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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法庭辯論

作者:長安宅
12月25日,聖誕節。
【上午9點7分,高橋法律事務諮詢會社的對公銀行賬戶被凍結】
【上午9點16分,北原連同島田向東京高等裁判所遞交了訴訟保全申請書,其中瑞穗銀行新宿區支行為該份訴訟保全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函】
時間來到了9點58分,距離第三次開庭,尚有兩分鐘。
此刻,607號法庭內,七位裁判官已經入座,氛圍莊重而又肅穆。法庭調查環節已經經歷了兩天。對於這樣一起“事實”看起來有些簡單的土地排除妨害訴訟,舉證質證階段能持續整整兩天,已經是十分罕見的局面了。四方律師——北原、宮川、古美門、真知子都已經在位子上,準備完畢。
古美門悠閒地坐在被告席,靠著椅子,舒適地享受著當下即將開庭的氛圍。這位勝率百分百的律師,此刻心情無比舒暢,他已經得知司法廳和金融辦把對方的第三方資助訴訟公司給一鍋端了。在短期之內,第三方資助公司要想重新恢復銀行打款絕非易事。對方的資助來源已經被斬斷,想必此刻,他們已經無法再把心思放在這起案件之中了。
法庭上,那個瑞穗銀行新宿區支行副行長島田已經沒在旁聽席,高橋法律事務諮詢會社的人也沒有出現在今天的庭審現場。
後院肯定失火了。
接下來,應該就是徹底的庭審碾壓了。
古美門晃盪著椅子,將目光落在對面的原告席上。不如在開庭前,欣賞一下對方失神落魄的神情。
就在往原告席看去的那一瞬間,古美門驟然發現,那個叫做北原的律師也在看著自己。他同樣也是一副靠在椅子上,悠然自得的神情,目光同樣也落在自己的身上。並且他的眼神之中含著淡淡的嘲諷之意,像是一幅看著自己大禍臨頭,而不自知的感覺。
或許是這樣的一副畫面,距離古美門想象中的原告律師畫面相差得有些過於遙遠,以至於古美門的身體動作,不由得微微僵了一下。這位大律師內心的波瀾終於越變越大。上一次庭審,北原採取了游擊戰的策略,不理會古美門提出的反駁,而是不斷地尋找新角度進行攻擊。
自己所說的話,居然法庭上被對方無視,這恐怕還是古美門經歷的頭一遭。
而現在,古美門使出了場外手段,理應受到重挫的對方仍然像是沒事人一樣。
這位大律師感到了他的驕傲和自尊,已經受到面前這個年輕人的挑戰。
“別怪我不客氣了。”古美門按著手指關節,發出“咔、咔、咔”的聲響,冷眼盯著坐在原告席的北原。
審判席上,江田法官坐直了身子,舉起了法槌,砸向木座。
“咔”的一聲清脆聲響後,便聽得裁判長宣佈道:“高井訴赤木酒店集團、德川啟治排除妨害糾紛一案,第三次開庭審理。前日與昨日,原被告已經就本案相關事實進行了舉證,並發表了相應的質證意見。現在法庭調查環節結束,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辯論階段,請各方就本案的法律適用問題,發表辯論意見。請原告先發表辯論意見。”
北原微微一笑,從容淡定地站了起來,“本案之中,被告一、被告二所有的建築物,將軍大酒店侵佔了原告高井土地兩平方米。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民法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佔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因此,被告一、被告二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返還侵佔原告高井的兩平方米土地,併除去其地上建築物。以上,辯論意見發表完畢。”
總共不到兩分鐘的時間,北原的辯論意見就發表完了。
繼一份最短的民事起訴狀之後,又迎來了一份最短的辯論意見。
坐在旁聽席的今西,忍不住地握緊了膝蓋,這個北原……這麼大的案子……居然只念了這麼簡短的辯論意見……真的……真的太兒戲了。然而,饒是這麼說,在冷靜的想了想之後,今西卻又不得不贊同北原的這個策略。
在經過長達兩天的法庭調查環節之後,合議庭七位裁判官早已被淹沒在各種土地測繪、丈量的細節之中。
此時,一份如此短的辯論意見,卻正好能夠把法庭的焦點重新拉回到正軌之上。
究竟……酒店的承重柱是拆,還是不拆。
古美門聽到這個這如此短的辯論意見,眉頭已經忍不住的微微抽搐了。這個小子……這個小子,還真的是敢光明正大的輕看自己。
旁邊的真知子逐漸地發現了古美門的異樣。自從上次庭審之後,古美門的情緒漸漸地會在面前這個年輕人失控起來了。一向很瞭解古美門的真知子知道,這意味著對手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逼平了這位勝率百分百的律師。
真知子有點不敢相信眼前的這一幕,不由得又再打量一下對方的原告律師。就是這樣一位年紀輕輕的畢業生律師,居然已經快把古美門律師給逼平。望著對面那張有些俊美的臉龐,真知子不知為何,內心竟產生了一種毛骨悚然之意。一種來源於實力巨大差距,而產生的恐怖情緒。
“下面請被告代理人發表辯論意見。”江田法官轉頭看向被告席。
“裁判長。”古美門站了起來,目光冷峻地看著原告席,“民法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本案中,在舉證質證環節,被告已經出示了二十三年前土地登記所的地界測量圖,表明酒店系信賴測繪大隊作出的丈量結論而進行施工。因此,涉案酒店立柱的逾越地界,非因酒店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產生。”
“原告及其父親,作為涉案被侵佔土地的所有人。在多年以來,理應注意到酒店立柱的越界,然而卻從未提出異議。按照民法規定,原告已經喪失請求被告移去建築物的權利。依據法律規定,被告可向原告支付賠償金購買價款,贖買其所佔據的土地。”
“依據統計資料,當前東京都新宿區的平均地價約為290萬円一平方米。據此,被告一,被告二,願按照法律規定,支付580萬円,贖買土地。”
“以上,辯論意見發表完畢。”
古美門露著冷笑,坐回位置。他的辯論意見同樣很短,在5分鐘不到的時間內便已經發表完成。然而,在這不到5分鐘的辯論意見裡,又一個重磅炸彈,再度被丟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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