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第三天就到洛杉磯報到了,這一次只有他一個人前往洛杉磯,至於凱利她們則需要一點時間,畢竟在芝加哥還有很多東西要處理,比如凱利的學業和芝加哥的房子。
按照凱的意思,原本那座房子賣掉算了,反正當初買下來的時候,並沒有花什麼錢,就算賣出去虧一點也沒事。可阿福阻止了凱的敗家子行為,現在全球經濟向好,美國經濟也開始回暖,房子又是低價位入手,完全可以當做一個投資,坐等升值,雖然會交不少地產稅,但和增幅比起來,那點稅並不算什麼。
不過這都是小事,阿福會安排專業人士搞定。好歹韋恩集團也是一個財團,這點人手還是有的。
相比之下凱利的學業就有點麻煩。
她就讀的芝加哥大學,是一個學術氣息很濃的大學,也是整個美國數一數二的大學,凱利雖然很早就想退學,畢竟都當超級英雄了,大學在她看來,讀不讀都無所謂。
可凱不這麼看,他沒讀過大學,高中畢業就去參軍了,當年他的成績非常偏科,物理化數學都非常好,就是語文和英語拉胯拉的厲害,最後乾脆就去當兵了,那個時候當兵可不像後來,反正凱參軍的時候,還要擺酒。
總之凱對大學生活還是很嚮往的,覺得要是有機會,能有自己的大學生活非常不錯,所以非常反對凱利退學,雖然這種事在美國一點也不稀奇。很多交不起學費或者實在沒空讀大學的人,會選擇休學或者退學,休學的時間最長是五個月,五個月之後就只能退學,可退學之後再回來卻沒有期限限制,只是需要重新當做新生入學,所以在大學裡你可以看到很多年紀很大的人和一幫年輕人一起讀書。
當然,以凱利的性子,要是真的退學了,很難再回去。所以凱傾向於讓凱利在芝加哥把自己的學業完成。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她們超級英雄的身份。
要是凱離開芝加哥來到洛杉磯,三名在芝加哥出名的超級英雄跟著出現在洛杉磯,那怎麼不令人懷疑呢?、
如果凱真的只是一個不為人所關注的小警察,那也算了,可問題是凱本身也是備受矚目的人,現在又被神盾局給盯上,身邊如果出現這麼大的破綻,很難不被發現。
所以凱乾脆就強行命令凱利留在芝加哥。
甚至連戴安娜也一樣,戴安娜剛剛接受了芝加哥藝術博物館的offer,如果這個時候突然辭職跟隨凱去洛杉磯也很惹眼,所以乾脆就將她留下一起陪凱利。
倒是凱瑟琳無所謂,無業遊民一個,所以她跟著凱來到了洛杉磯。
作為託尼·斯塔克的臨時老巢,託尼的能量還是很大的,凱的入職手續辦的很快。不過中間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凱並沒有就職於總警探局,而是被派往了西區,成為西區重案組組長,算是升了一級。從警探(Detective/MPO)升為警司(Sergeant,3道山形條紋)。
這倒出乎凱的預料之外,他沒想到託尼還能做到這個地步。
事實上,這件事還真與託尼無關,他只是將凱調到了洛杉磯,至於其他的事並沒有多做,他的精力大多放在司法部和神盾局角力。在此之前,託尼其實並不知道神盾局的存在。
可當凱告訴他,神盾局和他父母的死有關之後,他立刻開始對神盾局進行了調查。
這是一個金錢社會,雖然金錢不是萬能的,但絕對可以擺平大多數事。
以前託尼和神盾局井水不犯河水,自然相安無事,現在有了‘殺父弒母’之仇,自然不會放過,於是一時間,神盾局的一些情況就傳到了託尼的耳朵裡。
現在託尼正在和神盾局較勁,壓根沒時間來管凱這邊的事,所以凱再次被調職,他也不清楚。
其實這件事說來也巧。
這個職位說起來還是凱自己折騰出來的。
之前凱不是化名漢尼拔幹掉了靶眼嗎?
雖然金並恨清楚,這件事和洛杉磯本地的勢力沒有半毛錢關係,但那又怎麼樣?
