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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最終之戰(下)北原的最後陳述(1/2)

作者:長安宅
“下面,請原告發表最後意見。”熊谷法官的聲音,裁判席上傳來。
幽幽傳來的話語,此時卻一下撞擊到寺井的內心。
寺井聽到法官的話,喉嚨頓時哽咽了一下,心中百感交集。
這個案件一路走來,經歷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從最開始的案件求助被各家律師事務所踢來踢去,到與身旁兩個年輕人的相遇,決定對川本高速起訴的那一天,再到後來東京灣的雨夜。那輛損毀的車輛上,寄託著自己汽車工程師的夢想。
心中有千言萬語,然而卻不知從何說起。
寺井摩挲著雙手,緩緩抬起頭,心中的萬般感受,此刻卻化作一句簡單的話語:“讓我的律師替我說吧。”
話音落下,旁聽席上聽眾的目光都落在了原告席上的那個男律師。
北原的嘴角微微翹起,在起身之前,對著身旁的宮川低聲笑道:“還記不記得,我說過,這個案件,我們獲勝的秘密是什麼?”
宮川聽到北原的話,愣了一下。她正因為國土運輸省釋出的緊急釋義,有些心情沮喪,整個人沉浸在有些消極的情緒之中。北原的悄聲低語驟然把她從內心的小世界拉了出來。
一時之間,宮川沒反應過來北原在說什麼。然而,下一秒鐘,她的頭腦中猛地浮現了那一幕的記憶。
那時候,好像是在第一次開庭之前。
她和北原站在馬路旁邊的人行道,等待計程車。北原那時對她說道:“這個案件獲勝的秘密是什麼。”之後,自己追著北原問這個秘密究竟是什麼時,北原卻戲弄自己,讓自己把這個案件的案由唸了幾遍。
難道……
難道?!
像是無邊無際的黑暗之中,突然照進了一絲曙光。
這光芒雖然微弱。
但卻足以照亮的前方的路。
宮川微微張了張嘴,在她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身旁的男子就已經從原告席上走了出去。
那個穿著灰色西裝的男律師,像是有一股大無畏的勇氣一般,臉上的表情沉穩而又剛毅。哪怕面對東京地方律師協會和兩家頂級律師事務所的施壓,他也膽敢選擇退出集團訴訟,哪怕對面的當事人甚至已經請動國土運輸省,他也依舊站在法庭之上,毫不退讓。
憑他千軍萬馬,我自不動如山!
“咔、咔、咔。”
皮鞋踏在地面,發出了清冷的回擊聲。
北原走到了法庭的正中間,那道有些孤寂的身影,此刻竟顯得有些高大起來。
世界像是在這一刻安靜了一般,只為等待聽他說話。
“裁判長。”北原的聲音響起。“我想提請法庭注意——本案的案由是有償使用合同糾紛。也就是說,本案是合同糾紛。”
平淡的一句話。
只是將這個案件的案由再重複了一遍而已。
今西坐在被告席,正想哂笑北原的開場白,然而,轉瞬之間又像是從這句話察覺到了什麼一般,整個人的渾身上下頓時僵住。今西從這句極其簡單的話語嗅到一絲危險,並且還是致命的危險。
在場的一般市民並沒有什麼感覺。
然而,旁聽席上的法律專業人士,在細細品味這句平淡無奇的話之後,卻不約而同地逐漸變了臉色。
像是一滴水珠落在了池面,那幾乎看不見的漣漪,逐漸擴散,成為肉眼可見的波紋,已而變成洶湧的波濤,最後變成朝被告席捲而來的超級海嘯。
站在法庭中間的那個年輕男子繼續說道:
“川本高速與我當事人寺井之間,達成有償使用道路合同。川本高速具有保障我當事人順利通行道路的合同義務。我當事人寺井進入公路之後,由於事發路面存在鐵塊,致使發生交通事故。川本高速即已違反合同義務存在違約行為。我想提請法庭注意,在判定合同違約責任的規則上,吾國法律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規則。”
【合同違約的無過錯責任規則】
【所謂違約的無過錯責任是指,只要合同一方未履行其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即屬於違約,而不問其是否具有過錯。例如,賣家將一批貨物出售給買家。賣家的上游廠商未及時發貨,導致賣家無法向下遊的買家供貨。在此例之中,賣家即屬違約。而不問該等過錯究竟是賣家自身導致,還是上游廠商導致。】
【只要違反合同義務,不問理由,即屬違約,需承擔責任,此即合同違約的無過錯責任原則】
