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裡掏出一根菸,遞給李衛東。
划著火柴點上。
嘶。
呼。
濃濃的煙霧中,張愛國緩聲說道:“由於這個案子影響很惡劣,又臨近年底了,為了避免有居心叵測之人效仿,上級決定從快從嚴處理,楊為民的判決書已經下來了,等下星期就會被押赴刑場。”
“跟他一塊的還有馬三和胡整。”
“韓老六因為認罪態度較好,並且提供了確切的證據,幫助我們指證了楊為民,上面決定從輕處罰,判處他二十年。”
好傢伙,一件案子,三個吃槍子的!
饒是李衛東知道他們這次犯下的案子是大案,也忍不住倒吸一口氣。
不過仔細想想也就釋然了。
韓為民和胡整都是軋鋼廠的中層領導,竟然敢倒賣軋鋼廠的物資,造成的影響是十分惡劣的。
馬三是青皮、頑主。
這些年沒少幹壞事,只是由於手腳乾淨,沒有被抓到。
並且他在這個案子裡還是主謀。
他們一塊吃了花生米,一點都不冤枉。
李衛東接著問道:“那周紅月呢?”
“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周紅月並不清楚楊為民乾的那些勾搭。
她純粹是被楊為民騙了。
不過由於她鼓動工人大鬧保衛科。
嚴重破壞了咱們軋鋼廠的秩序。
上面判處她一年。”張愛國道。
周紅月本來是局外人,卻依仗自己的父親,惡意汙衊保衛科和自己。
活該在笆籬子裡蹲一年。
別看僅僅是一年。
由於有了犯罪記錄,即使是出來了,也會被世人戳脊梁骨。
李衛東對她的遭遇一點都不同情。
一個人可以傻,但是不可以蠢,更不可以壞。
周紅月是又蠢又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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