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房長安掛掉了電話,看看時間,還不到三十秒,付了三塊錢走出電話亭,在門口頓了頓,有點想要走回去,但到底忍住了。
“算了,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第三天,房祿軍又領著一家人去海邊,不過並不是海灘,也並非真正的海,而是阻擋潮水的堤壩,能在漲潮時看到海水湧過來,潮水沒來與褪去的時候,可以下去抓指甲蓋大小、跟蜘蛛似的小小螃蟹。
第四天,房祿軍去上班,從容也準備出門去找工作,房長安跟著一塊,發現這裡何止是好找鞋廠,簡直遍地都是鞋廠,介紹所裡面最多的工作就是鞋廠與閥門。
從容不願意吃白飯,當天下午就確定了工作,找了一家最近的鞋廠,與房祿軍一樣早上七點上班,晚上六點下班,每個月休息一天,工資六百五。
房長安也沒閒著,趁著每天不熱的時候,領著弟弟妹妹,或者自己到處溜達,用“找爸媽”的藉口到鞋廠裡面去逛逛,能進去就進去,不能進去就在外面看看。
這樣觀察了一個星期,他才終於向老媽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開一個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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