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七十二章 軟飯王的華麗登場

作者:黯然銷魂
“靈兒,這一次我只要五十萬,只要五十萬就夠了!”

軟飯王同志的再次登場陣容簡直可以以華麗來形容,渾身上下就如乞丐一般淒涼,衣冠襤褸,鼻血凝固在嘴唇邊上,就如兩道紅色的鬍子。頭髮亂得絕對可以養雞了,眼睛更有淤傷痕跡,佝僂著身體半爬半走進來,身後還有幾個模樣很是兇悍的壯漢緊跟著!

“又是你!”楚越和林靈同時臉色大變,望著這造型噁心之極的傢伙,楚越很想衝過去把軟飯王狠狠揍一頓,見過吃軟飯的,從未見過吃得那麼名正言順,吃得那麼悲壯的!人怎麼可以無恥到這個地步?

林靈一見陳子揚,幾乎都要暴笑出聲了,這身造型實在太強大了,足以逆天!不過,有這身造型為掩飾,誰可以想得到這軟飯王竟是年薪幾十萬美刀的強者呢!

見到林靈眼裡蘊藏的笑意,陳子揚幾乎快要迷醉其中了,卻忽然覺得有人拎起自己,抬頭一看,果然是楚越這個暴力小子:“小子,你想幹什麼,信不信我揍你!”

“揍我?你覺得自己現在還有資格講這句話嗎?”楚越可不是笨蛋,掃眼瞥了一下跟在陳子揚身後的幾個壯漢就立刻聯想到了銀幕上常出現的追債。

“我哪裡還有錢,你還是走吧!”林靈悲傷的掩住眼睛,又似害怕,又似不忍心再看下去,演技精湛之極!

“我只要五十萬,只要這五十萬,我以後就不來煩你了!”在林靈的薰陶和帶領入戲下,陳子揚的演技也不差,連哭帶嚎的爬到林靈身前使勁搖晃著:“你不給我,我就完蛋了!”

望著這驚人的場面,這小店裡的學生和其他人全都傻眼了,只是一個勁的低聲罵著軟飯王沒骨頭云云!

楚越看了林靈一眼,腦海裡飛快轉過幾個念頭,凝視著叫喚不已的軟飯王厲聲道:“只要給你五十萬,你是不是保證以後不再騷擾林靈!”陳子揚立刻連連點頭,這本來就是林靈的主意。

“那我給你五十萬,把協議做好!”楚越掏出支票薄(理論上楚越沒那麼有錢,是不太可能有這玩意的,這裡就求一下方便吧),簽了五十萬,再讓軟飯王寫了個協議,雙方簽上名之後,楚越將這支票遞了過去:“以後你有多遠就滾多遠,千萬不要再讓我見到你!”

陳子揚演戲的確很有專業精神,彈了彈支票得意的轉過身便要離去。一直在低聲嗚咽的林靈忽然站起來大聲說:“子揚,家裡的鑰匙還給我……”

“不好意思,房子已經被我賣掉了……”演了半天,陳子揚終於把這最關鍵的一句話講了出來,話音剛落便見楚越虎的一下站起來,嚇得一下子便逃走了!

大家狠狠的鄙視著軟飯王的為人,楚越嘆了口氣,連聲安慰:“林靈,沒關係,如果你沒地方住,那就去我那裡住好了,如果你不擔心我半夜夢遊進你房間的話!”

這個拙劣的玩笑頓時讓林靈破涕為笑,再安慰了幾句,林靈心知演得差不多了,就漸漸平靜了下來。這時,另外一桌的學生妹,其中一個很是青春可人的少女迷惑的來到這邊,俯身望著楚越:“你是楚越嗎?”

見楚越點了點頭承認,少女立刻面露狂喜之色,坐下來滿臉喜悅和羞澀:“我是江明月,你忘了我嗎?就是兩年前你在商場拍戲時,你給我簽過名!”

該死的記性!楚越眨了眨眼睛,攪盡腦汁想了片刻,終於記起了眼前這個少女,這還是自己這一輩子裡第一個FANS呢:“我記得你,你還是像以前那樣可愛呢!”

