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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零七章 宣威佈德民大悅(八)

作者:美味羅宋湯
李明睿從文華殿出來,朱慈烺一路步行送他到東安門。

兩人同行,朱慈烺卻沒說什麼話,顯然是在想自己的事。李明睿不敢找話題,他只道這是皇太子的一番表示,讓整個朝野知道大理寺如今地位之重。

其實朱慈烺只是到了該活動筋骨休息眼睛的時候,左右走一程做個順水人情,並沒有太深遠的考慮。好歹李明睿也曾是自己的老師,這份尊重是當得起的。

帶著感動的李明睿一路騎馬回到大理寺官署,在大門將馬交給門子,疾步往裡走去。

大理寺是新遷的公署,就在東華門再往東二里左右。門樓前是碩大的兩面石鼓,表示接納萬民上訴。過了門樓便是正硃色的大門,形制如同王府,只是照壁上繪著一頭威風凜凜的獨角獬豸神獸,下面是藍色水面,卻平整如鏡,取的是“灋”字本意。

進了大門先是一個院落,新種的酸棗樹下還能看到新土。這是大理寺的傳統,代表法曹刑司,因為上古聽訟於棘木之下,因此也就成了大理寺別稱“棘寺”的來歷。

這院落兩旁便是雙重的廊屋,每日早間為法學生上課的課堂,下午則是法官們討論立法條文的辯論室。

能進大理寺的法學生都是法政學院中嶄露頭角的年輕人,換言之都是皇太子和李明睿“法堯舜”的擁護者。選取他們的原因不僅僅因為記性好,能掌握、運用法典法條。更重要的是堅定站在皇太子和新法一邊。

長廊盡頭是正堂,有重要的來訪者——比如皇太子——整個大理寺都會在此處迎接。聆聽聖訓。平日裡若是有部寺級高官親來,李明睿也會在這裡接待他們,舉行會談。

這大堂與一般官署的正堂沒有區別,只是在佈置上頗有新意:在賓客座椅之後,放了四面屏風。有客人時以碧紗籠罩,沒客人時掀去碧紗,卻是四塊雙面黑板。這黑板都是官窯燒出來的黑瓷,墨黑如漆。用白堊筆在上面書寫正是歷歷分明。

李明睿一路進了大堂,在黑板前立住,掃視上面的文字,旋即搖了搖頭,取了粉筆在某些文字下面寫了五七個字,或是一兩句話。最後找了一塊空的地方,在上面寫下了“宗族私法與國法牴牾”、“貪官汙吏捐贓款於宗族公益”兩條。旋即扔下粉筆繼續往裡走去。

守在大堂裡的值班書吏見了,隨手抓起木槌,在身前銅磬噹地敲了一聲。很快便有法官和法學生出來找本寺正卿的留言,加以琢磨。

這是李明睿的特權,一般法官只有特別跟書吏招呼,闡明重要性。書吏才肯敲磬,以免被人埋怨不分輕重。

正是這種透過這種方式,李明睿一言不發,卻已經將皇太子給的題目傳了下去,集思廣益。只等下次討論時有人提出方案,或是直接送到他職房裡來。

李明睿的職房在二堂的東耳房。西耳房是少卿的職房,略小一些。整個二堂就是這兩位寺卿的辦公和接待來訪者的地方。在二堂兩側的廊廂房裡,是左右寺正、丞的職房,也根據品級不同而大小有異,多的一屋六七人,少的只有二三人。

李明睿剛在書案前坐下喘了口氣,還沒開始工作,就聽到書吏在外稟報道:“廷尉,有秋官求見,說是已經解了廷尉的題目。”

李明睿腦袋一懵,自己這才剛寫上去,真有這麼簡單難道自己和皇太子都是吃乾飯的麼?一念及此,他已經心生成見,不悅問道:“是哪個狂悖之人,出此狂言。”

書吏一聽不好,連忙道:“是寺丞馮元輝。”

李明睿心情越發糟糕了。

這個馮元輝是八月份才調入大理寺的,在李明睿眼裡就是一塊噁心的髒東西,恨不得劈手將之驅逐出去。

如果說皇太子有何做得不妥的地方,那麼招納這些“汙垢”就是其中最大的一項。為了招徠足夠的法律人才,皇太子對民間精通《大明律》和《問刑條例》的生員、舉貢敞開大門。

看似善政,然而皇太子終究是高居九重,不知道下面的民情。

一般的生員舉子誰會去看《大明律》和《問刑條例》?這東西又不能對時文有所助益,更是耽誤功夫的雜書。只有那種在鄉間包攬訴訟,挑唆是非,顛倒黑白的破靴黨才會去讀這些書,為的就是讓人打官司,自己從中獲利。

