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嚴!”老迷糊也顧不得那隻已經打了石膏的腳,撲過來捂住莊嚴的嘴。
“別吵吵!”
莊嚴扯開他的手,說:“還別吵吵呢!老迷糊,你這是在犯錯誤!忘了部隊規定了?連和駐地女青年都不準談戀愛,你特娘倒好,女兵你都敢招惹?我可當你是戰友才這麼跟你掏心窩子說話,從前我們連隊有個姓楊的班長,他當年被留隊當了教練班長,本來前途一片大好,後來就是跟水廠的女工搞在一起被發現,結果呢?人被趕回連隊,還捱了處分,啥都完蛋了!”
老迷糊急滿臉通紅,一連嘴地申辯:“事情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樣!你別特麼亂扯犢子!”
“我扯犢子?”莊嚴不屑道:“老迷糊,我可沒瞎,剛才那個女兵,叫楊梅那個,就是那次在我們教導隊八百米收放線跑過的那位,還有,你揍大嘴,我一直都沒弄明白是啥原因,現在我可明白了。”
老迷糊趕緊從床上下來,單腳蹦蹦跳跳一直跳到門口,左右看看,確定沒人了才轉身關起了門,回到床邊坐下,說:“莊嚴,楊梅不是我的……”
“不是你物件?呸!什麼鬼物件,你就直說了,你們是不是相好?”莊嚴說。
老迷糊說:“不是相好!沒你想的那麼齷蹉,我們之間純潔得很!楊梅只是我以前的同學!”
“嘿!同學?真是不熟不吃啊你。”莊嚴說:“老迷糊,我可真沒看出來了,平素裡你可是號稱咱們區隊最老實的一個人,沒想到啊沒想到,你比咱們區隊所有人都雞賊。”
老迷糊說:“你想到哪去了?”
莊嚴道:“那你說說,是咋回事?”
老迷糊坐在床邊,似乎很不願意開口談這事,半天沒說話。
“行了,我信你們是同學還不成,你告訴我,我一定替你保密。”莊嚴開始給老迷糊大派定心丸,“我就是好奇,你怎麼認識了個這麼水靈的女兵?”
“楊梅是我初中同學……”
老迷糊終於開口了。
他一五一十將自己和楊梅之間的關係告訴了莊嚴。
原來,老迷糊初中的時候曾經在老家縣城裡讀書,楊梅是他們班的紀律委員,而楊梅的媽媽則是他們班的語文老師。
楊梅的性子剛烈,而且極富正義感,在班裡算不上最漂亮的,但卻是讓老迷糊印象最深刻的一個。
老迷糊家在農村,能出縣城讀書還是因為成績好考上來的緣故,不過從家裡道縣城有二十多里路,為了方便求學,就在學校寄宿。
縣城中學的寄宿條件本來就不怎麼好,米都是要自己帶,飯堂只幫忙蒸熟,菜也是自帶。
老迷糊是地道的農民家庭,加上孩子也多,全家一年就指望著那幾畝地吃飯。所以,在整個初中時期,老迷糊在班上都是最簡樸的一個,吃的菜都是醃的豇豆加一點點酸豆角之類。
一到冬天,洗澡都要去飯堂拿熱水,熱水每天就那幾鍋,遲了去打水就被人搶光。
有一回,老迷糊洗了冷水澡,第二天就發燒了。
楊梅的媽媽,那位善良的語文老師見狀,下課之後把老迷糊帶回了自己加里,又是捂汗又是煮了一鍋的薑湯讓他喝了發汗。
語文老師也憐惜又喜歡這個老實的孩子,老迷糊更是知恩圖報,有事沒事就跑到學校的教職員工宿舍給已經守寡的老師乾點家務重活。
一來二去,老迷糊隔三差五就成了語文老師加里的座上賓,雖然老師家也不是什麼富裕家庭,可飯菜比老迷糊從自家帶的那些醃菜要好多了。
所以,老迷糊和楊梅早已經像兄妹一樣熟絡,倆人也沒有那麼多歪念頭,只是單純覺得對方挺好,有種安全和溫暖的感覺。
之後老迷糊中學畢業之後,家裡的環境已經不允許他再讀高中,何況就算讀了高中,考大學又是一筆支出,老迷糊的成績雖然不差,可也沒到那種牛逼地可以拿到獎學金的程度。
作為家中長子的老迷糊最後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出門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學!