“KEVIN,這兩年怎麼沒見你拍戲呢,我好喜歡看你演戲呢!”兩年前的小丫頭現在已經變得大丫頭了,青春氣息撲面而來,實是誘人,雙眼幾乎是呈星星狀盯著楚越!

“這兩年我去做了其他的事,現在回來了!”楚越甚是喜歡這個FANS,起碼她是自己的第一個FANS,是她使自己體驗了做明星的初步感覺:“我過些日子可能要推出唱片,你有心就聽聽呀!”

這少女其實不漂亮,卻很可愛,起碼在楚越眼裡是這樣的!想到自己兩年前不過演了兩三部戲,就有了FANS,而且兩年之後還認得自己,他的心情就愉快到了極點,暗暗為自己打氣:肯定會有更多的!

回到住處,赫然見到阿豪的女朋友惠姐正在同羅新中聊天,楚越大感意外。問了一下才知,阿豪這小子現在正在臥室裡跟藍心蓮和另外一個朋友在討論劇本。

讓惠姐帶林靈去了另一個臥室,楚越這才有了時間跟羅新中詳細談事!羅新中這一次的來意很合楚越的意思:“《趙雲傳之見龍卸甲》劇組,我已經跟佳聲討論過,如果時間配合,過些天你就可以去內地!這幾天,你留在這裡參加《神兵》!”

羅新中當年身為副導演與李仁剛導演做過《黑俠》,而《趙雲傳》正是李仁剛導演的,要談這一點其實不太難。即便是《神兵》的導演程曉東,以前一樣與羅新中認識,對影壇的熟悉,反而是羅新中的一大優勢了。

得知楚越要去跑龍套,林靈叫了楚越來到陽臺上,望著樓下的事物:“有沒有見到,下面的事物在我們這個高度來看,渺小得什麼都不是!”

“但是,若是從下面看上來,上面依然很渺小,渺小得什麼都不是!”楚越彷彿意識到林靈在說什麼:“況且,他的渺小,他本身其實不在意!”

林靈美麗的面容上浮現一縷淡淡的微笑,拿過盛著水的杯子,伸到陽臺外微微傾斜,水滴滾落而下:“因為渺小,所以站在上面的人眼裡不會有渺小的存在,他們所做的事,很可能會傷害下面的人!”

楚越頓時沉默了,林靈像哥們一樣輕輕拍了拍他的肩頭:“在下面的渺小眼裡,或許上面一樣渺小。可是,不要忘記,即使渺小,它也一樣有這大樓的威勢襯托!”

明知肯定會再次遭到江子誠等人打壓,他仍然再一次回來了,就為了證明,無論他們怎樣做,都阻攔不了他!也許,在這其中,還有幾分對錶演的熱忱……

想起了自己在佈雷西亞的事,在那場比賽裡,他被對方防守球員鏟翻無數次。震怒的他跳起來把對方打得骨頭都斷掉了,還打倒了幾個對方的球員。被紅牌下場之後,教練只告訴他一句話:“我知道你不是脾氣暴躁,但如果你不能把自己的個性收在肚子裡,那你就可以回中國了!”

沒有教練能夠容忍一個只要一起衝突就動手打人的球員在球場上,從那天開始,楚越在球場的性格就改變了一些,被人鏟飛,甚至被吐口水在臉上,他都容忍了下來。

“受不了別人的氣,受不得委屈。可這就是生活,要想獲得最大的自由,你就必須要很強,強到沒有人能夠約束你的程度!”林靈的聲音彷彿在天邊傳來,悠然飄蕩在楚越耳邊:“有時,與其讓別人來約束,還不如親自約束自己!”

是呀,要想在這個社會里很好的生存下去,變通是必然的,就算是再強的個性,都要被磨平。就好象林睿一樣為了吃飯問題而妥協了,若是再幾年下去,林睿縱有鴻鵠之志,也要消磨在油鹽柴米的瑣碎當中。

能夠在球場上變通,為什麼又不能在娛樂圈變通?楚越豁然開朗,他突然覺得自己以前或許是受蓋瑞影響,太注重崇尚個性了。當然,不想推卸責任的他覺得自己肯定有責任。

“我明白你的意思,收斂不是消磨!”楚越裂嘴一笑,白淨的牙齒整齊出現,配合以燦爛笑容,充滿了陽光氣息:“但是,你不怕我就這樣被磨平了稜角嗎?那樣的話,將來的我就沒意思了!”

