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曼昔捧著熱水杯:“你又做錯了什麼事?”
宋琛:“很多事。”
以前宋琛初次見到顧曼昔——那時候她改的名字叫【顧若曦】。宋琛以為顧曼昔和其他小女明星一樣,想要爬上自己的床,飛上枝頭變鳳凰。
後來才清楚,顧曼昔只是很缺錢。她的養母病重,需要大筆的醫療費。
顧曼昔道:“等過段日子閒下來,我打算帶初初回鎮子上一趟。好久沒給他們掃墓了,沒有盡到女兒的責任。”
“能和我說說你養父母嗎?”宋琛迫切想要了解她的過去。
以前他和顧曼昔在一起,更多的是單純的身體交流,兩位靠著一張契約維持著容易破碎的關係,宋琛從未想要了解過她的過去。
等後來真正想要了解她時,她已經黯然離去。
顧曼昔捧著熱水杯,大概終於有人願意聽她將過去的事,她樂意敞開心扉,把這些年的苦楚和無奈講給他聽。
【大概是五六歲的年齡,顧曼昔和生母唐春秀在商場走丟。她已經記不太清楚走丟的那段記憶,隱約好像發了高燒,被人帶走送進孤兒院。
後來她高燒退了,五六歲前的記憶模糊不清。在孤兒院沒待多久,被無法生育的明秋月夫婦收養長大。】
“爸爸媽媽待我極好,把我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疼。”顧曼昔垂下眼眸,“不過,後來出了點變故。”
顧曼昔讀小學時,家裡意外被盜。
不知道哪裡來的小偷,偷走了家裡的不少存款,還有偷走了家裡的首飾盒。明秋月的鑽戒,耳環,還有顧曼昔的項鍊,都被小偷給卷跑了。
“我爸下班回家,剛好撞見小偷。他追了上去,可是小偷跑得很快,我爸爸他一介教書文人壓根追不上小偷,他心急如焚,不小心摔到水溝裡磕到太陽穴,流了好多血...送去醫院搶救,沒救回來。”顧曼昔眼眶溼潤了,“臨死前,我爸還向我媽媽道歉,說他失約了,答應照顧媽媽一輩子的。”
顧曼昔寧願爸爸不要去追什麼小偷。
錢沒了可以再賺。
可命沒了,母親怎麼辦?
“爸爸離開後,我媽媽傷心過度,一直在生病。後來病重到只能住院,我那時候還沒滿十八歲,家裡沒錢...我聽說當明星可以賺很多錢,就跑到京都來找錢。”
顧曼昔是幸運的,她在京都遇見了青年導演陸山河。
陸山河看見她,驚為天人,立刻讓演技尚且青澀的她當電影女主角。顧曼昔暫時獲得一筆豐厚的報酬,但比起高額的治療費,依然是杯水車薪。
後來她意外喝下加了料的飲料,不小心和大名鼎鼎的宋琛產生交集。
宋琛把那份情人協議遞給她時,她毫不猶豫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回想往事,顧曼昔眼眸輕垂:“你當時給我的一大筆錢,完全夠墊付醫藥費。只是我媽她,她已經沒有活下去的念頭了,她說爸爸不在人間,她特別想他。”
重病纏身的明秋月,最終還是在一個平靜的春日夜晚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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