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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最後一發子彈

作者:長安宅
“裁判長。”古美門立刻補救道,“方才原告代理人主張按照適用投影法進行計算得出的土地面積,屬於事實問題,而非法律適用問題,應當在法庭調查階段提出,而非在辯論階段進行討論。”
話音剛落,北原立刻反擊道:“應當適用何種方法來計算被侵權佔據的土地面積,屬於法律適用問題。至於面積究竟為多少,其舉證責任應當由反駁原告主張的被告承擔。雖然,方才原告代理人提出了投影法下得出的土地面積,但其不是舉證,只是一種說明。具體被侵權的土地面積數額,應當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其不利後果由被告承擔。
古美門緊鎖的眉頭,已由小山丘一般高。
這位勝率百分百的律師,也在這場庭審中出現落了下風的局面。
然而,畢竟是經驗豐富的大律師,在察覺到了方才自己中了對方的陷阱之後,古美門再度反應過來——對方民事起訴狀的訴訟請求只記載了拆除承重柱,而沒有記載賠償要求。只要牢牢抓住對方拆除承重柱的請求,進行反駁,就能立於不敗之地。
此刻,在古美門準備的彈藥之中,只剩下了最後一發子彈。
這位勝率百分百的律師,上前一步,開口道:“裁判長。民法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即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權利濫用】
【所謂權利濫用,即雖然權利人是在行使其正當權利,但該權利行使的方式卻對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造成極大損害。此即權利濫用。例如,居民可在其所有的公寓裡存放私人物品,此為其私權。但如果其存放爆炸物或其他危險化學品,則會構成權利濫用。儘管該房屋為其私人財產,但存放的爆炸物或化學品卻會對鄰人的利益造成極大損害】
古美門環顧著法庭四周,繼續說道:“裁判長。判定權利行使人是否符合權利濫用原則,在於比較其行使權利取得的利益大小,與對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倘若行使權利取得的利益極小,而該權利行使卻對他人或社會造成的損害極大,那麼即會構成權利濫用情形。”
“本案之中。原告要求被告進行拆屋還地。其中,酒店佔據原告的土地僅為2平方米。由於其逾越地界建築物恰為承重柱,一旦拆除,那麼整間76層酒店將全部被如數拆除。整座摩天大樓改建時間花了整整兩年,耗盡無數人力物力,總造價高達720億円。”
“然而,即使拆除整座酒店之後,返還給原告土地又能作何只用?按照《建築用地法定空地法》,該兩平方米的土地屬於原告必須用作法定空地的地帶。也就是說,即使被告將此兩平方米的土地,返還給原告。原告的用途也僅僅能夠用作法定空地。原告要求返還土地所得的利益,近乎可以忽略不計。”
“裁判長。”古美門站到了審判席面前,看著臺上的七位裁判官,“原告明知佔據涉案土地的建築部件為承重柱,據此仍然要求酒店將該承重柱拆除。再加之所返還的土地亦只能作為法定空地,不能作為它用。綜上,兩點考察,原告行使該等權利系以主要損害他人為目的,符合權利濫用情形。據此,法庭應駁回對方訴訟請求!”
古美門的最後一發子彈射出。
這發名叫“權利濫用”的兇猛子彈,彷彿發出破空之聲,朝原告席擊來。
在場的旁聽市民們,還有些沒有反應過來,究竟什麼叫做“權利濫用”。然而,此刻一些懂得法律的專業人士,已經皺起了眉頭。在過往拆屋還地的糾紛之中,的確有裁判所引用過“權利濫用”原則,來否認返還土地的訴訟請求。而現在本案之中,僅因返還兩平方米的土地,就要拆除整座摩天大樓,那麼適用“權利濫用”原則可能性的前所未有的增加。原告方,真的危險了。
北原聽著古美門提出了“權利濫用”的抗辯,稍稍皺了眉頭。這位重生大律師,也感到了面前對手前所未有的高度難纏。
他稍作思索,站起來回應道:“裁判長,方才被告的反駁,已經構成‘向一般條款的逃避’,應當不予適用。”
【向一般條款的逃避】
【在法律之中,往往會規定許多抽象的原則條款。例如,民法典規定展開民事活動,需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此類法律原則高度抽象,幾乎沒有明確的內涵,被稱為一般條款。在通常情形下,法律適用一般不得直接引用一般條款。只有實在無法找到可依據的法律規範下,才能適用一般條款。因此,若直接引用一般條款,則會被稱為“向一般條款的逃避”,在法律適用上應當被否認】
一個打圈圈式的回應,正如同方才古美門對投影法的回應一般。
此時,經過兩天半高強度的庭審,這兩位大律師至少表面來看,已將各自的彈藥發射耗盡。
驚心動魄的對決背後,是對意志力的高強度壓榨。
然而,北原律師和古美門律師仍依舊坐在位置上,雲淡風輕的表情,不得叫人為他們強大精神力所折服。
“雙方是否還有新的辯論意見要補充?”坐在審判席上的江田法官問道。在得到“沒有”的回應之後,江田法官隨即敲下法槌,“高井訴赤木酒店集團、德川啟治排除妨害一案,法庭辯論階段正式結束。下週一下午,各方進行最後陳述。第三次開庭審理,結束!”
法槌落下。
案件的法庭辯論階段結束。
雙方打成平手。
古美門在最後的危急時刻,搬出了“權利濫用”原則。
然而,北原卻也搬出“投影法”來計算被侵權的土地面積。
圍繞著一根佔據兩平方米的酒店大立柱,從法庭調查階段到法庭辯論階段,這兩位大律師使出了各自解數,上演著前所未有的法律對決。一樁看似簡單的土地排除妨害案件將律師的巧合如簧演繹到了極致。參與了幾乎整個庭審旁聽的市民們已經徹底陷入了迷茫,不知道這個案件的走向,最終將至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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