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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三十六章 全城驚動(1/2)

作者:拉姆雷克撒
瑞雯掛掉電話之後,立刻找來了阿福。
讓阿福準備孩子們最喜歡吃的烤肉!
烤肉好!烤肉不僅好吃,而且麻煩!需要自己動手!吃飽了幾個小時就過去了,再喝點飲料,接著就困了,這一天不就過去了。
“是的。夫人。”阿福自然沒意見。
瑞雯特別喜歡阿福,因為阿福一直都叫她夫人,雖然他也這樣叫其他女人。但架不住,只有瑞雯住在凱的家裡啊。基本上這個稱呼就成了瑞雯專享的,其他人過來,阿福會在夫人前面加上名字。
比如戴安娜夫人,凱莉夫人之類的。
只有瑞雯才會享有‘夫人’這個單獨稱謂。
雖然是這樣,但瑞雯還是不敢保證,這群小傢伙會不會發現什麼。
“梅林。”
穿著圍裙,帶著手套的梅林不知道從什麼地方閃現出來,,似乎這是他們的天賦,他們可以在主人呼喊的第一時間出現。
跟瞬間移動一樣。
“夫人。”
梅林剛剛在花園。畢竟他的本職工作是園丁,金士曼內部的首席科學家反而是兼職……
“遮蔽一切可能讓孩子們發現梅森出事的訊息來源。”
“明白!”
雖然這很難,像這種獵奇的兇殺案,媒體自然不可能放過!要知道,這一次可以是一個流浪漢最先發現的屍體。而眾所周知,給媒體賣訊息是最輕鬆的賺錢方式,流浪漢自然不可能放過。所以在報警之後,他立刻就給電視臺打了電話。
然後電視臺比警察來的都快!
沒辦法,警察局一個城市只有一個,壟斷來著。
電視臺就不一樣了。
特別是紐約這樣的城市,電視臺真的太多了,卷的不像話,這幫人在泰坦生物肆虐的時候,都敢開著直升機近距離拍攝……突出一個不要命。
當然,媒體和警方還是有默契的。
比如如果記者破壞了現場,那對不起,警方會立即逮捕,然後檢察官和法官會毫不猶豫頂格觸發,比如直接吊銷電視臺牌照,把記者送進監獄,加上被害者家屬鉅額賠償,一連串套餐送上。
因為之前的確有這樣的事情出現。
由於媒體的內卷嚴重,之前一個案件,一個電視臺美女記者為了博出位,直接走進了犯罪現場,站在屍體旁進行拍攝,而且還動了現場的東西。
即便被抓的時候,那個女記者還在高喊新聞自由。
她想的很美,就是為了博出位。電視臺一定會救她,畢竟她這麼賣力,收益的可是電視臺,要是不救她,那誰還賣命?加上她很會利用自身優勢,把自己搞的狼狽一點,突出一個警方蠻橫,破壞新聞自由。
一開始,這件事的確是媒體那邊佔據優勢。
這幫媒體記者無事都能攪三分,現在認為自己‘佔理’那更不得了!
差點就把警方打成罪犯了。
然後他們遭遇鐵板了。
凱看不下去了。
直接動用影響力,給了那個記者應有懲罰,她本人因為蓄意破壞證據罪、妨礙司法公正、誣告、造謠等多項罪名,被直接丟進牢裡十三年!同時要賠償警方數百萬美元!
同時因為她所在的電視臺播放了她當時的採訪畫面,直接被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弔銷牌照,還被罰了兩億多美元!
另外那些跟著起鬨的媒體,只要夠證據,都被警局控告。
一般來說,警局很難控告媒體,因為這樣會被說成壓制新聞自由。
然而有凱的支援,那一切就沒所謂了。
然後一連串媒體成了被告……其實這都無所謂。無非賠錢而已,媒體就沒幾個窮的。真正要命的是失去公信力,那就完蛋了。
於是所有被告媒體只能紛紛祈求庭外和解,這讓紐約警察局這一年獲得大量捐贈。
非常大一筆!