“人是隨著環境改變的,但不是什麼都會變,我知道你有些東西是不會變的!”林靈意味深長的看了楚越一眼。

“你知道嗎?我覺得你很像以前念高中的美術老師,都很有哲學味道!”楚越聳了聳肩,似乎對林靈忽然蹦出那麼高深的臺詞一點都不感到驚訝,又或者,他是心中有些揣測了……

林靈撲哧一笑,彷彿烏雲散去,光線灑落她面容上:“如果你想要我教你美術課,那房租要少一點點,薪水要加一點點……”

“可不可以只少一點或者加一點,不要一點點……”楚越會把我們搞糊塗的,一點和一點點有什麼區別?

楚越終於在羅新中的介紹下,明白了什麼是跑龍套!在劇組地位最低下的是跑龍套,跑龍套的是可以隨意欺凌的物件,任何人都可以欺凌!

想著想著,胸中彷彿有些東西堵住了,很氣悶,讓他恨不得站起來仰天怒嘯!猛然間,他生起了感覺,創作的感覺,閉上眼睛拿出手機開了錄音輕輕哼著。羅新中靜靜傾聽著楚越哼的曲子,聲音雖輕,卻彷彿隱藏著某種不亞於炸彈爆炸的憤怒威力,漸漸點燃了他胸中血液!那是一種悲憤,還是一種悲哀……

在創作曲子的過程裡,楚越就彷彿失去了意識一樣,全神貫注投入其中。此刻只覺得這個曲子不夠好,不斷嘗試著,漸漸哼出了完整的曲子,其中的憤怒淡然消退,剩下悲哀與悲憤的情緒始終盤旋不去!

任由悲哀的旋律飄蕩入耳,羅新中腦海裡飛快掠過自己在劇組見到跑龍套演砸一場戲,當場被趕出劇組的事。想起了在劇組時,一個跑龍套的時一時失手傷及一個主演,結果被那主演的經紀人毆打的事。跑龍套的苦與樂,悲與痛呀……

“太好了,太好了!”吳家華激動之色難以抑制,只是不住在房間裡快速走動著,面上湧現狂喜之色。他本來還擔心楚越是不是隻可以做出那麼一首歌,沒想到,竟然又做出了一首在情感上超過了《碎星》的歌曲:“你究竟是怎樣做出這曲的?”

只是此刻吳家華卻苦惱極了,這首曲子與《碎星》,一個在情感上更豐富,更有衝擊力,一個在旋律上更美妙!他應該選擇哪首作為主打呢?他完全沒想到,以前只有為了沒有主打的苦惱,現在居然是為了哪首主打而苦惱,這似乎預示著一個嶄新的開始!

“我倒是有了一個想法……”楚越在來佳聲公司的路上就考慮過了,抬起頭看著欣喜的吳家華:“我想,不如把第一張大碟做成音樂故事集,就是一個連貫的故事!”

這樣的概念其實不希奇,很多歌手都有這樣做過。但是吳家華卻很清楚這頗有難度,首先就是歌詞上的,歌詞必須得配合整個大碟裡的曲子,配合故事,這本身就是一個難度:“但這樣似乎很難找到適合的填詞者呀!”

“你不是一直很想知道《碎星》的填詞者是誰嗎?我想是時候介紹給你認識了。如果沒有意外,我想他是可以做得到的!”楚越在盤算著,回去之後是不是要阿豪和藍心蓮做一個劇本出來:“甚至,我可以提供整個班底,從劇本到導演!他們都是我的朋友,雖然沒什麼經驗,但都有衝勁有熱情!”

“這件事需要考慮一下!”吳家華沉吟片刻,沒有立刻給出答覆:“你把填詞人找來,我想跟他談一談,然後再確定這件事的可操作性!”

他現在在想的卻不是大碟,而是EP碟。作為一張EP,當然不可能把所有好的都塞到裡面,否則就沒人買大碟了。想了想,他又覺得要是先出單曲碟,那恐怕也是一個不錯的嘗試。只不過,新人出單曲似乎給人的感覺很怪異,畢竟一首歌似乎很難使人迷戀或者喜歡!

*****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