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1316【一杯酒,誰主沉浮】下

作者:鑌鐵
面對這突然冒出來的陌生男人,宋志超皺了皺眉眉頭,沒有多說什麼。

張泰俊卻似乎認識對方,見此,忙招呼道:“原來是你!不好意思,我們現在有客人在,還請你立刻出去!”

按道理,張泰俊好歹也是國會議員,這說話也是有份量的,奈何那男人早已喝醉了酒,哪管這些。

只見男子直接推門闖了進來。

看他模樣,大約四十來歲,五短身材,矮胖,一張胖臉通紅,連眼睛都是紅的,醉醺醺地闖入,也不顧張泰俊與自己說話,直接指著張敏英的鼻子說道:“張敏英!張部長!你只不過是負責新聞部的,卻還真把自己當人物了!我幾次三番請你過來陪我喝一杯,你都給推拒了;原本我還以為你有多清高,沒想到你卻在這裡給別的野男人敬酒!怎麼著,難道他是天皇老子,地位比我這個臺長還要高?”

此話一出,張泰俊立馬神色大驚。

張敏英更是看向宋志超,生怕他發火生氣。

宋志超卻端坐在椅子上,若無其事地手指把玩著酒盅,眼睛卻乜斜著進來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張敏英當即衝那男子呵斥道:“金甲洙臺長,我看你是喝醉了,還是趕快回去吧!”

旁邊那服務員也知道出了大事情,忙伸手去拉那五短身材男子道:“金臺長,您喝多了!來,我送你出去!”

“滾你的!”金甲洙一揚手,直接把女服務員給擋開,繼續指著張敏英鼻子道:“不要以為你長得漂亮,就可以在外面勾三搭四!還有啊,你要是想以後繼續在電視臺混下去,就好好伺候老子!老子要叫你喝酒,你就陪老子喝酒!老子要叫你睡覺,你就要陪老子睡覺——搞清楚狀況,誰才是老大!”

這已經是越說越不像話了。

張敏英面對這種羞辱,早已眼淚欲滴,滿臉羞辱,不知該如何面對。

張泰俊卻再也忍不住,直接站起來呵斥道:“我不管你是臺長,還是什麼人!現在,立刻給我滾出去!”

金甲洙豬眼一瞪,醉醺醺地瞅著張泰俊,然後直接伸手去抓他道:“你他媽又算什麼東西?!”

話音未落,張泰俊已經反手抓住他的手腕,使勁兒一扭一帶,就將金甲洙按倒在了餐桌上。

但聽嘩啦一聲,餐桌上的餐碟碗筷被碰落一地,那金甲洙碩大的腦袋像豬頭一樣被按在餐桌上,湯汁濺了一臉。

看到張泰俊這麼麻利的身手,宋志超這才想起來對方以前可是刑警出身,以後才做了輔佐官開始從政,看起來這身手了得,不愧是當時的警隊精英。

眼看情勢已經被張泰俊控制住,現在只需要把這個醉漢金甲洙金臺長趕出去就是。

……

可就在這時——

啪啪啪!

外面突然閃起了鎂光燈。

張泰俊猛抬眼,卻見外面一個戴著眼鏡的小四眼正拿著相機朝這邊拍照。

“糟糕!”張泰俊心裡一沉,顧不得許多,一把推開手中按著的金甲洙,一個箭步衝到門外就把那個小四眼卡住脖子。

小四眼不妨張泰銖動作這麼快,有些喘不過來氣。

張泰俊直接把他拉扯進包間,囑咐外面的人,“把門關上!不要讓其他人進來!”

