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是個話癆,他問了布魯斯很多問題,比如他是誰,幹什麼的,喜歡什麼,討厭什麼,總之任何和蝙蝠俠相關的東西,他都想要問!原本來說,布魯斯是挺不喜歡這種人的。
他不喜歡解釋,更討厭交流。他內心有太多太多沒辦法和別人分享的東西,也沒想過和其他人分享。他是那種習慣性將所有壓抑在自己內心的人,這讓他一定程度上變得自閉,這讓他的管家阿福,一直都擔心他的心理情況。
並一再建議他,多和人交流,談個戀愛什麼的,最起碼也應該找個心理醫生。
交流……他發現自己已經都快失去這個能力了,即便看著和人有說有笑,那也是帶著面具,他在假裝自己是花花公子布魯斯·韋恩,那只是表演。戀愛……那更扯,他非常清楚,他不適合談戀愛,更加沒時間。
他的人生在決定成為蝙蝠俠那一刻開始,關於作為布魯斯·韋恩的那一部分,就開始消失。
其實他非常清楚,那意味著自己身為人的那一部分正在消失,他在成為一種象徵,一種類似圖騰一樣的東西,那需要他更多的投入,至於布魯斯·韋恩……哥譚不需要一個有錢人,但需要蝙蝠俠。
其實布魯斯還挺羨慕這個世界的超級英雄的,畢竟這個世界雖然危險,可卻不缺少希望,更沒有墮入地獄。他們不需要把自己全身心的投入自己塑造的超級英雄這個角色中,超級英雄意味著責任,但也只是一份責任很重的工作,並不需要自己全身心的投入。自己依然可以擁有自己的生活。
布魯斯在聽那些普通人抱怨,這個世界現在已經糟糕透了……布魯斯甚至想笑。
如果讓他們見識下明峰淳樸的哥譚,他們一定會感嘆,那特麼才是地獄。
總之,在那種環境下,布魯斯能夠感覺到的只有悲哀,雖然不絕望,但確實很艱難。布魯斯不是一個樂觀的人,要不然也不會變成這副德行。
但讓他在那種情況下還保持積極向上的生活方式,他自認為辦不到。
所以他討厭交流,更不喜歡喋喋不休的人。
可這一次,布魯斯出奇的沒有討厭這個小孩。
相反,他很耐心的回答他問的所有問題。
對,就是所有問題。
他沒有隱瞞任何事情。
或許正是因為這裡並不是自己所在的世界,即便自己說出一切,也影響不到自己的世界,所以他暫時放開了防備,盡情的放縱了一把。當然,在別人看來,這沒什麼稀奇的。
但對蝙蝠俠的確是極為難得的體驗。
他甚至感覺心中那種壓抑,都減輕了不少。
這種感覺很好。
隨著話題的深入,這種感覺甚至越來越好。
或許他真的需要放開一下自己的內心。
說著說著,不知道怎麼討論到了敵人身上。
“小丑?”彼得好奇的問道:“他很強麼?”
說到自己宿敵,布魯斯第一反應依然是小丑。
彼得很好奇,蝙蝠俠的宿敵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他是一個瘋子,一個無底線,無法預測的瘋子。”蝙蝠俠其實也不能準確的形容小丑,畢竟誰又能準確的形容出混沌呢?“這麼說吧,在他身上發生任何事,都有可能。”
彼得還是無法理解,不過他倒是想到了另外一個人:“和洛杉磯的小丑一樣麼?”
布魯斯一愣,然後馬上恍然,這是平行世界,有小丑沒什麼稀奇的。
“這個世界也有小丑?”
“是有這號人,外號叫小丑。但……他好像不夠格和我們的蝙蝠俠作對。”
這也是彼得無法理解的地方,蝙蝠俠吔,那是什麼人,絕對的超一線超級英雄,這麼說吧,除了出道時對付的鐵霸王奧巴代亞外,能和蝙蝠俠對線的,
小丑……那只是一個稍微瘋狂一些的恐怖分子。
“對了,韋恩先生,那個小丑厲害麼?”彼得想聽聽凱的回答。
當初收拾掉小丑的,正是凱。
他被凱從高樓上丟了下去……當著十幾個攝像頭的面。
然而這件事……卻神奇的,並未引起任何波瀾,整個社會都聯手封殺了這個訊息。
“厲害……不,他不厲害。你一個人可以打他一百個。”凱對小丑的印象非常的深刻。“他是一個看透世界本質的瘋子,比任何一個正常人都要清醒的瘋子。”
凱面對過不少敵人,可從未一個敵人,讓自己有一種無法擊敗他的感覺。
他殺了小丑。
可別人壓根不在乎。
小丑說過,死亡是這個世界最公平的事情,他不害怕死亡,甚至認為死亡比活著更美好,因為死亡不會歧視他。
他也不在意失敗。
畢竟他要的是過程,要的是混亂。
至於結果,那不是他追求的。
只要過程刺激好玩,那麼一切都是值得的。
所以哪怕過去了這麼長時間,凱一直都對他印象深刻。
布魯斯點了點頭,他的小丑也是如此。
他洞察了這個世界最骯髒也最真實的一面,並熱烈的擁抱了它。
世界上有三種人,好人、壞人和小丑。
當然,這個世界的小丑並沒有他那個世界小丑那種對蝙蝠俠的執念。
他那個世界的小丑,認為蝙蝠俠和他自己都是不完整的人,他們都是怪胎,沒有蝙蝠俠,他的存在完全沒有意義。所以他總是和蝙蝠俠作對,與其說他在作惡,還不如說,他希望能夠變得完整,比如殺死蝙蝠俠,或者被蝙蝠俠殺死。
總之很扭曲。
“那後來那個小丑怎麼樣了?”
布魯斯好奇這邊的小丑怎麼樣了。
“被我從樓上丟了下去,最後收屍的時候,是用鏟子剷起來的……”凱老實的說道。
布魯斯一愣。
“你是警察……”他的意思,凱應該把小丑交給司法。
“是啊。”凱沒有任何異樣的聳聳肩:“順便說一句,法院宣判我無罪哦。畢竟他身上綁著炸藥,隨時可能爆炸,為了保護我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可以選擇最有利於我的做法。嗯,也為了防止他炸死在場的其他人,我把他丟下樓,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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