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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賣官鬻爵

作者:赤軍
ps:去跟朋友測試桌遊《大清要完(暫名)》,回來晚了,也晚了,抱歉。△¢,

這時候曹魏的爵位系統仍然大體沿襲後漢之制,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同姓宗室,封王封侯這個侯不是列侯,而是諸侯,王食郡而侯食縣,各建有國只不過就中多添了一個公爵而已。目前的公爵只有三位,一是曹操之弟曹德,二是涼公呂布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三是新安公劉協。第二部分以封異姓,皆名為侯,也就是列侯,從高到低包括了縣侯、鄉侯、亭侯和關內侯,前三種有實封之戶,後三種僅虛封,相當於多領一份俸祿而已。

列侯為名爵重器,例有軍功才得封賞,就理論上而言,哪怕貴為宰相,若無軍功,也是無可生而封侯的死後追封倒有一定可能性。朱褒本來就是郡守,也不可能命其入朝為官,也不肯給他州刺史當,所以才打算封個關內侯當作褒獎,其餘那幾位目前都只是白身而已,怎麼可能一步登天封他們為侯呢?

要知道列侯是跟三公一樣,都用金印紫綬的,其輿服制度亦可比擬三公,雖無實職,卻足尊貴,為人臣之極也。

所以是勳說西南豪囚要想子孫世襲,可以封爵,不能給官,曹操就問難道都封侯嗎?他們不夠格吧。是勳說既然如此,那就重新制定爵位系統,新設一些能夠跟他們等級相侔的爵號出來唄。

曹操心說又來了……爵位問題你們都吵了好幾年啦,非得逼著我趕緊定下來嗎?再一想。既創新朝。也當新立爵號。這事兒倒確實不宜再拖。於是吩咐是勳:“乃可與陳長文共議之,三日後稟報於朕。”

是勳和陳群大眼兒瞪小眼兒,心說關於新的爵位問題,就咱倆爭得最厲害,皇帝還讓咱倆湊一起商量?三日後就要給出結果?這是逼著咱們趕緊解決分歧,妥協求存哪。

沒有辦法,只得領命,然後下去兩人就接著再吵。連吵三天。因為期限所逼,無奈之下只得各讓一步,最終出臺了一份雙方都不怎麼滿意,但捏著鼻子也勉強可以接受的方案出來。

就表面上來看,陳群是主張恢復所謂周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是勳卻希望在秦漢二十等爵的基礎上加以增刪。而究其實質,陳群是想把軍功爵轉化為文吏爵,是勳則希望保留軍功賞爵的制度,並且恢復民爵,以鼓勵全社會尚武的風氣。二人各有所思。亦各有所欲,實屬路線之爭。好在這兩條路線並非絕對平行,亦可勉強交叉,於是才有了相互妥協的餘地。

是勳不希望爵位系統徹底文吏化,但他也知道隨著歷史的發展、社會的演變,那也是無可逆之而動的大勢再說了,由軍功貴族執國向實務官僚治國轉化,同樣也符合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嘛,文吏爵可以有,只要不是全部就成。

陳群反對軍功得爵,也反對民爵制度,但這兩點都是秦漢舊制,頃刻間便欲將之徹底推翻,所受的阻力也相當之大起碼軍方就沒有一個人支援他陳長文。倘若陳群和是勳易地而處,或許是勳會有全盤改制的魄力和威望吧,陳群卻還無此實力。故此,他也只得稍稍退讓了幾步。

最終的爵位系統因此而劃分為三大體系:一是同姓,上者封王、下者封公,王食郡、縣,公食縣、鄉,皆有號,有國,但沿用漢制,其國實由傅或相掌其政,相當於郡太守、縣令長或者鄉老,諸侯本身僅有祭祀之權,而並無實際的軍政權力。相對於原本歷史上魏朝的封爵制度,阻止了異姓功臣進入有國系統。

當然啦,外族首領亦得以一定程度上進入這一體系,如匈奴、烏丸、鮮卑乃至羌、氐各部酋長或號王、公,或號單于,身份與同姓王公相侔。

第二體系以封異姓,分公、侯、伯、子、男、關內侯、關外侯七等,其中公、侯食鄉,伯、子食亭,但有號無國,僅食租稅而已,至於男爵以下,但食俸祿。是勳一開始想把最後兩等定為它名,以免與鄉侯混淆,但是陳群說了,要的就混淆啊。那些偏遠地區的漢夷豪酋,哪兒搞得懂什麼爵號,光知道為侯尊貴了,你要是封個某某侯,必然歡欣鼓舞,若是封個可世襲的別的名號,必不甚喜,甚至還會以為朝廷是在敷衍他們哪。

以上兩大體系,皆為吏爵,有功則賞,無論是軍功還是政勳,可得世襲當然啦,若是繼承人不夠資格,朝廷也可以隨時加以褫奪,或者降等,權操於上。第三體系則為民爵,非常簡單,只有上勳、中勳、下勳三等,無租無祿,亦不可世襲也。

說白了,三等民爵就是空頭榮譽稱號,跟後世的什麼“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差相彷彿。但在等級社會當中,這種榮譽稱號也是很光榮的,因為可以“超制”。按規定,從天子而至百官,再到庶民,身處不同等級,對於門戶建築、車馬服裝,乃至祭祀規格、日常用度,都有著不同的規定,若敢超越本身所處的等級,便稱“逾制”,屬於犯法行為。