金並作為黑幫頭子,必須在自己手下面前表現無與倫比的權威,自己的首席殺手被殺,如果一點反應都沒有,那必然會被認為是軟弱,對他們這種人來說,軟弱就代表著可以被取代,哪怕是金並也一樣。
所以他必須表現的強硬。
於是報復開始了,也必須開始。
金並很清楚,殺死靶眼的人不是洛杉磯本地勢力,甚至他都猜得出殺死靶眼的是漢尼拔。可問題是漢尼拔太過於神秘,並且這個人給他的感覺非常非常不好,金並並不想和漢尼拔對上。
更何況,漢尼拔與他並沒有真正的利益衝突。為了一個死人和一個神秘的高手對上,這不符合金並的利益。
所以乾脆,就拿洛杉磯那些勢力出氣。
洛杉磯這邊很冤枉,鬼才願意去招惹靶眼那個瘋子。但面對金並的打擊,他們要麼認慫,要麼抗爭。
怎麼選其實很明朗了。
都是出來混的,憑的就是那口惡氣,沒有心氣了,誰特麼怕你,所以哪怕知道金並恨強,洛杉磯的那些大大小小幫派也沒有認慫,再怎麼樣,也得等打過了再說,萬一呢?
總之,洛杉磯還是變成了戰場。
既然是戰爭,那自然是要無所不用其極,什麼陰謀詭計都上來了。
本地的勢力也是有優勢的,比如本土作戰,關係網複雜而牢固,不是金並這個外來戶能比的。
於是一幫黑幫和一些腐敗的官員和警察聯手給了金並勢力一個狠的。
金並自然不甘示弱,於是就展開了反擊。
他的反擊非常的沒品,但卻異常的有用——暗殺。
其實只要有頭有臉的人的非常忌諱這種事,讓底下的人互相廝殺不好嗎?幹嘛要讓他們這些身嬌肉貴的大人物去體會那種生死間的大恐怖呢?那不符合身份!
可偏偏金並不在乎,反正他一時半會也沒打算在洛杉磯紮根,他現在的重點還是東海岸。
於是一批腐敗官員和警察就這樣被各種意外了。
其中西區重案組的組長就是這麼沒的。
對於下面的亂象,洛杉磯警方的頭頭們自然心裡清楚的很,也正是因為如此,才會非常惱火。
上面的人,不管他本身再貪再無能,也是希望手下能夠清廉能幹。畢竟他們要想更進一步,還是需要一些遮羞布的。
正是因為惱火,所以他們才下定決心,想要整治一番,正好這個時候,凱的調令下來了。
凱在芝加哥期間的檔案那些大佬自然看得到,一看就是一個猛人,所以乾脆,就讓這種猛人去收拾那些雜碎。
於是就有了新的調令。
凱倒無所謂,他反而很喜歡這個人命,上輩子一直是副隊長,現在也算撈到正職了,不錯不錯。
唯一的麻煩就是需要讓阿福重新物色房子。
洛杉磯的西區是整個洛杉磯大區的經濟和文化中心,就像國內的市中心的意思一樣。這裡有很多著名的城市,比如著名的比華利山莊,聖塔莫妮卡海濱城市,UCLA大學,好萊塢山等等。另外醫院有美國全國都著名的西奈醫院,著名的私立學校也非常繁多。西區的特點是房價相對洛杉磯大區其它地區來說房價較高,房子一般也建造年代比較老一些。大多數的房子佔地面積並不是很大。但是也有佔地面積非常大,或是很多翻新的房子,這些房子的價格就比較高了。在這裡生活非常方便,很多著名的景點和購物中心。但是這裡華人超市非常少,有一些亞洲超市。
反倒是東區的華人比較多,東區華人比較喜愛的主要是聖蓋博谷一代,這個地區華人超市非常多,聚集了很多華人的餐館,一般銀行,郵局,醫院裡都有會講中文的服務人員。也有很多華人的會計師,律師等等在這些城市辦公。有很多城市的公立學校成績都非常優秀。
所以凱打算讓阿福在接近東區的附近買一所房子,比起芝加哥那個更有工業化氣息的城市相比,洛杉磯這邊的華人餐廳要好的多,芝加哥那邊的華人餐廳……說老實話,真的挺一般,因為那裡的華人一般都是三代以上的移民,生活習慣已經完全脫離的華人的習慣,更加美國化,那裡的中國菜……真的挺一言難盡的。
而洛杉磯這邊更國際化,很多新移民,這也導致這邊的華人餐廳更加正宗,在這裡你可以找到非常正宗的川菜和湖南菜,對於愛吃辣的人來說很友好。
