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15日。
在林嘉豪的幫助下,辦理完各種手續,宋志超非常低調地在香港彌敦道租用了一間門面,成立了“萬達進出口貿易公司”,開始正式採購林家的“垃圾”。
對於林嘉琪來說,這位野心勃勃的林家大小姐絲毫不知道宋志超背後還有她大哥林嘉豪在後面撐腰,還以為自己多有能力,很輕鬆就把林家各大倉庫積壓多年的服裝,鞋子,以及還沒過期的罐頭,洋酒等,作價500萬賣給了宋志超。
為此,林嘉琪甚至還得意洋洋地在林嘉豪面前炫耀,炫耀自己多麼有能力,能把這麼多“樂色”賣出去。
林嘉豪沒有拆穿林嘉琪,對於他來說,目前最好的情勢就是這個妹妹安全成為“垃圾婆”,繼續給宋志超提供垃圾,自己呢,則全力打理林家的生意,繼續鞏固自己在林家的地位。
按照林嘉豪的推算,果然不出所料,林嘉琪表現欲極強,此時賣垃圾,賣出了甜頭,尤其在賣垃圾方面展現出了自己的能力之後,她就更加上心地開始幫助宋志超回收香港各大公司的那些“垃圾”。
林嘉琪的回收垃圾計劃進行的很順利,短短三天時間就把香港元朗,油麻地,深水埗等地舊工廠儲藏的舊物聯絡好,一股腦賣給了宋志超,這次轉手,她再賺300萬。
林嘉琪心中高興,卻不知在背後林嘉豪早給各大公司的老闆打過招呼,讓他們暗中幫忙照顧這個妹妹,也正因為如此,林嘉琪的收垃圾生意才會做的這麼順暢。
香港地方很小,像林家大小姐這樣收垃圾,再賣垃圾的事情很快就傳遍了整個香江。
一開始,大家只覺得好玩,然後大家就覺得好笑。一個千金大小姐什麼不好做,竟然幫人回收垃圾。
可是很快,人們就發現,這位大小姐賣垃圾竟然一口氣賣了八百萬,然後他們的好笑就凝結了。
這不是好不好玩的事情了,而是一門生意。
於是,有心人就開始私下打聽,那位林大小姐把垃圾賣給了誰。
這一打聽,大家才知道,原來有個叫宋志超的大傻瓜,在不斷地吞食這些垃圾。也就是說,林大小姐把他們自家的垃圾賣了以後,又回收其它公司的垃圾,然後再把這些垃圾賣給宋志超這個大傻瓜賺錢。
咦,不對呀,這些垃圾都是一些舊衣服,舊帽子,舊鞋子,還有就是一些快要過期了的罐頭,酒水等等,那個宋志超要這些東西做什麼?
很快,香港那些聰明人就把宋志超的底細扒了出來。
原來宋志超是大陸人。
這樣就可以解釋了。
大陸人都是痴的嘛,都以為香港的東西是香的,這些過了時的衣服,帽子,還有快要過了期的酒水,罐頭,運去大陸也是可以賣錢的啦。
再說了,以前就有香港人在大陸做過賣二手衣服的生意,從香港和日本搞一批人們穿過的舊衣服,什麼牛仔褲,蝙蝠衫,運動鞋,拉去大陸去賣,還賣得很紅火。大陸那邊的人都很窮,沒錢的,舊衣服只要穿上好看就OK。
這些香港聰明人就這樣認為了,認為宋志超也是在捯飭舊貨,準備拉去大陸銷售。
既然有這樣的傻子在收垃圾,有錢幹嘛不賺?
於是乎,很多香港加工廠的大小老闆,就開始繞過坑爹的林家大小姐,主動找到宋志超聯絡,努力向宋志超推薦自家倉庫中的存貨。
一波又一波。
一批又一批。
對此,宋志超顯得很熱情,幾乎是來者不拒。
“王老闆,你這批貨我吃下了,三十萬!”
“張先生,你這批罐頭保質期還有三個月,我頂多給你十萬——如果你願意,就留下;不願意,就拉走!”
