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3章 法諺

作者:長安宅
第13章 法諺
在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北原上。

今西看著北原,得意洋洋地欣賞這一幕。他斷定這個年輕人絕對受不了這樣的恥辱。快發怒,快氣得上躥下跳吧,像一個弱者一樣,只能用無能的狂怒,來證明自己。

快失態吧。

一個血氣方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怎麼可能受得了這樣的羞辱。剛才,你怎樣讓我失態,我就讓你現在怎樣失態。

北原,你就是一個小丑。

一個供我們笑話的小丑!
今西的身子忍不住微微前傾,像是迫不及待欣賞北原即將出醜的一幕,而要做到舞臺第一排的觀眾。

另一邊,小野田的嘴角愈發翹起,欣賞著眼前的場景。這下一來,宮川就會知道,哪一邊,才是正確的選擇,究竟是要跟著北原,一個欠了五億元的窮小子,還是要跟著小野田,一個冉冉升起的明星律師。

哪邊才是有光明的前途,現在將會顯示得清清楚楚。

而跟著北原,就是要遭受這樣的羞辱和白眼。

宮川看著飄落一地的白紙,忽地眼睛有些泛紅。為什麼大家要這樣對待北原?不幫幫北原就算了,可為什麼還要這樣羞辱他?宮川的身子有些微微發抖,她完全想不到小野田就會故意來這一出,來耍這種極其微小和卑鄙的伎倆,簡直太可笑,太荒唐了。

宮川越想越是生氣,側著頭,冷冷地瞪了小野田一眼。

小野田正陶醉在勝利中。剛才,北原在主任辦公室,搬出一堆他和宮川“親密”的例子,來挫自己的麵皮。不過現在嘛,局勢徹底逆轉了。也難怪,北原只能夠透過“炫耀”他和宮川的關係來刷存在感了,因為他已經一無所有了。

在宮川面前丟了面子,看你這個北原,還怎麼和她相處。

忽然一下,小野田感到有一道冰冷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於是抬起頭,卻發現宮川俏臉冷對,平時一副溫和的表情,在這一剎那的表情卻變得有些可怕。但僅僅只是一瞬之間,宮川的表情又恢復如常。

剛才,宮川是在怒視我嗎?小野田突然一下懵了。

在他的印象之中,宮川一直是一個“好好先生”。無論什麼樣的任務分給她,她都任勞任怨,臉上總是掛著一副和煦的微笑。至於宮川生氣的樣子,小野田從沒有見過,也完全無法想象。

而剛才,剛才宮川是在生氣地盯著自己嗎?
是我自己看錯了吧。宮川怎麼會露出那種表情,小野田內心安慰自己道,一定是最近自己是在太累了,所以看錯了。

一道道目光,都落在了那個叫北原的年輕人
彷彿都在好奇他會怎麼做。

這個年輕人的面龐看起來有些憔悴,眼睛似乎帶著一些血絲,好像是因為熬夜帶來的消耗。但是眼神之中,卻透露著一股堅毅。

領帶也系得鬆鬆垮垮,看起來,沒有一個正經的模樣。

可不知道為什麼,他身上似乎散發著一種超然淡定的氣質。

明明看起來只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不知為何,彷彿隱隱有一股魅力,叫人忍不住去追隨他。

面前這個叫北原的年輕人,忽然笑了一下。

笑得非常輕鬆,非常自若。

笑得那樣光明,那樣磊落。

彷彿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能夠難住他的困難。

在看到這笑容的剎那,今西的眼睛瞬間睜大了幾分。面前這個叫北原的年輕人,似乎已經完全超出了他對年輕人的理解範圍。為什麼此時此刻他還笑得出來?!難道他不明白,這一切都是在羞辱他嗎?!今西有點不敢相信,一個年輕人的心態,竟然能夠淡定到這種地步。

這絕對不可能,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在排除掉所有的選項之後,今西認為,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已經蠢到,看不出來,這一切都是在羞辱他。