阿福的辦事效率很不錯,很快他就在西區比弗利山莊附近買下了一棟房子。比弗利山莊是洛杉磯西區的一個城市,它地處美國洛杉磯盆地邊緣的山坡上,西接聖塔莫尼卡,東部和好萊塢山接壤,比佛利山和該區的貝萊爾(Bel-Air)以及霍爾比斯山(Holmby Hills)這三個地區的高尚住宅區一般被稱為“白金三角”,是全美最昂貴的住宅區之一。
作為美國洛杉磯最有名的富人區,方圓十多公里內,居住著美國以及世界頂級知名人物,是世界聞名的景點之一。好萊塢電影明星,NBA籃球明星,世界著名藝術家及世界各地的財閥大亨們紛紛在此購房買地,因為能在這裡擁有一棟豪宅是自己身份及地位的象徵。
不過凱的新房子卻不在比弗利山莊中,而是在外圍,也不大,是一棟接近三百平的獨棟別墅,六室三衛,還附帶車庫和一個小遊泳池。這種級別的房子在洛杉磯這邊並不算什麼豪宅,充其量也只能算中等,只是佔了地段的便宜,也花了小一百萬。
不過房子的確不錯,非常安靜,周邊的綠化更是完美,於隔壁的房子有大樹和灌木相隔,隱私保密方面非常不錯。能在這裡買房的,大多是中產階級偏上的家庭,社群治安良好,氛圍也不算錯,彼此之間還算友好。
裝修方面也沒有太過分,這種別墅當然以居家舒適為主,不講究什麼風格,實用就好。後院有一塊不算大的草坪和一個5*5的小型恆溫泳池,也能加溫。但凱不覺得這玩意有什麼用,洛杉磯屬於溫帶地中海型氣候,全年氣候溫和。大體上終年乾燥少雨,平均最高氣溫23.3℃,平均最低氣溫13℃。水溫就算再低,也低不到哪去。
除了這個之外,凱對這座房子很滿意,關鍵是離這裡不到十三分鐘的路程就可以到中國城。
雖然洛杉磯的中國城已顯得有些清冷,洛杉磯中國城是美國較大的華人聚居區。最早到洛杉磯的中國移民,大都生活在中國城附近。近些年,隨著社會的發展變遷,就業的多元化選擇,有很多年輕人移居他地發展,新移民散居各處。現在附近居住得最多是越南人,不過他們還是打著中國城的招牌,所以不少中國餐廳還是在那裡。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凱瑟琳還需要等幾天才能來,而阿福則需要搞定傢俱家電以及一些細微處的裝修等等雜事,所以最近幾天凱都是一個人住在酒店。他沒事就逛了逛洛杉磯。
真沒啥好逛的,原本凱還很期待中國城的,可逛了一天之後,就大失所望。那裡的建築似乎缺少規劃,感覺很凌亂。建築風格也老舊。甚至比想象中要髒亂。但從外觀風貌看,洛杉磯的中國城就像國內偏遠西部的小鎮。更要命的是,那裡大多數人都講越南話,反倒說中文的變得很少,就算有,也是半陰不陽的中國話,聽著都費勁。
倒是有些老人可以用中文交流,但問題是這裡的老人大多隻會家鄉話,普通話相反不咋地,特別是那些老人多數來至兩廣,可凱又不會廣東話……
反倒是一些老字號餐廳倒是讓凱有點驚喜。
特別是一家湖南菜餐館,老闆是新移民,正宗湖南嶽陽人。雖然凱不太會湖南話,但好歹和普通話相差不太遠,彼此能聽得懂。老闆英文不行,招呼客人的都是他的大女兒和女婿以及二女兒。
他的二女兒是大學生,就讀於UCLA,大女兒是在國內讀的大學,因為一次交流生生涯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他丈夫是三代移民,這家店原本就是女婿家的,可到了女婿這一代,因為華人重視教育的原因,女婿早就有了體面的工作,餐廳自然經營不下去,於是乾脆就轉給了親家。
女婿有空的時候就會來幫忙。
女婿的中文很差,面前能說而已,凱因為看到不少中國人,有點被勾起了鄉愁,於是乾脆就用普通話點菜,女婿抓瞎了,然後就讓自己夫人來服務。
聽到凱要吃剁椒魚頭、毛氏紅燒肉、東安雞、湖南小炒肉、外婆菜,女兒都被眼前這個鬼佬給驚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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