“孫經理,不是我這人挑剔,我收的是垃圾嘛,你這些東西雖然都很好,但對於我來說,只能出垃圾的價格——如果你願意賣的話,五十萬;不願意的話,您還是自己留著吧!”
這個時候,那些蜂擁而來的老闆們才知道,這個宋志超雖然大肆收垃圾,看起來很傻,但殺價的功夫卻是一流,很多老闆都被他殺的快要哭了。
當然,本來這些東西就都是積壓庫存,賣不出去的“垃圾”,有人願意出價購買已算不錯,這些老闆又哪裡會真的把這些貨物拉回去。
他們表面上被宋志超殺價殺得痛哭流涕,暗地裡卻在眉開眼笑,吐一口氣,心說,總算把手頭的這些垃圾丟出去了。
在他們看來,宋志超貌似聰明,實際上卻是傻的。
回收這麼多垃圾真能賺錢?倉庫保管費,車輛運輸費,還有僱人的人工費,就算宋志超真的把這些貨物運去大陸倒賣,也賺不了幾個錢。
要知道,這些香港老闆可都是修煉成精的千年老狐狸,如果去大陸倒賣這些舊衣服,舊鞋子,快要過了期的罐頭和酒水真的能賺大錢,他們早就幹了,還輪得到宋志超?做夢吧!
正因為如此,在他們眼中宋志超簡直就是“傻子”的代名詞,為此他們還給宋志超起了一個綽號叫“樂色超”!
……
雖然宋志超離開了傅氏集團,但傅雲亨一直都很關注宋志超的動向,所以在宋志超成立“萬達進出口貿易公司”之後,傅雲亨就有些好奇了,不知道宋志超這個滑頭要搞什麼鬼。
可是很快讓他大跌眼鏡是,宋志超竟然在大肆肆地“收垃圾”。
傅大亨好奇心爆棚,又不好意思直接開口詢問宋志超,就只能找到寶貝兒子傅家俊,問他知不知道其中緣故。
傅家俊知道個鳥啊。
可以說整個香港都不知道宋志超葫蘆裡在賣什麼藥。不過傅二少是很孝順地,既然老爸問了,自己就必須要給出答案。
於是傅二少就立馬打電話問宋志超,宋志超當然不會對他說出其中秘密,只是隨口敷衍了幾句。
傅二少不是傻瓜,當然聽出來宋志超是什麼意思,自己也不好意思逼迫對方非要說清楚,說仔細,於是就自己瞎琢磨了一番,然後對老爸傅雲亨說,“阿超既然收樂色,那麼就一定有他的原因,我猜是要拉去大陸倒賣。”
傅雲亨卻搖了搖頭,“拉去大陸賣這些?你真以為大陸還像以前那樣窮?真拉去大陸一定賠死!”
實際上此時不僅傅雲亨不看好宋志超,連帶宋志超的老對手查家,何家也都不看好他。
查東辰和兒子查永孝甚至覺得這個宋志超得了失心瘋,捯飭垃圾嗎?樂色超!
何賭王和女兒何朝瓊也覺得這次宋志超走了一步錯棋,香港那麼多的垃圾都被他一人吞下——吞下容易,吐出就難嘍,看起來這次宋志超要賠死才甘心!
而那些嗅覺靈敏的香港媒體們也對此產生了濃烈的“興趣”,針對宋志超“收垃圾”的舉動,給予了瘋狂的評論——
“曾經傅氏總監,今日垃圾王子——樂色超,果然很樂色!”
“狂收全港舊貨——昔日青年才俊,狂做垃圾生意!”
“與垃圾為伍——魅影宋志超不做娛樂做樂色,到底在走怎樣的一步棋?”
“從娛樂老闆,到樂色大王——宋志超的滑稽發家史!”
可以說,這些評論基本上全都是諷刺和嘲笑。
沒人認為宋志超這樣做是對的,更沒人認為宋志超是在做一件可以賺錢的生意。
對於這些媒體,對於所有香港人來講,此時的宋志超其實就是個笑話,好好的娛樂生意不去做,卻偏偏要收垃圾,這不是痴線是什麼?
就這樣,在無數香港人嘲笑聲中,宋志超付出一千萬五百的最低價格,風風火火地完成了整個香港“垃圾”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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