言歸正傳。
媒體那副德行,自然不可能放過這麼好的新聞,要是被幾個孩子看到……那就倒黴了。
所以瑞雯才會要求梅林搞定。
這當然很難,畢竟又不是隻有一家媒體。梅林就算遮蔽訊號也不可能把所有媒體都遮蔽了吧?
所以只能想辦法。
作為僕人,主人的要求,就是最高使命。
梅林也不廢話。
“是的,夫人!我會搞定!”
然後就離開了。也不知道他準備怎麼搞定。
“哎……”搞定這一切之後,瑞雯嘆了口氣。梅森很討孩子們喜歡,要是她們知道了……該有多傷心啊。
哪怕凱在短時間內找到兇手,也無法抹除孩子們心靈上的傷害。
……
凱也在為這個頭疼。
他該怎麼跟孩子們解釋這件事呢?
梅森出去旅遊了?
呵……這傢伙要不是要上廁所,他估計都懶得離開自己的工作臺。
旅遊?誰信?
再者說了,艾瑪那麼聰明,騙不了她的。
怎麼弄?
凱滿心的考慮這件事,連去追查無賴幫都沒親自去……畢竟這幾個小癟三哪有自己幾個閨女重要?
當然,凱也不是撒手不管。
他的人脈很廣的!
特部羅夏等人早就在緊鑼密鼓的尋找無賴幫的蹤跡。
同時在紐約各處。
一個黑幫老巢裡。
弗蘭克和羅根兩人正在瓜分戰利品。
最近羅根想結婚。
他和‘銀狐’凱婭相戀幾年了,終於要到長跑終點了。
羅根是個老單身漢了。
他以前一直都是一熱吃飽全家不餓,加上不死之身,什麼都敢嘗試,導致這傢伙有錢,就直接吃喝嫖賭抽,快一百歲了,存款都沒超過五百……
就這,還結個毛的婚!
雖然凱婭覺得結婚無非只是一個形式而已,找幾個朋友聚一聚,也就行了。
可凱婭越是這樣,羅根就更不加不能委屈人家了。
他一個快百歲的老梆子,好容易娶了一個如花似玉的年輕娘子,怎麼也得給人一個合格的婚禮!
可不結婚真不知道,結婚……真特麼貴!
就他當伐木工那點工資,真的夠嗆!
而且結婚之後,他還需要蓋房子,他們都打算要孩子,以前的拖車絕對不能住了。
兩個人無所謂,可有了孩子就不能馬虎。
房子一定要蓋。
他倒是有地,他在嘉德鎮買了一塊山林……分期付款的。
可蓋房子,裝修,電器什麼的,還是需要一大筆錢!
其實,按照他和凱的關係,他只要開口,凱絕對幫他辦的妥妥當當,錢而已。凱多的是那玩意。
可羅根這人比較有性格,他不願意麻煩別人。
正好弗蘭克最近有點手癢癢,於是就帶著羅根來紐約賺外快。
怎麼賺外快?
反正在弗蘭克看來,找黑幫是最合適的!
這些黑幫弱雞不說,還特麼特別有錢!
既除暴安良,放鬆身心,還可以賺一筆,何樂而不為。
於是就有了現在這一幕。
“夠了!”羅根笑著將大筆美鈔塞進旅行包裡。他第一次覺得這些美刀這麼可愛,以前的他,可不在乎錢。
“這就夠了?”弗蘭克有點慾求不滿。
他的確修身養性了,但問題是有些事情形成習慣真的很難改。
他時不時會去芝加哥活動活動,這一次之所以選紐約,單純是因為紐約的黑幫比芝加哥黑幫更有錢……
順便他也來紐約看看老朋友。
這時,弗蘭克的手機突然響起。
這時弗蘭克的私人電話,知道的沒幾個。
他也沒幾個朋友。
“小紅?(red)”
弗蘭克很詫異夜魔俠居然給自己打電話。弗蘭克和夜魔俠有過一段交情,只不過兩人都不認為對方是朋友,因為兩人的三觀差異太大了,聊不到一塊去。弗蘭克是除惡務盡,只有死亡才能讓那些罪犯感到害怕,從而減少犯罪。而夜魔俠則更信任法律。覺得法律才是秩序的基石。沒有法律,那麼整個社會都會崩潰,想要改變這個社會,也只有彰顯法律的尊嚴才行!
