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警察醫院那個人(2/2)
作者:豬頭七
被敵人知道存在,與敵人不知道,這兩種情況下的危險性是截然不同的。
此外,程千帆絕對不能大意,因為關於‘水仙花’是否知道‘火苗’,或者是知道多少有關於他的情報,他只是從彭與鷗那裡所瞭解到的。
萬一有彭與鷗都沒有注意到的細節,能夠為‘水仙花’提供一定的指向性。
那麼,程千帆還是有一定的暴露危險的。
……
就以他在杭州期間幫助杭城紅黨險之又險的避開了日本人設下的陰謀之事來說。
‘蝴蝶花’這個代號本身,以及‘蝴蝶花’便是為東北我黨抗日武裝編寫密碼本之人這件事,本不該為溫長健所知道。
便是杭州紅黨這邊,直到知道真相的那一刻,也沒有想到溫長健這個不應該知道這件事的人竟然會知道此等絕對機密。
訊息的洩露,是溫長健從黃磊處偶然得知的,便是黃磊這名老黨員也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無意間洩露了高度機密。
程千帆此前和‘農夫’同志會面,‘農夫’同志曾經提及過此事,轉達了浙江省委和杭州市委對他這位‘不知姓名’的地下黨同志的感謝,故而程千帆知道此事的原委。
故而,以此為鑑,程千帆並不確定‘水仙花’同志是否完全對他一無所知。
所以,高度警惕的程千帆立刻做出決定,出於保護黨的重要潛伏特工‘火苗’的安全的考慮,他必須救下苗圃——
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
這是他說服自己的理由!
他不願意承認自己出手的理由是:這是自己的同志!
他此刻無法再做到冷血的看著自己的同志就此被捕,甚至被敵人殺害。
他需要找到出手的理由。
可能危害到‘火苗’的安全,這便是最合適的理由。
是的,如果有重要性比較的話,‘火苗’更加重要,‘水仙花’可以犧牲,‘火苗’要保護,儘可能的保護。
就是這麼殘酷。
這種重要性,不是說同志們之間有誰比誰高貴,而是所處的位置,以及目前在這個位置可能為黨和人民帶來的幫助的不同。
也許換一個時間地點,‘水仙花’同志掌握十萬火急的情報,那個時候,便是‘水仙花’同志比‘火苗’重要,便是‘火苗’犧牲自己來保護‘水仙花’也在所不惜。
程千帆摸出一支香菸,放在嘴巴里,和菸蒂對火。
他勐地抽了幾口。
便如同這對火的火苗,雖然很微光,但是,非常重要。
他要為自己找到冒險營救‘水仙花’的理由。
如若電光火石間,他沒有找到這個值得自己冒險出手的理由,那麼,他便必須按兵不動,眼睜睜的看著‘水仙花’被捕,乃至是遇害犧牲。
這便是殘酷而又嚴格的組織紀律:
作為極為特殊的王牌特工,‘火苗’是有臨時決斷權的,但是,這個臨時‘決斷權’是有限制的,必須有組織上能夠認可的、不違背組織紀律和原則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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