真是的,北原看著散落一地的材料,內心抱怨道,接著臉上露出了笑容。

這個笑容,是出於對法律的真正熱愛。

真正熱愛法律的人,是哪怕接到一個再小的案子,臉上都會止不住地露出興奮。

至於羞辱什麼的,北原倒是毫不在意。

畢竟,狗吠了你,你總不能吠回它吧。

不過,他們對待委託人的卷宗材料,倒是有點讓自己惱火了。想羞辱人就算了,可怎麼能這樣對待卷宗呢?律師的職業道德,好歹是要有的吧。真是的。

他身子微微一斜,最後便彎起腰,半蹲在地上。

在蹲在地面上的那一剎那,整座會議室的空氣,彷彿停止了流動。

在場的所有人彷彿止住了呼吸。

北原伸著手,一張紙、一張紙地撿了起來,像是捧著什麼寶貝的一樣,小心翼翼地編排,放好。在一剎那,眾人看到的彷彿不是一個受到屈辱的年輕人在忍氣吞聲地,撿起那些卷宗材料,而是一個漫步於海邊的小孩,在沙灘之上,拾取著漂亮的貝殼。

接著,宮川看著北原的背影,忽然一下眼睛又模糊了。內心某個深處的地方,似乎顫了顫。接下來,宮川也做出了一個讓在場所有人都看不懂的舉動。

宮川也身子一彎,半蹲在了地上,隨著北原,一張一張紙地撿起來。律所主任的千金,就這樣也蹲在地上一張一張地撿起灑落在地上的紙面。

小野田徹底呆了。

事情已經超出了他的理解範圍。

宮川——今西的女兒。

為什麼,為什麼居然在做這種事情。她難道不覺得這是一種羞辱嗎?!
在場的律所員工,也紛紛露出了吃驚的表情。老闆的女兒,居然也屈尊自己,跟著那個欠了五億元的小子,一起在地面上撿材料。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

“你不必這樣的”,北原微微側頭,對著也同樣半蹲在地上撿著紙張的宮川,低聲說道,“你不用撿,我來就行了。”

宮川露出了一個調皮般的微笑,像是在沙灘上貪玩地鏟沙子一樣,悄悄道:“我可是你的助理。你在撿,我當然也要跟著撿呀。不然,怎麼算是你的助理。”

“真是拿你沒辦法。”

北原收拾好一張張紙,整齊地收回檔案袋之後,站了起來,拍了拍身上的西裝,面上毫無受到羞辱而發怒的神色,彷彿剛才什麼也沒經歷一般。北原望著今西,目光堅毅而有力,淡淡地笑道:“今西律師,希望以後,您不要這樣對待委託人的材料。”

聽到這話,今西面龐微微抽動。這個年輕人,居然又反過來教訓自己!剎那之間,有一股怒火從胸膛中升起,正想開口之時,卻見面前這個年輕人,嘴唇微動,像是有一句咒語唸了出來,縈繞在會議室之中。

“Qui legem diligunt, custodiuntur lege”

“你在說什麼?!”,今西立刻著急追問道。很明顯這是一句外國語言,當是又並非是英語、法語或者德語。今西熟悉海外業務,能夠說五種外語。但一時之間,今西竟沒聽出來是什麼樣的語言。

北原掃了掃檔案袋上的灰塵,又吹了吹袋子,接著說道:“這是一句拉丁語的法律諺語——‘愛護法律的人,亦得法律的愛護’。”[注一]
話音落下,會議室立刻陷入了寂靜。

在場的所有人,都聽出了北原引用這句法諺是在諷刺今西。諷刺他就這樣粗暴地對待委託人的材料,是不夠——愛護法律。而不愛護法律,自然也將得不到法律的眷顧。

今西再一次愣住了。

手指繃不住地微微發顫,眼角則不斷抽動。

他從來沒想過會有一天,被一個年輕人,兩次嗆得說不出話來!!!

注一:本條法諺為作者瞎編。欲知道更多法律諺語,請看:鄭玉波,法諺,法律出版社。

(本章完)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