放過。
如果自己是他們眼裡的法律權威,第一次磋商,他們眼裡,不會有那種幸災樂禍,那種你這次失算了的嘲弄。
但是,如果自己贏下越來越多不可思議的案子,更藉此完善帝國法律的相關準則,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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