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質被轟回自己的船上去了,是勳和李全返回艙中,繼續他們的“詩會”。李全還想邀請“楊公子”去自己莊院小住幾日的,但被是勳藉口“尚有要事,須儘快趕到成陽縣去”,給婉拒了。
畫舫行得很慢,估摸著整整三個小時,才終於穿過雷澤,在東南方靠了岸。是勳一行人下得舫來,與李全他們揮手告別。直等畫舫行得遠了,是勳轉過頭來,才見岸邊柳樹後蹩出一個人來,納頭便拜:“吳質見過上官。”
是勳趕緊雙手攙扶:“季重不必多禮,起來說話。”
原來適才在畫舫上,他給盧洪使了個眼色,於是盧洪就假裝幫忙驅趕吳質,暗中把曹德簽署的公文給吳質亮了一下,並且附耳私語,要吳質先划船到成陽附近岸邊去等。吳質雖然年輕,但果然敏得不得了,聽了盧洪的話,假裝滿面羞愧之色,逃也似的就躥回自己的小舟上去了。
李全他們還問哪:“未知尊介說了何言,能叫這狗子知難而退?”是勳和盧洪對望一眼,假裝神秘兮兮地笑笑搖頭,不肯揭秘,李全等人也便只好作罷。
等終於渡過雷澤,見到了吳質,是勳就詢問他成陽和附近幾縣的情況。吳質回稟道:“小人只在成陽、句陽二縣走動,別處情況並不知曉。句陽高令為賢長吏,其丞、尉皆曹使君所置,雖無長才,也皆奉公守法,而至於成陽麼……”
他頓了一頓,突然轉換話題:“近日成陽縣內出一奇案,不知上官願意聽聞麼?”
是勳心說有案子可查麼?這可有趣啊,當下微微點頭。於是吳質就先問:“前漢時有所謂‘楚之二龔’,上官聽說過嗎?”是勳說那怎麼會沒聽說過,那是指的彭城龔勝龔君賓和武原龔舍龔君倩,因為都是楚人,名聞當世,故謂“楚之二龔”。
吳質點點頭,繼續說:“孝哀皇帝時,曾徵龔勝為諫大夫,勝所薦三人,一個便是與之齊名的龔舍,其二為濟陰人侯嘉,其三為亢父人寧壽。龔舍、侯嘉公車入京,也都拜為諫大夫,而寧壽稱疾不至。因孝哀皇帝本為定陶恭王子,乃遷鄰郡名士入國,以實鄉梓,寧壽也在遷內,遂成大族……”
據吳質說,寧家就這麼著在成陽縣內定居,世代相傳,人丁逐漸凋零,到了靈帝時候,還剩下孤獨一根兒獨苗,名叫寧彤,廣有田產,在縣裡就僅次於李全他們家。
可有一點,這寧彤前後娶了兩房老婆,還納了大群的侍妾,卻均無所出,直到將近五十歲了,才由一名身份低微的婢女幫他生下一個兒子來,起名為寧可,寧可三歲的時候,寧彤又得一女。如今寧彤夫婦已死,寧彤的婢妾也都死的死,放的放了,寧家光剩下了寧可一人,年方弱冠,起字許之,尚未娶妻——其妹已在前年嫁了人。
是勳前一世雖然不是偵探小說迷,多少也瞧過幾部作品——作為一個文藝宅男吧,起碼《大偵探福爾摩斯》那是一定要看的,《名偵探柯南》也是要追的……所以他一聽這背景情況,本能地就嗅到了其中的犯罪味道。你想啊,孤零零光桿兒一小夥子,無親無故,坐擁良田美宅,又當亂世,他身上要不鬧出點兒案子來,那簡直沒有天理啊!
“難道這寧可為人所害了麼?”
吳質搖搖頭,回答說:“是寧可為人所告,告他毆打生父,罪在不孝……”
是勳聞言一愣,心說你剛才不是說他老爹已經死了麼?他難道還能把老爹從墳裡挖出來揍一頓?也不對啊,刨老爹的墳本身就是大不孝,還用告他毆打生父嗎?等等,生父……我靠這裡面另有故事啊!
吳質繼續解說,說這寧家隔壁有戶人家姓王,主人很能下崽,連生四子三女。最近寧、王兩家因為田地起了糾紛,寧可年輕氣盛,就狠揍了老王一頓,老王一怒之下,就去縣衙把他給告了,說其實自己才是寧可的親爹……
是勳心說好嘛,這兒就又冒出一個隔壁老王來,果然後世到處流傳的隔壁老王的故事空穴來風,不為無因,難道所有的“老王”都……他就不禁想起了窮溝裡那個隔壁老王,話說自己如今的身量跟爹媽都差得很遠,但剛剛超過隔壁老王,難不成自己也……想到這裡,不禁打了一個大大的冷戰。
吳質見長官面色有異,似乎有些疑惑,又似乎有些憤懣,還隱約的有些尷尬,眼神飄飄乎乎的,就不知道在想些什麼,於是止住了話頭。是勳還在那兒神遊天外呢,旁邊的管巳可忍不住了,追問道:“怎麼那老王倒是寧可的親爹了?你快繼續往下說啊!”