舉例而言,一介白身,即便你家財萬貫,或者與皇室為姻親,或者跟天子為至交,照樣不得戴梁冠、著赭服,印信不得用金銀,府門不可塗朱漆,樓不可起三層,車不可配雙馬……

其實越是進入朝代繁榮期、社會成熟期,逾制之事便越是屢見不鮮,直到朝廷都法不責眾,無可管理的程度。比方說明制非天子、諸王不可著黃衣,庶民不得穿絲綢,但到了明朝中期以後,尤其江南繁盛之地。普通士人而著黃衣的也不在少數。無功名的商賈、平民也日常穿絲著錦。只是在王朝初興。制度相對嚴格、社會財富也相對匱乏的時代,這套規矩還是照常執行的比方說現在的魏朝。

所以同姓諸侯雖無官職,其輿服制度皆高於三公;異姓諸侯前五等同於三公,後三等同於九卿;至於三等民爵,庶民得之,可分別比擬刺史、守、令。不過不食租稅,使得民爵對真正的老百姓並沒有什麼吸引力,因工商致富的寒門。以及暫時在朝中失勢的世家,卻肯定削尖了腦袋也想得到。說白了,那也是有錢人才喜歡並且玩兒得轉的花樣。

因此是勳好說歹說,才使得陳群多讓一步,允許得民爵則減賦稅,算是也給窮人留下一點兒念想。

新的爵位制度,就等級劃分,其實算十三等:郡王、縣王、縣公、鄉公、鄉侯、亭伯、亭子、男、關內侯、關外侯、上勳、中勳、下勳。擬定後上報曹操,下百官定議,然後制詔頒行。

就此任命朱褒為牂牁太守。封定南侯(關內侯);雍闓為永昌郡守,封恭肅侯(關外侯);爨習為益州郡守。封戴翼侯(關外侯);劉胄為越巂郡守,封寧惠侯(關外侯);拜高定慕義侯、狼岑勇義侯亦皆關外侯等也。

隨即由是勳暗中牽頭,首先在河南地區掀起了轟轟烈烈的愛國募捐運動,尤以跟隨他透過工商而立業發家的寒門為主,紛紛向朝廷捐輸財物,以求得爵。陳群急了,就去找是勳理論:“此鬻爵與賣官何所異耶?”是勳說當然不一樣啦:“若以財貨得官者,履任必刻剝百姓,以復其利,是以歷代皆目之為惡政也。然以財貨得爵,不過減免租賦,並可超制耳,於國何害?”

再說了,人家主動向朝廷進獻財物,就應當鼓勵啊,難道還推辭不要不成?而既然輸納了財物,就是於國有功,功而不賞,朝廷還有什麼威信哪?“且事幹禮部,長文不當涉也。”爵位系統不歸吏部管,而歸禮部管,制度既已確定,那就不是你可以隨便插嘴的啦。

最後還警告陳群一句:“‘賣官鬻爵’四字,長文切勿奏上,免觸天子之怒也。”陳群聽了這話,倒不禁後背一涼,只得喟然而退曹操的老爹曹嵩如今被追尊為太祖簡皇帝,想當年在漢朝那也是花費萬金,給自己買到了太尉的顯職,位列三公,你如今要提這路事兒,萬一曹操當你是在諷刺他爹可怎麼好啊?

其實是勳一直提防著陳群呢,因為對方乃是世家豪門利益的代表人物。但陳長文字人雖然對是勳某些政策並不以為然,卻還沒有明確的階層概念,沒想著直接與是勳為敵。兩人就表面上看起來,雖有爭鬥,但屬於正常的理念衝突,還到不了你死我活的程度,更無忠奸之分是勳在人前偶爾還是說說陳群好話的,陳群即便在私底下,也經常稱讚是勳,他甚至說過這樣的話:

“時移事易,舊制更變,然商鞅變秦政雖利國而身死,秦人怨之深也。要知更制不易,須徐徐而為之,經驗累積之,然後可成。此桑弘羊變漢政而終於身死名滅故也。能遽變制而民不怨,國便用者,吾唯見周公與是宏輔也,其乃生而為聖者乎?”

當然這話也只能私下裡說,不敢在大庭廣眾之下表露出來把是勳比擬周公,你是真敬佩他啊,還是想捧殺他啊?周公可是曾經攝政七年哪,最近經是勳的考證,還可能“實履天子位”,這話要是傳到曹操耳朵裡去那可怎麼好!

雖然屁股決定了腦袋,陳群是某一階層利益的代表,但就理論上而言,他也是純出公心,是為了國家昌盛,而非光打個人利益小算盤的小人,加上又如此曉事,是勳也不好明著打壓他而只能暗中提防他。倘若“賣官鬻爵”四個字真能使得曹操勃然大怒,或許是勳就不提醒陳群啦,由著他去撞牆,問題此亦在未知之數也。所謂“伴君如伴虎”,說不定真能觸了曹操的逆鱗,也說不定屁事兒沒有,所以是勳才警告陳群,其實是逼他讓步。(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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