和中國絕大多數農村貧困家庭的長子一樣,老迷糊十幾歲就扛起了養家餬口的重擔,遠走他鄉南下打工。
這幾年裡,每年回到老家過年,老迷糊都要上門拜謝恩師,也順道見見楊梅。
楊梅一直在縣中學裡讀到了高三,她的脾氣一直沒變,還是那麼樂觀那麼剛烈,那麼的大大咧咧又樂於助人。
不過,他沒想到,楊梅居然會選擇去當兵。
幾年後,老迷糊的妹妹考上了大學,弟弟也上了高中,他覺得自己的任務已經完成了。
於是,在出門打工後的第三年,老迷糊回了老家,去村長那裡死纏爛磨了好幾天,送了一條煙,終於拿到了一個當兵的指標。
沒想到的是,在應徵入伍時老迷糊居然意外地在武裝部裡遇到了楊梅!
楊梅告訴他,自己考大學成績不理想,靠了個不靠譜的自費大學,所以乾脆去當兵,鍛鍊鍛鍊。
老迷糊喜出望外,他仔細查詢了一下,發現自己和楊梅居然去的是同一個部隊。
那幾天,老迷糊連睡覺都睡不著,翻來覆去煎烙餅一樣難受。
他唯一擔心的就是自己體檢沒過關,被人刷了。
還好,最後的結果公佈,他應徵成功,正式入伍。
可惜,百密一疏的是,老迷糊根本不知道,就算去的同一個部隊,也許不會在同一個地方。
老迷糊分兵的時候被分到了273團,人家楊梅去了師部直屬隊。
倆人就這樣再一次分開,但期間一直保持著聯絡。
老迷糊在連隊裡像老黃牛一樣勤勤懇懇,為的就是爭取進入教導隊,除了軍校夢,他還有另外一個目的,畢竟教導隊就在通訊營旁邊,去到那裡,就能見到楊梅。
足足熬到第二年兵,老迷糊付出了比其他士兵多幾倍的汗水,這才成功被作為預提班長的苗子,送來了教導隊。
“噢!”莊嚴聽完老迷糊的故事,這才恍然大悟,“原來你跟楊梅怎麼熟,還有這麼一段故事。”
他覺得自己挺佩服老迷糊的。
相比起老迷糊,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從小不愁吃穿,更別說被迫輟學了。
可是,自己又把自己的人生經營成了什麼樣子?
抽菸喝酒***打架,莊嚴比同齡人真的不省心多了。
而和自己差不多年齡的老迷糊,在自己整天浪蕩街頭打遊戲泡妞的時候,人家已經是加里經濟上的頂樑柱了。
他覺得心頭有些沉重,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過得十分富足,自己只是幸運一點點而已。
莊嚴忽然覺得,父親莊振國把自己坑來這裡也許早有預見。
他是個老兵,在部隊待了十幾年,他知道這裡是一個怎樣的情況,知道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精銳部隊是個怎樣的環境。
莊振國相信部隊是個大熔爐,也許可以將自己兒子這塊爛鐵煉成真正鋼!
“莊嚴,我的事,都告訴你了,答應我,不要告訴別人。”老迷糊央求道。
莊嚴將自己的胸脯啪啪地拍得山響,大聲保證道:“你放心!我又不是王大嘴,我可沒那麼多嘴。”
忽然又問,“老迷糊,原來你當兵的理由還那麼浪漫啊,為了愛情!嘖嘖嘖,我怎麼覺得自己是在看電視劇一樣!”
老迷糊的臉色瞬間又嚴肅了起來,說:“不!當兵對我來說,是很神聖的!我是去了武裝部才知道楊梅也去當兵,之前我兵不知道,她也沒告訴過我。我來當兵,是另有原因的。”
莊嚴的好奇心瞬間洪水氾濫,抓住老迷糊的胳膊一頓搖:“說說,說說!告訴我嘛!我保證不洩密!我對軍旗發誓!”
老迷糊嘆了口氣,說:“行,反正楊梅的事你都知道了,這事告訴你也不是啥丟人的事。”
於是,他將自己為什麼來當兵的原因開始向莊嚴一一道來。
莊嚴這才知道,老迷糊來當兵,原來還有這麼一段曲折的故事。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