是勳這才收回心神來,轉過頭去瞪了管巳一眼,小羅莉噘起嘴巴,老實不客氣地瞪將回來。雙目相交,是勳大敗虧輸,只好再轉過頭去催促吳質,繼續陳述案情。
據吳質說,隔壁老王初告寧可,說二十多年前,那寧彤因為無子,所以就把一名婢女送來他家,問他借個種,他一口應承下來,然後日夜耕耘,終於把婢女的肚子搞大了,產下一子,連娘帶孩子送回寧家,就是今天的寧可。
我靠借種!是勳心說沒想到古人還挺開放的嘛,我還以為只有兩千年後試管嬰兒技術產生了,才有不孕不育夫婦買精子呢,沒想到這年月不需要啥技術,人家就玩兒上這招了。是啊,反正只是送過去一個婢女,也不會壞了大婦的名節。
“然而,”吳質說到這裡,突然就一個轉折,“縣丞接了案,要老王將昔年借種的契約將來審斷,可是老王二番上衙,卻突然改了口供,說是年深日久,自己記岔了,當年並無借種之事,是他租用了寧彤的婢女,租期到日,那婢女已然有孕,產下子來,寧彤便認作了己子……”
是勳心說真長知識,婢女能借不奇怪,借來了竟然還能“用”,用出“人命”以後竟然還回去變本主的崽兒了,我靠這故事……啊不這案件就倫理得很呀!他的興趣越發濃厚,不禁追問道:“然後如何?那寧可果然是隔壁老王之子麼?”
吳質說:“於是縣丞便拘了寧可前來,滴血認親,確定乃是隔壁老王之子,就此判了他一個以子毆父為大不孝之罪,如今下在獄中……”
“滴血認親啊……”是勳聽到這裡,不禁沉吟了起來。
“滴血認親”是一種古老的親子鑑定法,據說取一盆清水來,使二人共同滴血入水中,倘若實有血親關係,則兩滴血就會溶合在一起,否則的話就不溶。是勳聽說過這事兒,也知道這事兒不靠譜,但是究竟有多不靠譜呢?
是勳終究不是學醫的,相關的知識也都欠缺,他知道兩千年後透過驗DNA可以確定血親關係,既然必須搞得這麼複雜,可見滴血這法子不靈。為何不靈,有多不靈,他就不清楚了,要是腦補的話,大概血型相同的就能相溶,不同的不能相溶吧,可是哪怕血型相同也不能證明就有血親關係不是嗎?世間一共才多少種血型?
是勳有點兒想當然了,因為“滴血認親”不是普通的不靠譜,而壓根兒就是鬼話。血溶於水,所以兩滴血最終總會溶合的,只是因為實驗環境和條件的差異而早點兒溶或晚兒點溶罷了。這跟血型完全無關,也完全不能用來鑑定親子關係——一句話,這法子不是時靈時不靈,而是壓根兒就不靈。
是勳不知道這些,他還在那兒腦補呢,心說要是能夠推翻“滴血認親”的權威性,那就可以推翻寧可跟隔壁老王有關係的結論啦——這年月最講究孝道了,以子毆父可是大罪,估計寧可輕判不了。既然吳質說這是樁“奇案”了,估計這事兒就不真,那寧可是給冤枉的。可是要怎麼才能推翻“滴血認親”的結果呢?總不能隨便逮一群人來一組一組地試,說不定那麼一搞,不但不能推翻愚昧的習俗,反而莫名其妙多出很多“隔壁老王”來呢。
琢磨了好一會兒,不得要領,他只好再問吳質:“汝又如何知曉,那寧可並非隔壁老王的骨血?”吳質疑惑地望了他一眼:“既已滴血認親,寧可自然是隔壁老王之子,事無可疑啊——難道上官還未曾明白此案的蹊蹺所在嗎?”
蹊蹺所在?既然大家都信了滴血認親,那又有啥蹊蹺可言了?是勳瞧著吳質,本能地就覺得這小傢伙的眼神兒不對,貌似隱藏著一絲失望,甚至還可能有一絲鄙夷。自己究竟是想漏了什麼呢?他揹著雙手,朝左右各踱幾步,把吳質剛才說過的話又在心中好好捋了一遍。要說這案子有什麼不尋常的地方,那就是隔壁老王突然翻供,原本說是借種生子,給翻成了租婢生子……
他實在對《漢律》研究不深,於是就打著思考的幌子,緩緩踱到盧洪身邊,低聲問他:“倘若借種生子為真,此案該如何判?”盧洪也壓低聲音回答道:“若有契約為證,則寧可實為寧彤子,以毆鄰之罪,應當罰銅。”是勳再問:“若以子毆父……”盧洪回答:“大辟。”
是勳這才恍然大悟!
————————我是求票的分割線————————
管美眉憤怒地喊道:人家不是山賊啦,人家明明是流寇的說!
好吧,不管你喜歡不喜歡她,總之你喜歡我就成啦,求收藏,求推薦,求評論,求擴散啊!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