那些服務員早已嚇傻,忙不迭關好門,這次卻是學聰明瞭,直接把守在門口,不敢放鬆絲毫警惕。

包間內——

這時候張泰俊才鬆開卡住小四眼脖子的手。

小四眼哪裡經過這種陣仗,大聲咳嗽,眼淚直流,差點背過氣去。

張泰俊卻不管這些,一把奪過他手中相機,麻利地開啟,取出底片,然後拋給小四眼。

小四眼一個沒接住,相機啪地一聲摔在地上,也不知壞了沒有。

緩過勁兒的小四眼此時卻來了脾氣,指著張泰俊說道:“張議員,你這是什麼意思?搶奪我的相機不說,還打傷我,以及打傷這位……呃,電視臺的金臺長!我看你這次選舉怕是麻煩了!”語氣中竟然有威脅的意思。

事實上,韓國的政治選舉就是這麼險惡。

往往在競選的時候,很多對頭都會派遣一些媒體記者潛伏在對手附近,伺機拍攝一些不利於對方的素材和證據。

不用說,就算這小四眼不是金南奎那邊派來的,也與其脫不了關係,要不然像這樣的小角色,面對堂堂國會議員,也不會這樣有恃無恐。

面對這樣的角色,張泰俊卻也是沒放在眼裡,只是現在情況特殊,宋會長在旁邊看著,他張議員好歹也要先禮後兵,於是就問道:“你想怎樣?”

小四眼見此,還以為張泰俊怕了,就更加得意了,說道::“我倒是沒什麼關係,你只需要把相機賠給我,然後把底片歸還即可——不過這位金甲洙金臺長就不一樣了,我親眼目睹你們毆打他,這可是刑事罪責!”

說這些,小四眼還故意過去攙扶金甲洙道:“金臺長,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要是你想控告他們,我可以幫你作證!”

再看那金甲洙搖搖晃晃站起來,豬眼一翻,瞅著攙扶自己的小四眼,手一擺,橫道:“你又是什麼東西?”

小四眼:“……?!”

面紅耳赤,沒想到這金臺長這麼不知好歹。

張泰俊見宋志超表情淡定,似乎在看熱鬧,也不禁冷靜下來,知道這是考驗自己的時候。

“不好意思,這位朋友,首先我想要知道你是誰?為什麼擅自闖入我們就餐的地方,又有什麼理由在這裡拍照片?如果你不能回答的話,那麼我就要把你交給警局處理!”

小四眼卻也不怕,直接從懷中摸出一張工作證來,“我是韓國KBS電視臺的記者李勾煥!作為記者,我有權拍攝,也有權報道一些突發事件,其中包括張議員你毆打金臺長的舉動!”

張泰俊笑了:“原來真的是記者。”

李勾煥:“難不成我還是假的?如果張議員不信,大可以打電話給我們電視臺查問。”

“這倒不必——不過你說我毆打這位金臺長,又有什麼證據?”

“證據?我剛才拍攝了照片——照片就是證據!”

“你說的是這個?”張泰俊亮出剛才奪過的底片,當著李勾煥的面兒,拿出打火機直接點燃。

“你——”李勾煥眼睜睜看著底片化為灰燼。

張泰俊的霸道算是讓李勾煥清醒過來,知道自己現在面對的可是堂堂國會議員,不是一般的老百姓。

嚥了一口唾沫,李勾煥冷哼一聲道:“就算這樣又如何?我是證人,你毆打了金臺長,他就是受害人!”

張泰俊卻已經沒有興趣再和這種小人玩下去,皺皺眉頭道:“你們走吧!想要怎麼做,隨便你們!”

“呃——?”李勾煥楞了一下,沒想到張泰俊會這麼輕易放過自己,然後就猶豫地攙扶那金甲洙道:“金臺長,我們走!”

房門開啟,兩人走了出去。

張泰俊對服務員使個眼色,這才轉身對宋志超說:“不好意思啊,宋會長,讓您見笑了。”

宋志超手中把玩酒盅,笑眯眯地看了張泰俊一眼,忽然看向面容尷尬的張敏英道:“張部長,你做這新聞部部長多久了?”

張敏英不知宋志超問這話是什麼意思,忙整理一下情緒,說道:“差不多有兩年了。”

“兩年?”宋志超點點頭,抿了一口酒,然後笑道:“我們中國有支摺子戲,名字叫做《木蘭從軍》,其中有句唱詞叫做‘誰說女子不如男’!”

張泰俊和張敏英互看一眼,沒說話。

宋志超一口飲盡杯中酒,鐺地一下,放下酒盅道:“這個臺長,你來做吧!”

房間內,鴉雀無聲。
本章已完成!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