像弗蘭克那樣到處殺人,只會讓社會變得更糟糕。
兩人為此還大打出手,結局是夜魔俠肉搏佔據上風,可到最後,卻下不了手,被弗蘭克一槍打暈……
但偏偏兩人都很信任對方。
覺得對方雖然無可救藥,但卻是一個可以信任的人。
“我明白了,我和羅根會找到他們的!”
羅根很詫異的聽到了自己的名字。
“怎麼了?”他也認識夜魔俠,當初斯庫魯人把很多超級英雄抓到火星,也不是沒有積極意義的,他們讓很多超級英雄都彼此認識了。不過羅根卻不喜歡夜魔俠。
覺得這傢伙太天真了……能長到這麼大,簡直是個奇蹟。
羅根更傾向於弗蘭克。、
人渣,殺了就好。
活著只會害更多人。
“有人打算對凱那幾個寶貝女兒下手。”
弗蘭克冷冷的說道。
他的朋友真的不多,羅根算一個,凱也算一個!
他可以為了羅根籌錢,而跑到紐約來殺人。更會把想要傷害凱的混蛋碎屍萬段!
凱可救了他好幾次!
“誰?他們瘋了麼?”
那可是凱啊!
對於凱的認識,他比弗蘭克他們更加深刻。
他是極少數知道,騎士王就是凱的人!
一旦凱真的發怒,他可以瞬間毀掉整個紐約!
他更加不敢相信,凱的女兒要是真的出問題,他會做什麼。
他見過凱發怒。
在雅典。
他至今都記得凱幹了什麼。
揮手之間,消滅了成千上萬的惡魔!
“無賴幫。”
“無賴幫?”羅根歪著頭,滿臉問號:“聽名字,好像不入流的小混混。”
羅根和銀狐都喜歡安靜不受打擾的生活,他們的生活中的電器,只有電鋸和電燈。
當然更可能是因為窮……
所以他沒聽過無賴幫很正常。
“嗯,從洛杉磯那邊過來的一個犯罪團體。”
弗蘭克也同樣這麼認為,他倒是知道無賴幫,可他是懲罰者——弗蘭克!
對他來說,沒什麼東西能讓他感到動容。
要知道即便是被抓到火星,弗蘭克也是最不老實的那一個,一有機會就想著反殺逃跑……
對他來說,一群不知所謂的超能力者,不去力所能及的幫助他人,反而去搶劫殺人,這特麼和混混有什麼差別?無非就是破壞力大一點!
“走!”弗蘭克直接從腰間抽出一顆燃燒手雷,拔掉插銷丟到地上,然後轉身救走。
羅根聳聳肩,背上揹包也跟著走了。
“我們幹嘛去?”
“找幾個老朋友!他們有情報!”
弗蘭克曾經專門為國家做髒事,屬於見不得光的。做這種事,自然免不了認識一些訊息靈通的人士,他們或許沒有弗蘭克這麼猛,但鼠有鼠道,當初他之所以能夠在紐約對著黑幫大殺特殺,就是靠著這些‘朋友’!
另一邊。
“這群人是瘋子麼?”盧克·凱奇到現在依然不敢相信。“那可是凱!他們去動他的女兒……找死也不是這麼找的!”
夜魔俠馬特無語的搖了搖頭:“你已經問了五遍了!我現在最後回答你一遍:是的!無賴幫的人瘋了!他們想要傷害凱的女兒!OK?”
“活著不好麼?”盧克·凱奇依然有點不理解。
要知道,就算激怒其他人,或許還有活下去的可能。
可激怒凱……
連傳奇律師馬特都救不了他們,因為他們根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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