“裁判長。”北原踏前一步,神色認真說道,“本案屬於合同糾紛。因此,真正的法律問題不在於,川本高速履行養護義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而是在於——能否以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符合國家標準,便免除川本高速的違約責任。”
“因此,本案真正的法律問題,是川本高速的違約責任是否具有法定的免責事由問題,而並非川本高速的養護義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問題。”
“在無過錯原則之下的合同違約法定免責事由,有且只有一條,那就是不可抗力條款”,北原提高聲音道,“只有在地震、洪水、戰爭、罷工等雙方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罕見天災人禍之下,合同的違約責任才能得以免除。本案之中,並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今西的襯衫已經被汗水浸溼了,冷汗從他的額頭之上緩緩滑落,滴在桌面。在聽到北原的話之後,他驟然之間發現這個逆轉之點,居然……居然是這樣一個明顯的地方。而自己不斷一遍又一遍地翻閱材料,卻疏忽了這個最關鍵的地方。這個案件……這個案件是一個合同糾紛,合同糾紛啊!!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是的,這個案件真正應該抗辯的重點,是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而不是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剎那之間,今西再度想到一個問題:
究竟是從什麼時候起,這個案件的庭審焦點不在聚焦於合同責任之上,而是逐漸變成了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今西還想起第一次庭審的時候,他們還在抗辯涉案的合同不屬於民事合同。可隨著庭審的推進,庭審的焦點卻產生了莫名其妙的變化。
為什麼會這樣?
這種變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發生的?
以至於連自己都沒能夠察覺到!!
今西抬起頭,看了看站在法庭中間的那個年輕人。
一個可怕的答案浮出水面:
難……難道是北原?!
難道是他?!
今西的身體內,升起一種恐懼之感。如果這是真的,那就意味著這個年輕人擁有一種極其恐怖的技巧,能在不知不覺中影響在場的所有人,被告的兩個律師包括自己,原告的一個律師,臺上的三個法官,全都在北原悄無聲息的影響之下,沒有注意到庭審焦點從合同責任的問題,被偷樑換柱成為了養護行為是否合規的問題!
而所有的模糊,混淆,只為了在最後一刻進行前所未有的突襲,將川本高速徹底擊潰。
今西已經感到一把無形的長刀直接扎進了川本高速的心臟。
北原似乎察覺到了今西的表情,轉過身來,笑了笑,繼續說道:“裁判長。即使我們退一步說,承認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符合國家標準。那麼這種符合國家標準的行為,是否就可以成為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答案顯然是不可以。”
“請讓我舉一個不是很恰當的例子。假設一家工廠排放廢水,汙染了周圍的地下水,並導致附近的村民患上疾病。即使這家工廠排放的廢水是符合國家標準的,仍然需就附近村民健康受損,負擔賠償損害的責任。廢水縱然符合國家標準,亦不能成為其免責理由。在民事侵權中是如此,在合同關係中,亦是如此。”
“依據合同的嚴格責任規則。縱使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滿足國家標準,亦不能構成其合同免責事由。被告代理人在此前庭審所做出的所有關於川本高速養護行為符合國家標準的論述,均與合同糾紛審理的法律問題無關!”
均……均與合同糾紛審理的無關?!