李明睿對這種人極其不恥,寧可慢些自己培養品行俱佳計程車子充任法官。法政學院雖然學生不多,每年終究還是能培養出數十人,假以時日也足夠用了,完全不必將那些名聲極差的訟棍招納進來。

可以說招納這些訟棍最大的獲益人不是大理寺,而是都察院。

從崇禎十八年三月起,都察院內部偷偷弄了個專門針對法官的行動,集中稽查各級法官,截止崇禎十九年六月,共有三百六十二人落網,繳獲贓款七十餘萬兩……都察院因此受到朝廷嘉獎,但凡有功的御史無不升官加薪,名利雙收。

整個大理寺卻因之蒙羞,李明睿甚至到了上疏辭職的地步。

這簡直就像是專門為都察院揚威一般!

正是這三百六十二人,佔了招納生員舉子的百分之八十!其中有貪數千兩的蛀蟲,也有幾十兩的白痴,為了解決這些混蛋留下冤假錯案,大理寺不得不再分出人手去重新審理所有案卷,整個官衙裡日月無光,簡直是最為黑暗的時候。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否就真的沒有問題呢?

或許是真的清廉盡職,也或許只是因為手段更高超,讓都察院沒有查出問題來。

這個馮元輝就是後面這種。

作為一個家道中落的生員,馮元輝考了三場沒有得中乙榜,索性藉著生員的名頭做起了買賣。

按照大明優待士人的國策,太祖高皇帝免掉了所有現任官員的徭役;嘉靖二十四年的《優免則例》規定,京官一品優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遞減,至九品優免役糧六石、人丁六丁;外官減半;舉、監、生員優免糧二石、丁二人;致仕優免本品十分之七。

到了萬曆三十八年的《優免新例》又規定,現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稅一萬畝,以下遞減,八品免田兩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進士優免田最高可達三千三百五十畝,未仕舉人優免田一千二百畝;生員、監生免田稅八十畝。

馮元輝正是借這《優免新例》,將自己免田八十畝的份額賣了出去。那時候的馮元輝還不夠老奸巨猾,八十畝的免稅額實打實就賣了八十畝,卻不知道天下人誰還在乎這個額度?哪裡不是超額超佔!往往上面派人來查,走到哪裡都是這八十畝……哪怕是八百畝,都還在這“八十畝”裡。

馮元輝“懂事”之後自然不甘,可惜契約已經簽了,上頭有自己的鮮紅指印和花押,做不得假。對方又是家大業大,不怕他這麼個窮措大。他因此事頗受刺激,下了功夫將大明律吃透,乃至於歷朝歷代的常例、非常例都學了一遍,胸中自然頗有丘壑,遂成一方“狀王”!

馮元輝這狀王也不是傳奇小說裡的文俠一流,同樣顛倒黑白、捏造偽證、收買推官縣令……只是他猶能存一分警惕,不敢太壞自己名聲,即便做了惡事,也要吐出一點利潤,戴個偽善的面罩,故而在鄉里名聲倒不是太壞。

憑著過硬的法律素養,務實的政治立場,馮元輝很輕易地混進了大明年輕的司法隊伍,並在考試中名列前茅,只兩個月就得授河間府任丘縣裁判所裁判。在任上,馮元輝因為精通各種暗裡門道,工作效率奇高,以平反冤獄為突破口,將以前縣中被人做過手腳的案子一樁樁翻出來重審,還人公道,果然掙下了極大的名望。

有這名望做升遷之梯,馮元輝成功地升任河間府推事院推事,短短旬月之後,又升任掌印推事。如果不是都察院發現了一些蛛絲馬跡,對他展開調查,說不定很快就能升入河北行大理寺寺正了。

當然,現在馮元輝就在門外等候召見,正說明都察院原本想抓一條大魚的願望落空了。他們原本估計這馮元輝起碼貪了上萬兩白銀,但一番努力之後卻實在找不到證據,又不能貿然對一府法司最高長官進行逮捕訊問,只好作罷。

因為這起失敗的調查,李明睿心生警惕,生怕再鬧出貪瀆醜聞。在當時李明睿的精神狀態,若是五分把握確定馮元輝貪瀆,說不定直接就下手勒死這個訟棍了,絕不肯讓都察院的人再出風頭。

馮元輝因此被調入大理寺為寺丞,看似升官,其實卻是拉到眼前看管著,不讓他接觸案子,只負責引導那些在大理寺觀政的法學生,類似社學先生。他甚至連新法修訂都不能參與,最多隻能在留言板上回上幾個字,就算被人採用了也是人家的功勞。

現在李明睿的兩個問題終於給馮元輝帶來了機會,一個青雲直上通達天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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