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病發狀態下,不可能的組織策劃的恐怖襲擊,在這裡,我也不是請求你們,將被告以策劃襲擊妮可案入罪,同樣,不存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而是,請求你們公正的睜開雙眼判斷,根據控辯雙方的證供,小雷諾是精神病人還是不是精神病人?”
“我想,大家都會有相同的結論。”
“有媒體,認為我盯著被告不放,其實,並不是的,我要的只是真相。”
“這兩位證人,如果是在我的教唆下做偽證,那麼,我的下場會很慘,你們也都明白這一點。”
“好,讓我們退一步,假如,小雷諾先生在發病的時候會和一群暴徒去殺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人,而他在不發病的時候,又會暗中策劃除掉不合他心意的人,而且,是大明星妮可這樣的人,僅僅因為不想續約,他便會痛下殺手!”
“他,還抱著腦漿睡覺。”
“這樣的人,不更可怕嗎?”
“一級危害公共安全罪,正是為這樣的人設下的罪責,幸好,作為古老的訴訟罪名之一,它還沒有被完全廢除。”
“反對,控方……”理查德起身,是想反對這傢伙一貫的庭審過程中就要結案陳詞。
也反對控方一再聲稱,並沒有請求陪審團定罪小雷諾策劃襲擊妮可一案,但偏偏,話語裡句句,小雷諾僱兇襲擊妮可,都是鐵一般事實一樣。
但自己反對著都覺得繞嘴,而且,就算反對,其實從本質上改變不了什麼。
看陪審員,很多都在思索陸銘的話。
精神病狀態下殺中洲人,和清醒狀態下,僱了十幾名暴徒要殺害西洋人世界最有名氣的大明星之一,這樣的人,真的還不足夠可怕嗎?
還抱著腦漿睡覺……
理查德突然很後悔,好像一些事,做的過了,過猶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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