旁聽席上的市民並不太懂什麼是合同責任的無過錯規則,然而他們發現法庭內的氛圍已經發生了一種微妙的改變。這些一般市民發現了旁聽席上穿著板正西裝的律師們,露出有些震驚的表情。再結合剛才那個原告方的律師突然宣稱,被告律師的辯論意見都與本案的合同糾紛審理無關。
那個叫北原的律師彷彿提出了一個似乎了不得的觀點。
這個案件的走向,似乎就在剛才短短的幾分鐘之內,以大眾市民所無法理解的方式,發生一次重大的轉向。
北原向前踏上一步,進一步提高了聲音,“方才,被告代理人認為判決川本高速承擔本案的損害賠償責任,會對商業造成不利的影響,對此,原告代理人亦有意見要發表。”
今西的眼角頓時再度微微抽動,北原不僅要作出法律論述來回擊自己,還要反駁自己關於該案宣判後果的論述。
卻聽得北原說道:“商業精神的核心,不在於所謂的成本-收益計算。此為表,而非裡。人無時無刻,不在進行利益的計算。犯罪者在犯罪時,會進行犯罪利益和被判刑後果的計算,愛情裡,恩愛的兩人也總有計較付出的時刻,哪怕是躺在家裡的沙發上,人也會在計算究竟要不要因為一時微微的口乾,而爬起來倒水。每一刻,每一時,每一方面,我們都在進行著利益的計算。”
“商業的根本核心,完全不是所謂的什麼效率、成本-收益計算。”
“因為人無時不刻不在追求效率和成本-收益計算。”
“那商業精神的核心又是什麼呢?”
北原忽然停頓下來,自顧自地提問道。
此時,就連裁判席上的三位法官,都忍不住微微前傾身子,想要知道北原的回答,尤其是熊谷法官的表情極為認真。
是的,如果不談利益、不談利潤、不談效率,那商業還能是什麼?
還能是什麼?!
下一瞬間,法庭頓時迴響起北原的聲音。
“商業精神的核心,在於契約精神!在於嚴守自己作出的諾言!哪怕最終在事後發現,當時自己訂立的契約可能是不明智的,但是也要咬牙將它履行。一諾千金,此即商業精神的真正應有之義!”
“換句話說,契約精神就是信用!”
“沒有信用,我們就沒有借貸。沒有信用,我們就沒有商品的賒購賒賣。沒有信用,我們就沒有跨期的長遠合同。沒有信用,我們就將沒有金融。沒有信用,有限責任公司也將成為逃避債務的虛殼。今天支撐起我們各種複雜的合同交易結構和商業組織的最為根本,最為核心的便是信用!”
“便是嚴守諾言的契約精神!”
“追逐利潤,並非是商業的特徵。其根本的真正特徵乃是基於和平的自願交換和對契約的嚴守!”
“川本高速既與我當事人寺井之間成立有償使用道路合同關係,其即擔負嚴守契約之義務。其承擔賠償義務,不僅並非是對商業組織的不利影響,相反正是契約精神的嚴守體現。”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綜上,原告代理人請求合議庭,支援我方訴訟請求,依法判決川本高速所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
“原告代理人,最後意見發表完畢!”
話音落下,整個法庭變得無比的寂靜。在場的旁聽市民像是依舊沉浸在北原剛才的辯論意見之中,而不能自拔。那個男律師的聲音彷彿能將人拉入一個奇妙的洞天世界。聲音雖已不在,但耳邊似乎仍然迴響著那位年輕男律師的聲音。
餘音繞樑,鐘鼓震爍。
過了整整5分鐘後,臺上的熊谷法官咳嗽一聲,打破了安靜。他與旁邊的兩位裁判官交頭接耳一番。
過了幾分鐘後,熊谷法官抬起頭來,露出了耐人尋味的表情,嘴角翹起,像是從這次的案件審理中獲得了極大滿足,解決他心中長久以來的困惑,熊谷法官說道:“本案總共已經過五次庭審。雙方代理人意見已經充分發表。本庭決定先行休庭20分鐘。20分鐘後,本庭將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
“咔!”
法槌敲響。
今西聽到20分鐘之後就將作出一審判決,雙眼頓時睜大,不敢相信。這起案件對後面的集團訴訟如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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